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以下简称“中发28号文件”)和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锤炼优化检察人才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矢志不渝对党忠诚,牢牢把稳检察工作前进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保持“三个自觉”,切实增强“政治三力”,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检。落实“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工作安排部署,走访服务对象260人次、企业和部门37家,收集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36条。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年”和“担当不够、落实不力”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围绕“十一大活动”制定“1+6”工作方案,全院干警围绕7个方面开展自查,查摆问题67个,制定整改措施68条,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开展检务督察25次、“三重一大”事项监督6次,对“三个规定”情形如实登记22人次,排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69个,制定防控措施91条。
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主动接受监督。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事)件9次,接受政治督察4轮,整改问题22个。坚持检察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贯彻实施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收到意见建议3条,制定解决措施3项。办理县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提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水平”的提案,满意率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等活动58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2件次。坚持“三同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AAA公众号持续名列全国检察机关AAA区县排行榜前三,获评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
始终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带队建促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契机,开展“一部一品”建设,创建“柠”心聚力党建领航品牌,精心培育“益路有‘柠’”等7个特色检察品牌和团队,培树共产党员先锋岗8个,构建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的基层组织建设载体,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503件,同比上升20.32%,其中,批捕和起诉刑事案件834件1123人,同比分别上升5.17%、3.03%,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3件,同比上升86.58%,公益诉讼监督案件71件,同比上升31.48%。被评为“市级(4A)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测评获全县第一名,“晓柠姐姐”团队被评为“资阳十佳新青年集体”“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二、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贴全县工作大局,以全局眼光“跳出检察看检察”,能动履职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全力投入平安建设。聚焦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从严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涉枪涉爆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12件319人,故意伤害(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7件74人,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137件193人。深度参与铁腕禁毒工作,办理毒品犯罪案件40件60人。纵深推进“断卡”行动,办理非法买卖“两卡”犯罪案件81件164人。不懈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4件。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金融秩序等犯罪案件22件38人,追赃挽损198.5万元,提前介入一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件,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精准指控。坚持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并重,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全市首例适用第三方机制的企业合规案件,促进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对30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落实跨区域流动67次,帮助挂联帮扶的5家重点企业解决影响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9个,依法保障企业经营活动。
全力融入国家战略。深化落实川渝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与重庆市大足区、潼南区等6地检察机关开展协作。推进源头治理,会签《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加强检察协作的意见》,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案件2件,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督促违法行为人放生鱼苗1.2万余尾。以“渝资检察协作、强化石刻保护,护航文旅融合发展”为主题,围绕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大足区检察院形成公益保护同行的协作效应,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帮扶和挂联责任,及时轮换驻村工作队员,增强工作力量,开展认购帮扶和以购代扶活动,支持挂联乡(村)发展资金16万元。落实林长、河长责任,专题研究森林防灭火、禁毒、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20次,督促指导挂联乡(村)开展禁毒工作12次,塘坝河水质长期保持为优。落实疫情防控卡点值守责任,派出11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立足职能保障乡村振兴,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12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涉农领域犯罪案件6件7人,对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31.28万元,远程支持在省外务工的安岳籍刑事被害人获得当地司法救助金1.8万元。
三、不忘初心为民司法,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切实做到人民群众有所呼,人民检察必有所应。
竭力办好民生案件。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办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侵害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0件67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1件,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34.3万元、农民工追索欠薪62.7万元。开展婴幼儿食品、用品和成人保健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打击惩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养老领域犯罪案件5件1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3件。
竭力构建未成年人立体保护体系。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件41人,依法由轻罪改变定性为重罪1人,建议适用从业禁止1人。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1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督促落实家庭保护责任,对45个涉案家庭开展强制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开展网吧、酒吧、KTV等特殊场所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整治,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凝聚合力夯实全方位保护防线,与县妇联、县民政局持续开展“护苗成长--火炬行动”专题活动,“授薪”400余人,“传火”3000余人。开设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云课堂,联合教体部门组织4万余名师生在线学习。
竭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升级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努力让12309成为人民群众遇事找法的重要选择。落实首问责任制,办理信访案件17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66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100%。落实包案化解,院领导包案办理7件,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批准逮捕人数同比下降26.2%,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引领群众法治意识养成,拍摄普法视频15个,1个视频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反邪教协会主办的“反邪教优秀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
四、守正笃实深化监督,能动履职促进法治安岳建设
推进落实中发28号文件,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深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安岳建设。【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倾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与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公室”),凝聚共识、统一执法理念,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侦查监督协作新模式,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31件,适时介入案件68件。加强审判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2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51件。与县法院联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督促执行罚金和违法所得104万元。全面推进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97件。加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1件。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办理监督案件3件。
倾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加大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保护力度,针对低保金、贷款贴息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件,督促收回国有资金246万元、国有土地110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针对生活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等监管不力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推动保护清流镇辖区一级饮用水源地,整改问题垃圾库10处,督促7个乡镇整治禁渔期游钓乱象。扎实推进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涉婚姻登记纠纷案件3件,针对艾某某婚姻登记信息重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两法衔接”专项督导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提起公诉5件,均获有罪判决。
倾力推动社会治理。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针对税收征管、油气经营等行业管理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回复率与采纳率均为100%。编发典型案例26期,以“小案例”推动“大治理”。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组织开展检察听证34场,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深入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与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召开寄递企业座谈会,应邀参加预防寄递违禁品专项检查活动,从快从严办理寄递枪支弹药、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5件11人,守护寄递安全宣传海报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宣传作品。全面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应急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应邀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先后走访民营企业14家,帮助企业查找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交通运输和驾校训练场地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职能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赋能强功夯实根基,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安排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引导干警坚守忠诚奉献的“底色”,增强专业能力的“亮色”。
着力建设锐意进取的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积极落实中发28号文件,报请配备常务副职1名,完成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转任副检察长,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推荐1名党组成员到县委组织部门任职,班子成员更加年轻、能力素质更加过硬、担当精神更加凸显。突出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12堂,撰写调研文章10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93件,“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着力塑造求实上进的检察队伍。集约配置、均衡布局优质检察资源,组建刑事检察专门团队2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融合性团队1个,择优选拔晋升职级13名,完成岗位调整40人次,调入干警2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链条式”培养点燃“人才引擎”,采取“六式合一”“双导师”制培养方式,建立年轻干警培养档案42份,推荐入选省、市检察院英模库26名,开展政治轮训7期,开办“检察夜校”自主培训13期。1名干警被中央政法委等5个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着力构建规范能动的管理体系。不断加强“案”的管理。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认罪认罚案件562件717人,适用率89.07%;发布流程监控、业务数据分析报告14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评查各类案件198件,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18个;刑事案件审结率达97.84%,为全市基层检察院最高,“案-件比”长期保持在1:1.2,为全市基层检察院最低,办案质效全面提升。不断加强“人”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6项,持续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实现“三考合一”科学管理,考核覆盖率100%。
着力建立高效便捷的保障机制。着力形成融合高效的协同机制。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接收县公安局移送案件599件,向县法院移送案件384件,提起智慧办案加速度。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公安、法院、司法合力共建“一站式”办案中心,推动侦协办公室工作实质化运行,适用侦诉审“一站式”办理非羁押轻刑案件26件,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跑出快侦快诉快审新速度。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共同开展理论研究,承担主要撰稿任务的《资阳市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课题被纳入《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3)》选题;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承担主要调研、实践任务的《能动检察理念下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变更环节检察监督研究》课题入选2022年度四川省法学会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迈出深化监督新步伐。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毒品案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模型创意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奖,亮出数据借力新举措。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围绕主题、主线,努力奠定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基础,上下一心砥砺奋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3个集体、45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院建设工作先进典型、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1个精品课程和3个调研课题获市级以上表彰,1份民事检察法律文书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调研座谈会上交流相关经验,在最高检举办的基层院检察长专题座谈会上代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作交流发言,顺利完成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这些成效和进步,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鼎力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做实做深,司法办案理念亟需进一步转变;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还需加力,检察人员办案专业能力仍需增强;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还有短板弱项,基层检察院建设还需提速。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中发28号文件,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县委“1324”战略部署,全面深化能动检察,全力服务稳中求进,为党履职、为民司法,奋力书写“赶考”路上崭新答卷,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在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中彰显新的检察担当。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稳检察工作时代坐标【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压实全面从严管党主体责任,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打造特色鲜明的党建检察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健康向上的检察意识形态阵地。
二、坚持狠抓“九分落实”,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跟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务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各项检察举措,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依法办理涉农案件,全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三、坚持践行司法为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时刻不忘人民至上,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加大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力度,助推更高质效依法治网。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特殊人群权益保障、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措施,尽最大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助推法治建设更上台阶
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岳。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完善侦协办公室、轻刑案件侦诉审“一站式”办案、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代表”的神圣职责,脚踏实地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
五、坚持人才兴检理念,锻造堪当重任检察队伍
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契机,下更大力气、花更大功夫,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打造检察后备人才库。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推进精准培训。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将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安岳检察新篇章,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2022年,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切实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锚定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创建目标任务,自我加压,拼搏奋进,60项检察核心业务数据中,有30项进入全省前三,3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5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上半年满意率为100%,排名全省第七)。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平安都昌建设
围绕县委“产业优先、绿色发展、团结实干、快速崛起”的发展战略,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助力都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积极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人。出台《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做实10项具体工作举措,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为依托,接待企业经营者咨询、来访,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检企活动办理非公企业诉求。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举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解除羁押1人,不诉2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3起涉企犯罪开展合规审查,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我院在合规审查后依法对江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既是重要的政治工作,也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我院通过班子成员包乡镇、检察干警包乡村、回访案件当事人等为主要形式,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为重点内容,每周入村入户走访宣传,发放检察服务清单、检务公开手册等宣传品1万余份。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益诉讼高度关注清查违规添加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药品、督促公园广场新建无障碍坡道、叫停住宅小区“飞线充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事。以最大决心维护被害人权益,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开展司法救助37人,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8万余元,让法治的阳光温暖人心。
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23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5%以上,所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全部得到整改回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群众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实行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涉法涉诉案件6件,全部办结化解。积极融入法治乡村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资6万元援助大港镇梅溪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广场,加强乡村普法。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都昌建设,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自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75人,全力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涉毒、涉赌、涉黄、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提起公诉57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38人。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提起公诉4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起诉自洗钱犯罪2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人。
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坚决打击黑恶犯罪,依法严惩扰乱都昌县金融秩序、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对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做实做细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追诉漏犯9人,高度重视“打财断血”摧毁犯罪集团经济基础,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案财产依法向法院提出追缴、没收处置意见。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养老诈骗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3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铁腕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从严惩处,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起诉11人。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注重帮教矫正,不批捕25人,不起诉14人,附条件期满后不起诉9人,办案中发出督促监护令26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2份,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扎实开展未检公益诉讼,就未成年人纹身、涉“两卡”犯罪高发多发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促进相关行业堵塞管理漏洞,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联合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开展教育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9851人次,监督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规范运行,对2名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建议终身禁业,做实做细源头预防。深化“检校合作”,通过法治授课、召开座谈及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58场次,受众师生5000余人。
三、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全年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93人,受理审查起诉418人,全县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年不捕率42.33%,不诉率36.38%,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加强同步监督,推动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立案2件,参与重大案件会商6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追加遗漏犯罪事实3起,发现并移送犯罪线索2条,均已立案侦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配合巡回检察,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件,均得到被建议机关采纳和回复。
民事检察力度增强。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1件,同比上升10%。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办理涉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虚假诉讼案件2件,有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执行监督,持续推动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问题为工作重点,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采纳,并促成执行和解3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困难的情况,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决定支持起诉案件7件,目前已得到法院判决支持6件。
行政检察打开新局。围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份,办理社会保障、土地确权、交通运输等领域行政违法、社会治理问题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全部得到采纳和回复。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案件5件,综合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形式化解矛盾。在办理罗某某非法采矿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中,督促被执行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推动实现对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合力保护,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全面发展。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鄱阳湖”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均位于全市前列。办理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从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中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11人、公益诉讼观察员7人,借助外脑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能动履职,助力特旱之年鄱阳湖生态保护,与有关部门合力共为,积极参与清理湖区大量废弃网具,保护江豚候鸟和湖区群众饮水安全,相关做法先后被省检察院和《新法治报》报道。
四、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更加重视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新时代检察使命。
坚持政治建检“铸魂”。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5次。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积极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
坚持从严治检“固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认真落实防止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各项规定,自觉把党内监督和司法办案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配合市院党组巡视和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坚持素能强检“聚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实地培训5场5人,参加中检网培训18期94人,政治轮训3期60余人,有效丰富了干警的办案经验,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5名干警在业务能力比赛中获市级以上表彰。
坚持监督促检“塑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活动,1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务活动,举行公开听证23件次,有力彰显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案件信息、工作动态195条,公开法律文书142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院干警顽强奋战、恪尽职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多,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够平衡,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到位,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检察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检依然任重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务实措施,持续用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争创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县,争当赶超进位排头兵”目标要求,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努力实现以一流的工作作风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面建设和谐美好的新都昌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积极参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更高标准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办好教育、医疗、就业、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更大力度抓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三是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加快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探索创新,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强审判活动和执行监督,着力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序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检务监督,深入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引导检察人员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改进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都昌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服务都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肥东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及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举措”,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2050件。县检察院办理的“净空区军事安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后,今年,再次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案件”;办理的王铁烈士纪念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新时代包公文化”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院考评中名列第一方阵,连续三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合肥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政治建检,把牢正确方向
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抓好政治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研讨,引导干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学党史忆检史,教育干警传承红色基因、补足精神之钙。检察长带头到县委党校授课,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举措”,学深悟透决策部署。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请示报告24次。制发《党建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推动“党建+检察”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为县涉法涉诉信访专班落实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备、提供后勤保障,并抽调2名干警参与专班工作,有力协同解决全县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二、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千亿县、创建全国文明城”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出台《“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实施意见》,细化举措27项,明确责任部门,扎实推进落实;会同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推进14个联动项目,助力依法规范行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秉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建议适用缓刑,对涉案的企业人员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建议适用缓刑30人。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主体合法权益,起诉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11件16人,大力追赃挽损,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案件12件12人。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189件248人,提起公诉689件101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2件37人。依法打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4件14人,起诉“黄赌毒”犯罪案件84件221人,起诉“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29件153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实行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案件16件52人。协同推进“断卡”行动,起诉非法买卖银行卡等犯罪案件60件107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12件15人。
更实推进能动司法。深刻认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惜投入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导“应用尽用”,今年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8.36%;发挥“认罪认罚案件刑事和解中心”作用,促成刑事和解18件,既有效减少上诉、申诉,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内生稳定。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捕94人、不起诉219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人,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2.8%,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主动联系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近20家单位,力促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向执法司法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8份,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度融入发展大局。助推绿色发展,起诉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件42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提出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共240余万元,均获法院支持。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实行“党建引领+联点共建”,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志愿者,包联三个小区,深化“创城日日行”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教育、巡查、引导工作,为文明创建顺利通过省检争作贡献。推进平安建设“双十”行动,多措并举、全面展示平安建设成果;制作检察专题片《包龙图之剑》、《青春的“蓝”护卫》等系列微视频,深化“八五普法”工作,《青春的“蓝”护卫》荣获合肥市法治微视频大赛特等奖;开展“四员一律”进社区,切实“为民办实事”,与古城镇合作创立“平安建设”板凳会议工作模式,为群众“定制”法治套餐,受到人民群众点赞,“双提升”工作成效显著。贯彻疫情防控部署,组建四支党员抗疫先锋队,下沉4个社区、前往2个高速道口轮流值守,累计执勤800余人次。
三、司法为民,纾解急难愁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为民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保障“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16件,依法追索销售金额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重视安全生产司法保障,起诉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2件25人,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完善监管。发挥“涉老案件办案团队”作用,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某涉嫌骗取数十名老年人近七百万元钱款的诈骗案件,力促追赃挽损。在公交车上张贴防诈标语、播放防诈视频,组织人员走进乡镇社区、运用AAA公众号广泛开展防诈宣传。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红霞工作室”统一集中办理,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共35件,让司法保护更好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力求“1+5〉6”。联合县教体局在全县开展强制报告法治宣传,推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见效,实现全县教职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全覆盖。联合县公安局对网吧、KTV、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开展检查,针对某电竞酒店多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依法建议予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获采纳,该做法获全国扫黄打非办点名表扬,并在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公众号推广。
切实传导司法温度。为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切实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领办、疑难复杂信访院领导带头办理,严格执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办理信访222件。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对争议大、有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专家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年听证121件,同比上升332%,案结事了更见成效。持续推进“温暖控申”工程,积极救助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方45人、发放救助金45万元。被害人张某某因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急需后续治疗,肇事人无力赔偿,县检察院积极请求省、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给予张某某司法救助金8万元,及时解决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
四、深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法治肥东建设。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发挥在县公安局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促进检警办案质效提升,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33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加强刑事裁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依法处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向看守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9件,办理监外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4件。对辖区526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巡回检察,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意见11人,均获采纳。
持续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持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9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2件,名列全市第一,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来县检察院调研并予好评;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件;开展守护“半边天”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均获法院和民政部门采纳;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对涉刑事案件的42家“空壳公司”建议立案调查,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纳。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1件,均获采纳。助力《长江(肥东)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落实,依托“林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多次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针对管湾水库妨碍行洪问题,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及时予以整改。积极将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相衔接,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加拿大一枝黄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先后向多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就整改落实专门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取得良好效果。推进“益心为公”云平台建设,招募志愿者15名,共护美好生活。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落实审议决议,获肯定。
五、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
不断强化举措,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推进争先创优。积极融入市检察院争创“全国一流检察院”工作格局,坚持等高对接,持续凝聚全院干警“院兴我荣、院兴我责”共识,推动“一流基层院”争创工作,诉讼监督品牌创建获省、市检察院肯定。充分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00余件。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干部教育在线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和综合素质,2人分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公益诉讼业务标兵”称号,4人在市、县演讲比赛中获奖。持续展现检察软实力,做优检察“好调研”,成功立项省级理论研究重点课题2个,调研成果获省级奖项2个,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法学文章8篇;讲好检察“好故事”,38篇宣传报道被国家级和省、市媒体采用;编报检察“好案例”,向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上报参评案例12件,其中2件获最高检通报表彰。
不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抓牢“从严治检”重点,制定《中共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夯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职责,织牢制度笼子。持续落实院领导轮流带队效能督查制度,紧盯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切实做好常态监督、精准监督。利用全院干警大会、周学习例会及时学习传达上级要求和党风廉政规定,编发《纪律手册》5册,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记录报告40件。全年无一名干警违反党纪政纪检纪。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县检察院的检察工作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和很多不足:一是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不深不实,司法理念仍需持续更新;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精准优质,保障质效仍需持续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协调充分,法律监督仍需持续做优;四是作风效能不够严紧硬实,全面从严治检仍需驰而不息。我们将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牢记“国之大者”,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肥东、法治肥东建设,紧紧围绕全力冲刺“双千亿、文明城”,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肥东篇章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不断夯实政治建检,持续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紧紧围绕“九个深刻领会”,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结合肥东实际,进一步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履职素能,自觉运用新思想指导检察工作破难题、解新题,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
二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助力现代化肥东建设。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新型违法犯罪,强化公共利益保护,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新型产业发展,服务创建省级创新型县。深化企业合规改革,提升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质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美丽肥东建设。坚持以诉源治理为抓手,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等形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增强检察工作融合度,为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三是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持续擦亮“温暖控申”品牌。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助力乡村振兴,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持续聚焦建设“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先行区”,持续打造“涉老案件办案团队”品牌。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引领全民法治观念进步。
四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优化检察履职担当。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拓宽法律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刚性,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加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准确执行民法典,平等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虚假诉讼,推进违法行为深层次监督,坚定维护司法权威。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五是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岗位竞赛力度,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持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业务素能、综合素质。不断加大检察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力度,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持续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影响力。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凝聚争创共识,推进“一流基层院”创建工作。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更加有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肥东“实现双千亿、创成文明城”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凤凰”目标要求,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主或参与办理的案件或法律文书分别入选最高检职务犯罪侦查、督促整治耕地抛荒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获评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检察建议、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全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案件。
一、聚焦政治建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支部会、全体干警大会等形式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学原著读原文”“学思践悟谈体会”“以考促学强基础”、特邀州委党校教授和县委宣讲团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开展研讨交流活动28次,撰写心得体会33篇、专题报道10篇,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院党组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大事项等共计14次。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学习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检察长上党课4次,各支部召开支委会33次、支部党员大会9次。积极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夯实检察事业“立身之基”。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州检察院党组、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制,制定《中共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四)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活动。院党组专门研究审定活动方案、学习计划、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对标对表,实行“挂账销号”。印发“思想大解放”活动“口袋书”4期,确保“思想大解放”活动全员参与、全程发力、全面提高。始终坚持把“思想大解放”活动与法律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有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中心大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强工作专班。成立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联络站,全面推行“一站式登记、一揽子办理、全链条服务”工作模式。畅通沟通渠道。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一年来,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到联点企业走访18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2次,帮助解决企业疑难问题26个。强化法治护航。全年,共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投标、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及其它关联犯罪案件7件11人,提起公诉11件15人。开展国财国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5件,涉案金额1441万余元。
(二)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尽锐出战,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投入资金39.7万元,用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耕地抛荒治理、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工作,惠及群众3000余人。争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联点村毛都村红发雪茶厂提质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惠农富农。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助农采茶、防疫敲门、六查六看、慰问监测户等活动,点线面结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国家、省、州、县多次检查督查中,联点村乡村振兴工作均受到充分肯定。
(三)着力保障平安凤凰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2022年,起诉涉恶案件1件3人,涉“保护伞”案件1件1人。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民生类案件54件77人,起诉111件168人。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打造“凤检-雏凤”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成“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健全完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全年批准逮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4人、起诉19件25人。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件3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全年通过县医院、学校报告,发现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线索4件4人。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救助金15.4万元。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共进行以案释法29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行“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法治宣讲进乡村”等活动,覆盖面3万余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对全县17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42次,核查矫正对象232人。
(四)着力融入县域中心工作。深化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机制。针对古村落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整改问题、建章立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积极以案释法、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将检力下沉至村(社区),妥善做好源头预防、源头治理。2022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件90件,7日内程序性答复和3个月内办理进展和结果答复率为100%。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志愿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全年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45次,尤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累计投入干警610人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2022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5件207人,批准逮捕106件146人,不批准逮捕41件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5件532人,提起公诉289件379人,不起诉92件121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5人。依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7人,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对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深入推进“大控方”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大控方”体系建设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统一司法理念、统一司法尺度、统一司法标准,刑事案件“案-件比”大幅下降,全年无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2022年,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3件,提出检察建议7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5件,提出检察建议115件。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法律帮助,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5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3.7万元。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强化行政执行监督,提高执行监督精准度,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申请非诉执行的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4件,提出检察建议134件,均获采纳。开展“五大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2件,提出检察建议81件,均获采纳。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支持生态保护组织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助推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和国财国土专项监督等活动,公益诉讼触角向安全生产领域延伸,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开展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获得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四、聚焦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注重严管厚爱。推行“导师带新人”制度,推选优秀青年干警与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员额检察官“结对”,导师和学员双向互动、共同发力,帮助年轻干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研究完善《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考勤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日常考勤、会纪会风、规范着装、执行禁令等督查。细化奖惩考核机制,开展综合素能比拼、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争先创优意识。
(二)推进清廉建设。制定出台《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清廉凤凰建设的工作方案》,抓关键盯重点深层次推进清廉凤凰建设。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坚持全覆盖、深层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制度,常态化通报典型案例,形成“三不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全体干警均签订了《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建设清廉家庭承诺书》,身体力行,以“清廉家风”带动“清廉检风”。
(三)强化从严治检。以规范实施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核问责等制度为抓手,切实遏制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运用检察业务系统,促进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检察人员任职、离职回避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司法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年检察人员主动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案件事项77件次,有力促进廉洁从检、公正司法。
五、聚焦检察公信,全方位接受监督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22年,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7次,向人大代表推送检察信息26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听证会、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坚持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融入日常工作落实,规范行使检察权。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推动民主监督常态化。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工作座谈会、联席会、检察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余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在县工商联、县市监局、县工业园区、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设立联络站(室),有效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协同。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2022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0条,公开法律文书1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条,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3件,召开检察听证会97次,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同时强化释法说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凤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政治思想工作方式陈旧,方法单一,效果不理想;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彻底;三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理念不能与时俱进,运用检察业务系统水平不高、规范意识不强,服务大局意识和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智慧检察建设能力不足等。针对存在的不足,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干在实处,努力走在前列,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凤凰县“第三次创业”决策部署,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凤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高度政治清醒,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一切重大问题,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坚决执行和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助力平安凤凰、法治凤凰建设,以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服务建设现代化新凤凰。
(二)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各类重大风险。积极践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行“大控方”工作机制,努力降低“案-件比”等。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检察业务考评指标为“指挥棒”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抓实抓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民生领域各种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力度,进一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不断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做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进一步加强凤凰检察品牌建设,切实提振队伍精气神。紧紧围绕做好打造湘西检察“三个样本”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三上三进”(“三上”即上法庭、上讲台、上媒体,“三进”即进学校、进企业、进寒门)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各项检察工作。深入挖掘凤凰检察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擦亮“凤检-雏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以“求极致”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促进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全员奋斗、全面履职、全线进位”,以凤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凤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抓实抓细入户帮扶工作,努力做好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联点村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严格落实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确保完成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州、县的各类督查检查。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凤凰检察铁军。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在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入推进“清廉检察”建设,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规范行使检察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风正时济扬帆起,击鼓催征开新局。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凤凰壮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职,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全年一审公诉案件结案率92.44%,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三,有19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列和并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化德院荣获自治区检察宣传特别贡献奖,有8人荣获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一、聚焦政治建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及对检察工作要求,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在领导班子配备、基础设施建设、上级调研指导、重大案件办理等方面向县委请示报告16次,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政治建检提升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紧紧围绕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交流7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将基层党建“亮晒比”创先争优行动、“质量建设年”等活动,纳入全院绩效考核范围,做到月考核、季通报,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创先争优和执行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刑事检察有新进展。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身和财产权利、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9件24人,提起公诉43件59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件29人,不起诉16件44人,退回监察机关1件2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1件1人;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14件,纠正漏诉2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回访考察135人次,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不规范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全部得到整改,切实发挥出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有效推动诉源治理。
民事行政检察有新突破。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件,对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改进行政审判活动程序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司法规范。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成效。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领域,一年来,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整改率93.8%。针对外卖平台部分餐饮商户公示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向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督促依法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未成年人检察有新作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人,并深入居住地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活动,助其早日回归学校、回归家庭。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5件6人。选派7名检察官担任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3次,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三、聚焦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设置“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机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涉企案件14件20人,切实提高了办理涉企案件的质效。对4家涉案企业8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实地走访县内企业、个体工商户30余家,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3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征集到意见建议11条,出台相关制度4项,依法保障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开展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6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800余份,现场解答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相关问题50余人次。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2件4人,切实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
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加强监检协作配合,一年来,提前介入和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5件5人,涉案财物高达4000余万元;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参与政法委联合办案组办理3件,对反腐败工作形成有力震慑。【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大力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实做细群众信访工作。一年来,接待信访群众22件28人,接受来电来信8件次,检察长接访16件21人,受理转办3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为5名生活困难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奋力投身全县中心工作。根据县委工作安排,抽调3名干警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工作,从人员、经费加以保障。全面跟踪扶持216户农户防止返贫;派出干警70余人次深入包联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严密组织疫情防控,全院干警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深入包联小区、包联村开展卡口值守、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工作。一年来,共出动干警1300余人次,摸排外地返县人员371人,落实居家隔离管控157人,参与核酸检测6次,用实际行动守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聚焦强基固本,在坚持守正创新中夯实检察根基
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制度刚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和节假日监督,修订财务、考勤、考核等相关制度10余项,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进行工作纪律督察80余次,对违反本院规定干警提醒谈话6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院领导带头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全年填报18件,填报情况位列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内生动力。组织干警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素能培训89人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政治轮训、传导式培训、以老带新等活动,全方位多途径培养人才。完善整合办公办案用房,改善干警宿舍、洗衣房、食堂、活动室等硬件设施设备,干警的凝聚力和以院为家集体荣誉感显著增强。有8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化德院支持干警参加法考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报道。
优化机制措施,提升办案效能。全面实行用好周流程监控,月分析研判,季数据通报制度,90%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同比上升,优于全区数据平均值的有32项,如案-件比从去年同期的1.37下降到了1.08,认罪认罚适用率从去年同期的84.03%上升到了93.5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从去年同期的75.86%上升到了98.15%。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前三。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完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主持听证会次数任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100%增长。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业务数据排名进入全区上游行列。
五、聚焦阳光司法,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树好检察形象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动向县政府、政协通报情况。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的执行权利,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办案绩效考核机制。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5条,法律文书16份,开展检察听证5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所有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相对薄弱,距离“做强、做实、做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深入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化德县检察院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保障化德县中心工作为着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推动化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措施》,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
二是胸怀大局勇担当,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提高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司法为民显情怀,倾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守为民司法初心,通过开展检察听证、检律协作、司法救助等工作,法理情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药环保、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弱势群体等重点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四是紧盯办案提质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大力度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运用好“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切实防范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不忘初心重自强,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对学习强国、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的政治业务学习,同时,利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干警政治基础,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着力规范司法行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大会各项决议,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书写化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化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一、围绕大局能动履职,全力护航怀集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平安怀集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6件4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3件492人,批捕(决定)158人,起诉395人。始终保持对影响群众安全感、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起诉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6人。持续推进“全民反诈工程”工作建设,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犯罪22人,实现对网络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16人。强化与监察机关的衔接与配合,通过提前介入调查、提出意见、引导取证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形成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坚持宽严相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不批捕258人、不起诉44人,不捕率62.02%,不诉率10.02%,同比分别上升29.88%和27.62%。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9.43%,量刑建议采纳率98.90%。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50多场次,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同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稳商”“安商”“暖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非公经济领域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人。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线索规范管理办法》,联合9家成员单位成立怀集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培育壮大。
着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挂点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消除脱贫返贫风险点。投入20多万元帮扶资金协助挂点镇开展抗灾救灾、人居环境整治、法治宣传、禁毒、“断卡”专项行动,助力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犯罪3件9人。
二、树牢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卫生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餐饮业油烟排放、“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网络销售保健食品安全、医疗废水处理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综合运用磋商函、检察建议、听证会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凝聚行政机关执法合力,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整治和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30余处,修复和建设消防栓70个,清除“飞线”充电、清除占用通道60多处,整治存在油烟污染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7家,下架“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25件,整改网络销售服务平台9家,整改医疗污水处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4家,解决了“小隐患”中的“大民生”问题。发挥司法救助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巩固脱贫成果,向21名刑事特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彰显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用心用情纾解急难愁盼。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168件,检察长接访8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当事人感到诉求有人理、事情有人办、合法权益有保障。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0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复信访,减少信访人“诉累”。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6件,钝化社会矛盾。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让释法说理更有检察温度,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决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3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特殊司法保护政策,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9件9人。充分发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被害人心理伤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强化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监督与考察帮教,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在坳仔镇建成第四个留守儿童之家,形成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的怀集经验。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6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6场。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授予肇庆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全面深化检察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精益求精。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4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检察建议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份,均已采纳纠正。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凝聚法检两院共识促公正。扎实推进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案件3件3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监督意见书388份、向公安机关发出监督意见书48份,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向监管场所发出监督意见书298份,促进依法、规范监管。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向法院发出财产刑监督意见书129份,均已回复并整改完毕。
民事检察稳步提升。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0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充分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对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的监督力度,成功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1件。打造民事和解品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成和解案件2件。如在办理佛山某建设公司与怀集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一案中,坚持权益保护与依法监督并重,促成双方和解,申请人成功领取到工程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79万余元。会同县司法局等4个行政机关签订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沟通机制,有效凝聚起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的合力,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件,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
行政检察稳中求进。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行政检察进一步做实。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2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执行行为进行调整;督促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消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依托肇庆市检察机关“1+1+7”行政争议区域联合化解新模式,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已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向好。受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65条,立案办理50件,发出磋商函12份、诉前检察建议3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召开听证会、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散葬烈士墓权益保护、地下水管理保护、追缴耕地占用税、回收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等职责。如推动税务部门向24名违法用地纳税人征缴耕地占用税,现已征缴入库340万余元。办理的散葬烈士墓权益保护、地下水管理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人民日报、西江日报等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市人大组织现场考察并给予充分肯定,有效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影响力。
四、着力锻造检察铁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25场次。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成对全院6个党支部的调整重组,把支部建在部门上。深化模范党支部和特色党建品牌创建,3个党支部被评为“两强三好”模范党支部,2个党支部创建品牌项目在第一届怀集县机关“怀岭杯”工作创新大赛中获评“二等奖”,创建的《党建带团建?青春耀检徽》党建品牌,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党的建设好典型事例”。团支部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提升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围绕补齐业务素能短板,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培训8期240余人次;参加上级检察院以及县委党校开展的各类培训班39期178人次;线上网络学习24期384人次。落实司法亲历性要求,员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8件。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定期进行业务数据分析会商,促进干警更新理念、提升素能,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狠抓纪律作风。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干部作风攻坚年”行动为抓手,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强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入离职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接受调研视察2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0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积极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共建亲清关系,接待律师阅卷55次,认真听取意见,更好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8条,通过线上、线下综合方式,提供案件查询149次。利用“两微一端”官方宣传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普法信息195条,更好接受群众监督,传播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以充分履职服务大局、以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以狠抓落实实现提质增效,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有赖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有赖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有赖于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有赖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使命任务,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督理念不够“新”,运用新的司法理念、法治思维深耕主责主业的能力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服务大局不够“准”,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还需进一步磨合。三是监督方式不够“活”,检察监督向“大数据”借力借智的意识还不足,检察业务上缺乏更多拿得出、叫得响的特色品牌和法治供给。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2023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23年,怀集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抓手,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护航怀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与怀集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放在首位、融入日常,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做好办理群众信访、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化巩固“为民办实事”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引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气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检协作、司法协同运行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更大力度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下更大功夫落实好大数据法律监督。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加强检察人才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融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与时俱进强化检察管理。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加强检察规范化管理,保持队伍清正廉洁。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历史的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美的华章,总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依法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检察中笃行不怠,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怀集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定位,锚定“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自觉融入县域治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案件547件,同比上升4.6%。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同比下降37.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上升1.8%,主动履职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上升76.4%。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体现“检察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三个自觉”,进一步做实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重要事项、重点工作32次,出台相关落实意见8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座谈交流、专题访谈等各类形式,组织开展学习52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70余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建立具体落实措施10项,与有关部门共同梳理问题并建章立制6项,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获批示肯定。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的法治自觉。不断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更高,开展各类专项检察活动26次,用法治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增收、基础教育、医疗保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深耕检察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更实助力基层治理。深刻认识抓党建就是抓业务,坚持党组织建设和办案团队建设相统一、党建工作与监督办案相融合,以党建“五化六融”为抓手,精心打造“红色检察品牌”。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自身建设的检察自觉。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量刑协商、确定刑量刑建议等工作,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专人联络、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13项制度,形成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主观能动性,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全程跟踪引导侦查,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激发检察内生动力,加强岗位练兵和素能培训,强化检察人才支撑,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二、坚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更强责任彰显实干担当
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扛牢“检察责任”,聚焦县域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勇于担当作为,推进检察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度融合。
一是坚决维护县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人,提起公诉94人,同比分别下降43.1%、25.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专项斗争成果凸显,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与2021年相比,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下降26.7%;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案件下降13.5%;毒品(涉毒)案件下降40%。
二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控化解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人。深化“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8人。紧盯黄陵煤炭生产大县实际,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更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更到位。着力打造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四个一”法律服务企业措施,设立13个企业联系点,先后深入企业宣传宣讲1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58条。
三是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不批捕15人,不捕率26.79%,同比上升7.69%;不起诉23人,不诉率19.3%,同比下降5.99%;诉前羁押率35.11%,同比下降4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5.37%,切实在执法中做到“法理情”相统一。针对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121份,采纳率100%。全面落实领导办信、当面接待、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等制度,妥善办理信访事项14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100%。
三、坚持深化推进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
在做优做实为民司法上传递“检察温度”,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当好生态检察卫士。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通过办案挽回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4.96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70余吨。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黄陵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伤害家畜补偿办法》,进一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17条协作配合机制,为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提供司法保障。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多元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二是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扎实开展守护民生安全五大行动,守护群众“个人信息”“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安全。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领域工作力度,与县文旅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创新和拓展“检消”协作领域,与消防救援部门共同出台《公共消防安全领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协同模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是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推动形成全方位、多维度保护合力。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精准帮教社会调查3次,犯罪记录封存3人。建立覆盖全县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累计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活动38次。创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悄悄话信箱”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活动,收集并整理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等问题30余条,全力构建绿色、阳光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相关做法已于近期被延安电视台报道。
四是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起诉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犯罪5人。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联合相关部门,为50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69万元。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共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8.3万元。与县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坚持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以更优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担负“检察使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同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提出量刑建议、提前介入、列席审委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件,纠正刑罚执行不当9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行不当8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2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增强。坚持精准监督,将矛盾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完成市院交办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件,终结审查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其中9件为类案检察建议,均已按期书面回复并采纳。办理全市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并与法院、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切实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三是行政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行政争议化解、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追缴行政处罚罚款18.5万元。
四是公益诉讼监督创新推进。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4+6”法定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7件,立案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份,均回复采纳,诉前整改率100%。深入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对黄帝陵、桥山林区、沮河、南沟门水库、子午岭等重点场所部位,通过每月现场拍摄,记录动态变化,留存“绿色影像记忆”,建立“绿色黄陵”大数据地图;健全“绿色守护者”工作组织,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将绿色黄陵守护者队伍延伸至乡镇村组基层一线。
五、坚持抓紧抓实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展现“检察风采”,抓实抓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着眼素质能力提升。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选派4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10余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开展检察官大讲堂8期、文化沙龙7期,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能动检察推动诉源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干警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一体提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按期职级晋升9人,新招录5名检察官助理和12名书记员。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争取省市县财政支持,顺利完成大楼修缮工作,对办案车辆进行更新,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案件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86件,健全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监督办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县委“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建立业务数据动态公示制度、干部管理“三个档案”制度、督促工作推进“三项报告”制度,出台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机制9项,印发领导干部周报告、部室工作周动态和检务督察周通报各48期,切实推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三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后组织各类联络活动19次,面对面听取并答复各类意见建议23条。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180条、法律文书47份、重要案件信息60条。邀请代表委员对重信重访、司法救助等案件的办理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听证评审13次。积极开展“检察宣传走基层”活动,组织宣传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000余份,深入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黄陵检察工作总体向好,稳中有进。42项核心业务数据进入全市前三。配合市检察院在我县成功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网络安全暨保密教育培训班和案件评查培训班。1起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40余篇检察工作动态被中省市媒体采用。“沮水润心”未成年人保护、守护绿色黄陵、干警培训“育玉学堂”、“清韵黄检”廉政建设等品牌不断深化。先后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9.23%,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皆为过往,奋进正是序章。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明显,在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还要持续发力。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还不健全,在“智慧检务”系统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等方面还需不断加强。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在提升政治素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还需常抓不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及任务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又新。2023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三区一高地”定位和“六大发展目标”,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四大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努力实现“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为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深入学,确保干警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坚持政治统领业务,积极构建政治与业务相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民之所需”,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坚持服务大局,加强业务建设。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力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更好履行保护市场主体、护航经济发展的检察职责,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扎实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三、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充分用好检察文化沙龙、检察官大讲堂、检察青年汇等平台,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耕“清韵黄检”品牌建设,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品牌建设。聚焦干警素能提升,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新入职干警持续学习成长和长期在岗干警的知识更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持续深耕“沮水润心”未检品牌,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秦创原法律服务品牌创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生态环境品质更高,打造公益诉讼特色品牌,持续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推进黄帝陵、桥山林区等重点部位生态保护,聚力当好黄陵生态环境检察卫士。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聚焦监督质效,聚力改革创新,能动履职、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迈出新步伐。11项核心业务数据全部位居全市前三。4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履职水平“质”的提升。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16件次,党组向县委报告工作2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两次走进县委党校,为新任县人大代表和科级干部普及法律监督工作知识,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落实接受监督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组监督。召开党组、纪检组会商会4次,制定不起诉案件回访制度,派驻纪检组对87名不起诉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规范检察官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反馈的三个方面13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接受履职监督。聘任7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1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回复满意率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53份、案件信息51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检察机关职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听取意见建议。
(三)助力净化县域政治生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加强监检配合。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件5人,受理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依法办理了戴某某受贿、徇私枉法案,屠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加快更高水平平安霍邱建设
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2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人,提起公诉812人。
(一)不折不扣守牢安全底线。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审查起诉涉嫌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4件15人,追诉恶势力组织犯罪成员1名。提前介入张某等7人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审计追缴涉案资产300余万元,依法追诉漏罪2个。依法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5人、提起公诉23人。依法快捕涉及1998年和2006年两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全程引导侦查,全面固定证据。突出办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139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6人。办理的稻米加工企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反映被市委简报采用,市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
(二)有力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60件次,办结各类信访件12件,程序告知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关心关爱涉案困难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43万余元。对一起受害人系在校大学生的交通肇事案件,启动市、县联合救助,彰显司法温情。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74人,不起诉208人,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16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50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三)尽心尽力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直通平台,在六钢集团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定期开展交流、宣讲。班子成员先后走访青松塑胶、龙源新能源等40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相对不起诉1人。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对某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负责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作为霍邱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向市、省检察院层报。经批复同意后,联合县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该公司提出合规整改方案,经评估验收合格,依法对2名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有序运转。
(四)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在卤菜中添加罂粟壳的非法行为,一律提起公诉,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28件31人。守护“钱袋子”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相关案件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切实保护老年群体养老钱。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7人。办理的李某等人诈骗犯罪案件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批捕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18人,起诉9件11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按照省“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要求,启动长三角司法协作机制,协助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让1名霍邱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并协调县妇联、民政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确定了后续保障事宜。
三、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业务,以检察监督新理念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绽放新姿态。深入贯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县公安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5件,监督立案2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件,真正将监督与协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2件,建议收监4人,同步审查暂予监外执行4人,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9件。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
(二)民事检察迸发新活力。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助力执行风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讨薪20.2万元。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对17件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依法进行监督,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3人,省、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办理的农行与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庆发集团贷款担保纠纷虚假诉讼案件,为县财政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三)行政检察展现新作为。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两次召开“府检联动”会议,促进实现人员“互联”、信息“互享”和案件“互商”,向有关部门发送综合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9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制发全市首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淮河冲填区林木砍伐行政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全年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数位居全市第一。【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四)公益诉讼绘就新图景。持续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7件。加强跨省协同配合,建立史灌(泉)河(固始-霍邱段)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固始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巡查,联合办理了一起网箱养殖污染水源案件,仅用37天就解决了水源地污染问题,相关做法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刊登。办理的公安部、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人非法炼铅污染环境案,对30余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大气污染修复费用1800余万元。在办理王某某非法采矿案件中,同步追偿生态修复费用,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始终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体化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职业化检察队伍。
(一)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和“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坚持制度管人,将“醉驾”等不起诉条件和办案流程标准化,一把尺子量到底,规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修改完善23项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注重以上率下,确保工作运转规范有序。狠抓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持续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共完成重大事项填报17件。
(二)素能强检专业专心。夯实理论基础,组织干警参加“重罪检察实务大讲堂”、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等教育培训46次,参与培训620人次,持续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实践锻炼,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以赛促学,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做强核心团队,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办案组、轻刑案件办案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的核心优势,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三)文化育检凝心聚力。打造文化阵地,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建设“文明之家”干警休闲阅览室,打造楼层主题文化墙,让干警充分感受浓厚检察文化氛围。丰富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五四青年谈、端午射五毒、七一庆党建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机关氛围。2022年,获评六安市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检察权行使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两个意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不负人民的时代担当,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县、奋力跨越赶超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大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扎实做好重要节点保安护稳工作。服务“一地一区一极”战略,加强经济社会风险预判预警。进一步健全企业权益保护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集中整治,为“双招双引”、打造富民强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深入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聚焦“三农”领域问题,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持续办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民生检察工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围绕“青山、绿水、红土地”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府检、监检、法检联动,扎实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方法变革,做到能动履职、精准监督。
四是更加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弛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拓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星光不问追梦人,时光不负实干者。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埋头苦干,爬坡奋进,为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霍邱建设壮丽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单位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嘉善“清廉单元建设展示点”,4件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4项工作获省市级领导批示肯定,涉台检察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2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
一、自觉融入大局,以法治之力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把“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在护航经济稳进提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嘉善长治久安中体现检察担当。
推进检察环节“除险保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下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5件340人,起诉951件1520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29.04%和4.0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21人。坚持依法战“疫”,一体抓实疫情防控和涉疫履职,办理危害防疫秩序案件4件,2名干警获战“疫”先锋通报表扬。积极推动金融风险化解,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嘉善县联合打击洗钱犯罪的若干意见》。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排摸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件。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审慎谦抑”和“平等保护”理念,将“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件涉企案件中,依法对6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扎实开展民企内部贪腐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件9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稳妥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件8人,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出台《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着力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线下”举办“法助共富检心为民”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余名企业家开展座谈交流,当面倾听企业司法诉求;“线上”依托“检企e站”智慧平台,实现与500多家企业实时互动,解决相关咨询30余件。
深化落实国家战略决策。着力推进长三角检察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常见罪名跨区域司法标准趋同,牵头设立“青吴嘉”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成立示范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联盟,建立示范区破产案件涉税协作机制,合力提升区域协作能级。深入贯彻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在善台胞台企司法需求,创新构建“一站一员一基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具有嘉善特色的台资企业合规改革本地实践,聘任8名优秀台商代表担任首批涉台检察联络员,出台《示范区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和台胞台企之间的工作联系,相关经验做法被写入2022年全国“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工作成绩两次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二、恪尽检察职责,以有力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深入实践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贯通“四大检察”,以强有力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审前主导做优刑事检察。积极适应“镜头下办案”要求,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理的2件网络犯罪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危险驾驶办理、涉案财物处置等专项监督,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139人,监督撤案50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犯7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助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官方AAA转发。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纵深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提出监督5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扎实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车辆查封、套路贷改判案件、公积金领域专项监督,创新开展不动产税费违法承担类案监督,发出审判、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0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优质案件。依法办理一起恶意“逃废债”案件,针对被执行人利用虚假租赁协议逃避法院执行现象,与县法院联合出台《法检关于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协作机制的意见》,合力提升司法拍卖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质效双优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并重,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件。积极推动法律监督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针对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移送执行对接不畅问题,推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聚焦市场主体登记监管领域,监督发现曾被判处刑罚等不符合规定人员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认真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2件,发送磋商函14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支持,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聘任包括代表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36人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成功办理古树名木保护等志愿者推送案件3件。与县妇联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护妇女隐私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坚持守正创新,以能动履职激发基层善治活力
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的新窗口,持续深化“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以“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完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帮扶教育等方式,有效加强审前过滤,诉前羁押率、轻刑起诉率保持合理低位运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建立检调对接与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促成刑事和解13件。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足用好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吸纳17名来自各行各业专业人士组建听证员库,开展听证会11次,与去年同比上升175%。
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百姓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依法起诉244件361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2件13人,针对食药行业从业禁止监管漏洞,推动示范区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建食品药品领域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共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守护“美丽河湖”系列行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2万余吨,督促修复被损耕地600余亩,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1100余万元。
捍卫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起诉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2件,全力守护群众“养老钱”。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2人,起诉18人;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1人;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因案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与团县委共建未检工作网格员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县慈善总会签订司法救助对象帮扶专项基金合作协议,帮助更多因案致贫家庭走出生活困境,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余元,救助56人,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数字检察激活治理效能。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从“小案”办理出发,发现“三无”电动摩托车套用非标电动车牌照违规上路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回溯查处,督促相关车行建立“一车一档一报告”机制,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案件被列入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办案经验获最高检简报刊载,工作成效得到《浙江法治报》头版刊登。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专项监督,推动新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安责险全覆盖。《基于多源卫星遥感的检察公益诉讼在线辅助办案关键技术研究》被纳入最高检“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自主谋划的“长三角示范区数智共享监督应用”,入选省级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实现与青吴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3万余条信息共享,发现监督线索8条,有效提升跨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夯实基础建设,以赶考姿态推动嘉善检察行稳致远
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研讨交流36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更好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依托“红船精神”教学基地等平台,深入开展“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纵深推进“双建争先”工程,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检察队伍“四化”建设要求,深化开展检校合作,聘任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担任专家顾问,成立专家工作室,1篇类案监督案例和1篇理论研究成果分获2022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和创新论文,3篇调研课题获省级以上立项,4篇论文被综合知名期刊转载。着力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交流锻炼有机结合,推动检察干警法律监督专业素能和攻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1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6名干警获评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嘉善县第十一届“十大杰出青年”。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查,持续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把“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常态化落实检察官任职回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离任人员从事律师等专项督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线索移送、工作联络制度,实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线索随时互通、重大事项记录定期互享,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权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我们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情况,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工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实现“益之家”志愿者驿站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县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代表委员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我们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配合开展不批捕案件专项监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项目化监督等检查工作。我们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9名特约检察员、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论证、听证、公开审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嘉善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精准度还有待提高,创新性、引领性举措还需进一步谋划;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数字检察综合治理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强化,亮点品牌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紧盯不放,持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莫大肯定,更是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嘉善开启新一轮示范点和新三年示范区建设新征程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奋进“双示范”建设新征程主题主线,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嘉善“双示范”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方向更明”,矢志不渝守好“红色根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围绕“履职更优”,依法能动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除险保安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助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紧扣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建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长效宣传教育机制,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抓手,积极参与碧水、蓝天、净土、清废行动,深化示范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用最严密法治保障助力绿色发展。
三是围绕“监督更强”,持之以恒深耕主责主业。坚持宪法定位,自觉扛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大责任,全面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规范化运作,积极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着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加强与人大、政协、统战、团委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构建全社会公益保护大格局。持续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探索更有时代特征、检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四是围绕“满意更多”,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牢记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融入检察履职实践,做实做细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益之家”实质化运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倾力守护“一老一小”,加大整治养老诈骗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围绕“基础更实”,凝心聚力抓好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健全检察人员实战化、靶向化、精准化专业素能培训机制,突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肩负着更大职责使命。县检察院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检察作为,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更加温暖的检察举措,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善精彩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配合下,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政治引领、聚焦主业、忠诚履职、能动司法、服务发展”为着力点,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县检察院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一、服务发展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分工方案》。建立西红柿特色品牌地方性商标保护沟通机制。落实“总队长”责任制,协助发展特色品种种植面积3000亩,修建生产路2805米。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整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不畅问题。对县域内农资经营店进行联合抽查,保障农资安全。召开中医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座谈会。针对公路扩建随意砍伐行道树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
保护创新发展。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集中宣传,会签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全市首个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形成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泾阳茯砖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保护现状,召开茯砖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促进中心工作。建立快速办理涉疫案件工作机制,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开设赌场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为民行”活动,组织包抓小区住户开展核酸检测,参与疫情防控值班,全院干警捐款0.8万元。开展“创建复审”,定期到包抓地段开展卫生清理,解决夜间倾倒建筑垃圾顽疾,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粉刷外墙1400平方米,拆除违法广告牌10个,治理店外经营11户,发放倡议书、宣传手册、温馨提示贴1400余份。
二、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安全稳定
建设高水平平安泾阳。共批准逮捕75件97人,不批捕78件100人,提起公诉157件212人,不起诉45件5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到案件办理和行业治理并重,工作经验被市委政法委转发。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发出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公告。建立反洗钱工作联动打控协作机制,依法整治青少年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收款码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对飞线充电、窨井盖缺失、违法加盖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整改。成立9个宣传小组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禁毒、整治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66次,编录“平安建设七字歌”向全县转发,参与全县治安巡逻224人次。
做好安保维稳工作。打造“泾诚检爱”12309检察服务党建品牌,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8件,其中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5件,均做到7日内回复和3个月内答复,无涉检赴省进京访。开展维稳安保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起,解决8位农民工因被拖欠4.2万元工资的信访纠纷,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对涉案地产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督促向170户业主交付房屋,推动实现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
融合促进社会治理。深化“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工作机制,在全县40个中心村建立“检察官小组+司法所长+村级联调员”网格体系,开展法治宣传、检调对接、上门听证共142次,法律咨询338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推动完善村规民约12条。发挥检察建议治理效能,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办法》,将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纳入全县依法治县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发出检察建议131件,回复率93.8%,采纳率99.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3类10件,检察建议治理质效被《陕西政法》刊载。
三、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整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督促整改景区游乐设施和体育场内体育设施安全隐患。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办理农民工讨薪、劳务受害者工作赔偿、维护集体土地权益等支持起诉案件33件。针对冒领养老金及企业拖欠工伤保险金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追回社保基金。提供律师互联网阅卷云服务,解决疫情下阅卷难题。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救助因案致贫致困24人11.4万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精心打造“‘泾’心相伴、向‘阳’而生”未检工作品牌,实现未检业务实质性融合,不批准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件9人,社会调查适用率为200%。建立全市首个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旅馆行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和校园周边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问题2件。疫情期间讲授网上法治课,举办“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医院举行落实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法治讲座。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陕西站巡讲活动在泾阳启动,法治副校长实现送法进校园全覆盖。
积极推动“八五”普法。加强检察办案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谅解,促使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教育庭审旁听群众懂法、知法、守法,共开展释法说理114人次。开展集中专项普法,深入泾干湖公园广场、产业园、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推行媒体融合普法,成立“泾小检”新媒体工作室,发表普法宣传稿件68篇。【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四、推进“三有”争创,引领追赶超越
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争创活动,以“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为目标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业务有进步。在全省60项核心业务数据排名中,排名第一的21项,占比35%;排名前30的42项,占比70%,比去年同期增加10个百分点。其中,刑事检察监督立案3件、撤案5件,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4件,纠正执法不规范案件77件,无捕后不诉、捕后判无罪案件。民事检察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纠正执法不规范案件27件。行政检察纠正执法不规范案件35件,化解行政争议6件。公益诉讼检察立案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件,整改率100%。
办案质量有站位。1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典型案例,2篇检察信息被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采用,1个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建议,业务条线移送案件线索10件推动融合发展,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5件,办理疫情期间开设赌场的案件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安全生产和强化脱管漏管监督等6条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推广。
品牌打造有亮点。打造“检爱”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品牌,成立全省首个“检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实现司法救助与慈善扶助紧密融合,工作成效被省电视台报道。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定实施办法,建立三项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组织召开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听证会,完成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工作成效被咸阳市电视台报道。
五、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重点发言48人次,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文章。开展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诵读活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及时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集中宣讲学习活动5次,体悟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坚持对标对表,提出22条具体举措,推动贯彻落实细化、路径化。
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确定“1234”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强化“三个融合”、推行“四个举措”的党建工作思路,引领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点线面”全方位党建业务融合体系,服务群众的成效被陕西党建网报道。建成包含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墙、党员之家、支部活动室和政治体检中心的多功能党员活动基地。完成新一届支部改选,40岁以下支委占比达到88%,提升党建工作活力。开展主题观影、清明祭扫、演讲比赛、家风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教育及经典诵读比赛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集中学习11次,全面学习党规党纪。深化“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解难题”活动,听取意见建议6条,查摆问题12个。开展专项治理,对重大、专项工作实行清单管理项目推进,有效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抓精文减会落细落实,同比发文减少16%,会议减少10%。提升案卡填录质量,建立日审核、月通报、季点评机制。突出“阳光接待、温暖控申”工作特色,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没有超期办案的情况,行政争议化解率为100%,为群众办实事26件。需要更多资料请加微信/:微信:10605423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办案监督,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和案件院际交叉评查,巡查整改69处。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活动,自查风险点3个整改到位。编印《检察工作廉政风险点汇编》,确定办案风险点86处。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廉政谈话9人次,发出廉洁过节提醒2次。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23件。
六、打造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依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报告专项工作4次,报告履职情况1人,提请任免检察人员5名,配合开展专题调研2次。对转交的事项和意见建议,坚持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参加专题协商会、研讨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活动34人次,当面报告工作,接受依法监督。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敏感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取意见建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全年召开公开听证会8次。
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发挥“两微一端”、头条、抖音号等新媒体宣传优势,发表宣传稿件376篇,在《检察日报》《陕西日报》上发表10篇。主动公开案件信息304条,法律文书公开率100%,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一年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还需深化实化;法律监督主业有待进一步强化,“四大检察”发展质量还需要提升;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能力素质还需要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县检察院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三有”争创,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现代化新泾阳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政治为先,以举旗铸魂抓牢首要政治任务
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领会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深刻内涵,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制定贯彻落实“施工图”“路线图”,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服务为要,以能动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依法服务保障“县之要事”“民之所需”,工作谋划自觉聚焦中心。坚持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加强秦创原创新实体保护,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服务地理品牌保护,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工作机制,实现检察服务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延伸城乡社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建设高水平平安泾阳。抓实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质效。
三、监督为本,以“三有”争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
坚持“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的奋斗目标,深入开展“三有”争创,落实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析评价指标。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融合发展。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典型案例引领办案质量,提升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应用水平。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降低“案-件比”。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生态环境、知识产权和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建设。
四、初心为源,以宗旨践行助推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为队伍建设根本遵循,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落实案件编号终身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实现解决问题、建立机制、固化成果目标。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用好考核评价机制,让高标准干事、干高标准事的干警得到激励和褒奖,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
各位代表:信念在心唯倾力,重任在肩当笃行。新的“赶考”路上,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科学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落实,更加显著的业绩,为推进现代化新泾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和“争先进、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共有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15项主要业务数据排名全市前三。
一、积极主动履职,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我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县委决策部署,自觉在康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中找准定位,主动履职,努力为之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检察保障。
(一)着力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检涉民企案件“11条意见”和省院“慎捕慎诉”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涉民企案件同步审査机制,更加重视同等对待、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开展联企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优化服务长效机制,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性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结合“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拓展年”,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邀请县工商联等9家单位,参加省市组织的视频培训2次,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人次,涉营商犯罪监督撤案1件,非国有公司人员不诉1人,联合县工商联走访全县15家企业,护航民企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检察保障。
(二)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围绕中国康养示范县建设目标,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治,促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村镇。积极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祥和的社会环境,办理涉脱贫领域案件16件,起诉涉农犯罪6人。落实县委1号文件,持续开展派驻帮扶,选派3名年轻干警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配合镇村开展工作。
(三)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紧盯县委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的目标,服务康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推进“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生态康县”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查批捕4人,审查起诉6人。围绕水资源保护、河道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等突出问题,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6件,办案数居全市第一。
(四)积极参与筑牢防疫屏障。全面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依法打击涉疫犯罪,助力疫情防控,办理涉疫犯罪1件1人,对所在社区开展督导检查7次。全院干警闻“疫”而动,前后派出20人,参与全县疫情流调,轮流在社区担负24小时值守任务,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严格开展防疫检查、人员信息摸底等工作,持续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自觉参与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网。
二、敢于担当作为,助推平安康县法治康县建设
我院坚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助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从严追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受理赌博案件7件14人,审查起诉2件6人,受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件9人,审查起诉1件8人,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4件69人,审查起诉19件57人,审查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3件3人。深化与县人行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出台加强协作实施意见,共商金融监管之策,多措并举强化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大力开展防范金融犯罪宣传教育,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3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5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问题40余人次,营造全民防范金融风险的良好氛围。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受理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3件60人、审查起诉159件234人,其中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35人、批捕2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案件10人,批捕2人,起诉暴力犯罪3人,批捕3人,特别是提前介入,依法报请追诉了20年前抢劫、放火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立足职能依法惩治腐败,加强侦捕诉协作衔接,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挥上下联动优势,坚决惩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抽调3名干警参与省市专案,先后办理了市院交办的武都监狱王某某、杨某某、司某某等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等大要案件2件7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
(四)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把诉源治理理念融入检察履职,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为县域治理提供法治服务。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助力康略高速公路建设、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积极推行检察环节刑事和解,达成刑事和解8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法律解读、以案释法等主题宣传30余场次,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办案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尤其是根据我县改装射钉枪较多的实际情况,开展综合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制发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很好地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用心用情司法,倾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我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优做实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满、安全感更强。
(一)倾心尽力改善民生民利。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健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食药安全犯罪案件,运用诉前程序,办理食品药品案件1件。在全市率先开展“消”字号药品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我县部分药店存在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等医药产品情形,依法开展调查,发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制度,受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依法不起诉4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欺凌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履职审查。深化法治副校长校园普法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场次,发放“强制报告”等各类宣传海报、资料3000余份。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校园安全管理。针对我县部分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引发刑事犯罪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动全面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对1起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学生,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对其监护人及未成人进行了教育训诫。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一件涉未成年人案件被省检察院向省委政法委推荐为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典型案件。
(三)依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开展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化“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涉“两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帮助网络信息犯罪57人,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常态化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深挖司法救助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决了受害人家属的燃眉之急。
(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实现所有信访案件线上办理,回复答复全流程监控。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严格执行院领导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制度,院领导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件。做好重点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依法用心用情解决群众信访难题。坚决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共接访7件,包案化解重复信访3件,确保无涉检进京访。加大涉检信访积案清仓力度,防止新生积案。坚持依法处置,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四、强化检察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始终坚持以监督办案为重点,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坚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精准量刑、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制度,持续抓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依法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9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134人,适用认罪认罚213人,不断降低诉前羁押率。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监督,监督立案、撤案共8件,纠正漏捕、漏诉6人,纠正侦查活动不当10件,对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无理由上诉案件启动抗诉程序,维护一审裁判严肃稳定。监督纠正脱管漏管4人,建议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2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案1人。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精准监督。重点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和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4件;在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深入法院开展案件评查阅卷,全面梳理案件审理流程,强化对实体认定、适用程序和准确适用法律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件。对裁判正确、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件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一手托两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加大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办理案件3件,办理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件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结合“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交通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公安治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促进和解、督促履职、纠正违法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件,并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代表,聚焦公共利益保护,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共排查线索37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国财国土保护,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开展“国财国土”领域案件专项行动,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2件,监督上缴土地出让金200余万元,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转载,有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案例汇编,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和效能。
五、坚持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面落实“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等要求,自觉以过硬本领担当履职。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增加司法的亲历性。完善员额检察官增补和退出机制,新增检察官2人。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建立数据会商研判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县公安局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协作。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建设,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印发《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办法》,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累。落实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设置不起诉公开宣告室,增强司法威严。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现代化学习型检察院、检察官建设。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坚持线上线下培训,分层分类培训120人次,组织干警轮流上讲台授课22场次,有一名干警在检察日报发表理论文章,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推荐选拔配备5名全日制本科以上的优秀年轻干警担任中层干部。全力推进融合机关党建、荣誉室、图书馆等为一体的机关文化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坚持科技强检,切实发挥辅助办案、服务决策、科技助力作用。
(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检察办案情况24件。实现了手机终端请销假、派车运维审批备案公示。深化院内检务督察,对全院机关纪律、作风、环境卫生等进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及时向县委、市院党组汇报重要工作,全面贯彻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检察等专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安排,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开展法治进校园和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人大代表精细化精准化联络,按时走访人大代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1人次参与检务公开和案件监督活动。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立律师值班室,预约50次,复制案卷资料100多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在人大、政协的支持下建立听证人才库,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听证42场次。
各位代表,康县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改进:一是对标新发展理念,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多;三是检察干警的现代化办案能力仍滞后于新时代的新要求,改革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破解。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院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及《陇南市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康县加快绿色崛起,实现美丽富民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坚持“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之基;把思想理论武装抓得更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更新,在司法办案中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得更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切实担负新征程新使命。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积极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123335”工作思路,结合省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落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发展的切入点,确保检察工作更加精准服务地方发展。
三是以检察为民为重点,保障民生民利。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注重实质性化解群众合法诉求,避免程序空转,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调整检察监督方式,依法妥善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刑事案件,认真做好涉疫风险防范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坚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四是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办案生命线,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深化巡回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加强检监衔接配合,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五是以深化司法改革为突破,提升检察质效。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围绕数字检察战略,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司法办案和管理质效。
六是以过硬队伍建设和坚实基层基础为支撑,着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优化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完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优化检务管理,不断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全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地,把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康县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二二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怀、支持下,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为克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贡献检察力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全力守护碧水青山。
二是关注民生守护安宁,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彰显检察担当。打击电诈、帮信类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积极守护公共利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让孩子们更好的成长。
三是聚焦主责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展现检察作为。刑事检察在做“优”上提质效,民事检察在做“强”上用力气,行政检察在做“实”上开好头,公益诉讼检察在做“好”上下功夫。
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人员队伍中积蓄检察力量。固本培元正思想,从严治检强作风,砺练精兵提素能,主动开放受监督。
二〇二三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安排,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支撑,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时代坐标,把准时代脉搏,为克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筑牢忠诚,守住底线,护好民生安全。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作为,深入探索企业合规管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服务大局,紧盯方向,树好检察品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对黑土地和黑臭水体的面源污染、废水污染,非法占用、违法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发挥能动检察,全面铺开“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加强县域内重点流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守好生态环境。
三是抓住难点,紧盯重点,服务群众需求。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司法保障水平。坚持领导带头办案,运用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方法,提升信访法治化工作水平。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提高司法救助效果。灵活运用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办案体现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
四是站稳立场,紧盯目标,提升办案质效。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常态化发展,抓实“两项监督”工作。将支持起诉重点工作放在对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上,切实解决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会、不敢、不愿选择合法途径维权的实际问题。坚持“小切口、大作为”,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
五是转变理念,抓好队伍,全面从严治检。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增强办案质效。抓实业务培训,锤炼专业化队伍。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从严检视队伍,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激励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勇争一流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严谨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克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县第二届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效应对疫情长期跌宕反复,全力克服重重困难,迎难而上、奋勇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院在市检察院“夺旗打榜、重点攻坚”考核中稳居前三,全市85项业务数据中,有77项居前六,占90.1%,其中73项位列前三,69项位列第一。先后有1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件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律文书、3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4篇论文在知名期刊发表,20个集体个人受上级表彰,其中,宋炎炎同志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带队建新路径,自觉把讲政治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以实际行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理论学习引领工作方向。坚持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8次,随机选取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结合县域实际、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作交流发言200余次,通过“学、思、悟”推动中层以上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方向。扎实开展“3+1”理论武装体系建设,形成“勤学、善研、实干”的“三位一体”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制,全年共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结合检察业务形成调研报告13篇,其中1篇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论坛征文活动优秀奖。在学习研讨中,加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126件,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学悟见创”活动,院机关各支部共开展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144次,开展检察长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员“讲故事学理论”等学习分享活动86次。把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制定学习方案,第一时间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王传喜同志作报告,组织全院干警进行知识测试,开展“学报告、谈体会”研讨交流,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续书写多彩兰检党建新篇章。
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检验工作成效。用“党旗红”“检察蓝”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选派6名党性觉悟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到村居、社区担任“第一书记”、红领书记,以党建帮扶为依托,搭建普法宣传、惠民助农平台。帮扶的大仲村镇车庄村,由省级软弱涣散村,蜕变为村容美丽、群众乐居的幸福村。在疫情防控期间,树牢“兰陵的发展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意识,立足县域实际,主动作为,全院共抽调1500余人次到重点封控区域、交通要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与为群众排忧解难两不误,坚持打击、保护、服务相结合,全力保障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维护菜农权益,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媒体报道。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落细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进平安兰陵建设。以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目标,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2件625人、移送审查起诉1048件1269人。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打好扫黑除恶“常规战”,起诉涉黑恶案件2件18人。从严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重点打击偷拐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共提起公诉228人。全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提起公诉346人,以积极履职服务高水平的平安兰陵建设。
严厉惩治职务犯罪。立足反腐工作大局,坚持高站位、快对接,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从快从严审查起诉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10件13人,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共计移送线索12条。在办案的同时,注重发现制度漏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我院在办理一起贪污受贿案时,发现某国营单位存在制度漏洞,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单位在运营、人员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司法工作人员涉渎职犯罪查处力度,查办徇私枉法案件2件3人,查办中,我们对王某徇私枉法放纵的罪犯,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诉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倾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勇担当、善作为,靶向施策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共起诉34件42人。有序开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行动,在办理刘某洗钱罪时,重点查明其窝藏后抵押变现的行为,揭开了从犯罪所得到合法财产“由黑到白”的洗白过程,准确认定了洗钱犯罪,切实维护了金融安全秩序。我院第二检察部获评全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先进集体称号。加大企业合规制度适用力度,对4起案件申请启动企业合规办理,审查后,对2起案件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从轻处理,助推企业发展。县工商联邀请我院为各企业家作企业合规改革报告,增强了企业合规意识,办理的刘某某涉民营企业行贿犯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四查四清四到位”评查化解工作,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切实做到既善于检察监督办案,又善于做群众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22人次,答复来信、来电及网络信访106件。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的重要举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107件次,从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中选任17名听证员,结合听证员自身专业领域,拓展听证范围从刑事检察不断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延伸,保障公开听证工作的专业化、全面化。以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为重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发挥检察优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3件,督促消除道路、消防、用电、燃气等安全隐患,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能动履职中提供更优检察产品
牢记“国之大者”,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特殊群体传递司法温情。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办理养老诈骗案件5件6人。杨某某以“老妈乐”消费返利为由,诱使18名老人购买会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共计138万余元,造成存款人损失83万余元,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以该案为脚本制作了系列宣传动漫,线上线下宣传千余人次,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的意识与能力。该宣传动漫被省检察院评为微动漫类最佳作品奖,并推荐到最高检参加全国“三微”作品评选。加大因案致贫案件当事人的帮扶、救助力度,过去一年,我院为55名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63.2万元,让检察温暖可感可见。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33件48人,起诉38件69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捕19件32人、不起诉15件21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依法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3件22人,起诉17件32人。全面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规定,大力推动“依法带娃”,联合4家单位签署了《兰陵县关于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办法》,发出督促监护令100份,督促、帮助“甩手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成兰陵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云课堂”线上+线下的法治教育模式,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我院被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1起案件入选全省“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准确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办理的一起婆媳故意伤害案,我院联合公安机关等单位形成多元调解合力,使犯罪嫌疑人沈某某真诚悔罪认罪,让这对关系僵化了30多年的婆媳,冰释前嫌,并依法对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促成了家庭和睦。过去一年,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90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四、始终坚持聚焦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担当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切实肩负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22件,追捕追诉93人,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形93件,参与省市检察院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5次,有效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了监管秩序和安全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扎实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3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1件,发出审判程序、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2件。
科学完善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7件。其中,行政裁判监督案件6件,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7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3件。我院办理某商贸公司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争议案时,通过调阅案件材料、向相关部门了解事实、多次协调、公开听证,达成了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系统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盯社会关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我院办理的杜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杜某某赔偿因犯罪造成的损失,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全年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切实做到抓前端、治未病,以“我管”促“都管”。
五、始终坚持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严管厚爱,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素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市院党组报告重大事项20余次,县委主要领导先后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5件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检察干警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3件。按照我县“五查五转五提升作风整顿活动”部署,结合市检察院纪律作风建设年行动,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组织干警学规定、读通报,观影片,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全体干警从5个大方面认真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建章立制固化活动成效。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系统梳理顽疾整治反馈意见,以部门为单位认领整改事项68条,统筹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地落实,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26次,编发通报26期,干警工作作风持续好转,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突出能力兴检。坚持“选、育、用”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以锻造复合型办案团队为抓手,科学制定人员交流轮岗制度,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构建起“一岗多能、一才多用、部门多专”的人才梯队。聘任9家单位9名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化协作配合,发挥“外脑”作用,提升办案水平。与临沂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加强法学人才培养,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我院刘后山同志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基层院唯一的代表,被省检察院邀请在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专题培训班上授课。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践行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70人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725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全力支持其发挥派驻监督职责,主动征求意见8件次。注重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查询信息申请412次,制作律师阅卷电子卷宗234份,办理互联网线上阅卷27件。
各位代表,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在服务兰陵高质量发展中,措施不够精准,检察贡献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协调,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三是检察干警的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若干措施,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兰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讲政治,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顾大局,不断助推全县发展。做到在服务大局发展中谋划检察工作,以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为切入点,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聚焦平安兰陵建设,严惩各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护民生,不断细化为民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法治的阳光。
四是提质效,不断推进公正司法。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刻内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努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稳妥拓展办案新领域,助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五是重自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补齐素质能力短板,努力淬炼过硬队伍。
凝心聚力担使命,奋楫扬帆新征程。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打造“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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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悟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聚焦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工作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2022年,我院60项检察业务核心指标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排名第一,全年公众安全感满意率99.11%,集体和个人获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1项,刘莹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4件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和参考性案例。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能力建设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学思用、知信行相统一,统筹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理论宣讲等工作,搭建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综合采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学习例会等形式,采用“领学+交流”“自学+研讨”的方式,组织干警赴廉政教育基地、黄柏岭红色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和红色教育,多举措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强组织战斗堡垒。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细抓实党建工作。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书记述职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用心做好发展党员、定期收缴党费等基础性工作,努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2022年,院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成效,获乐安县第二届党务技能大赛一等奖、抚州市首届党务技能大赛机关领域项目类二等奖。先后获评乐安县2022年度“模范党支部”、抚州市2022年度“模范党支部”。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干警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正面宣传,加快“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2022年,AAA公众号共编发微文391期,其中原创微文193期,被上级院及相关单位AAA公众号转发81篇次;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载宣传信息82篇,其中国家级15篇、省级54篇、市级13篇。
二、坚持顾大局强担当,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监督责任,优化营商环境。主动转变理念、延伸服务触角,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以司法办案的精度准度和服务企业的温度力度,助力乐安经济发展呈现速度高度。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12件16人,办理涉企合规审查案件1件。多次联合税务局、工商联等单位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深入非公企业走访20余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非公维权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近距离了解企业发展诉求,为企业纾困解难。依法为涉案企业追回损失200万元,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167万余元。【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当中,对低保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司法救助16人,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扎实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党员走进挂点的大马头乡下陂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到当地参与农业生产,为村民上普法课,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反诈骗知识。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整治问题农村公厕436座,就牛蛙养殖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推动农村养殖产业规范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
坚持打防并举,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乐安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8人、提起公诉23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1人。有力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断卡”“净网”等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捂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积极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批准逮捕108人、不起诉134人,诉前羁押率降低至20.66%。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367人,适用率96.83%,一审服判率94.85%。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绿色发展。积极履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横向合作,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19人,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建议33份。针对机制砂企业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70余亩,推动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守住农村耕地红线。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河长办、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坚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调查等各项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
三、坚持解民忧纾民困,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维护群众合理信访诉求。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考虑法、理、情,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检察环节。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3件群众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制度,首次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落实“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评价体系,以求极致态度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2022年“案-访比”为0.36%。
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7件10人,帮助19人支持起诉追回赡养费、抚养费和被拖欠工资共计13万余元。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乐安县无障碍改造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对县城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已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2022全年共筛查涉及脱贫户、低保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贫困当事人案件50件,经调查核实,为36名贫困当事人提供救助金41.7万元,为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协调教育资助、申请农村低保等多元救助方式30人次,优化救助效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人,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不起诉24人,依法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5份。发挥“刘莹姐姐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筑牢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已形成以市级“刘莹姐姐工作室”为牵引,带动11个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集约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红黄绿”预警帮教机制,健全罪错未成年人信息库和重点关注对象库,已录入467名罪错、临界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信息,采用“检察官+民警+心理咨询师+基干民兵+班主任”模式,提供帮扶帮教、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活动,配合省教育厅、省检察院推出“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1件,直播宣讲家庭教育课程3期,发布“刘莹姐姐FM”42期、普法微课堂9期。工作室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刘莹劳模创新工作室”等荣誉。
四、坚持重管理谋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刑事检察精益求精更优质。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与县公安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派专门干警分片联系科所队承办案件的会商受理,推动检察监督与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1人,监督立案侦查1件1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84件;纠正侦查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人,遗漏同案犯13人。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自行补充侦查127件,减少案件延退,“案-件比”降为1:1.016。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6件,有力地提升了办案质效。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类案类检察建议共7件。
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更有效。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公布裁判文书、未依法严格审查执行代理人身份资料等违法情形,受理监督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全方位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让弱势群体不再“忧薪”。向法院支持起诉13件,法院已采纳13件。办理的农民工唐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通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仅一天就将拖欠的劳动报酬结清,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依法能动更有力。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的就土地执法不规范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和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和省检察院第八批参考性案例,办案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辑。通过对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及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为办理一起婚姻登记监督案,检察官前往河南省调取相关证据,向当事人的亲属了解事情详细经过,通过层层理清案件事实,确认婚姻登记确有错误,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案件双方当事人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公益诉讼拓展延伸更全面。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强机制,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及“等外”领域。积极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药店进行排查,同时加大源头治理,对全县涉及“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共立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生产企业3家,督促召回涉案产品7940盒(瓶),取得良好效果。办理的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加强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持续加强党纪检纪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四风”方面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实际制定《中共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坚持按月填报,2022年,有情况填报3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1件,其他干警填报11件。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4次、开展政治谈话2次,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双向发力营造检察活力。加大干部选任和轮岗力度,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探索推行AB岗工作制,提升干部队伍活力。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并对部分中层干部实行轮岗,1名80后、1名90后中层副职提任部门正职,1名90后年轻干警提任部门副职。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传导式教学、检察实务课堂等作用,以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检察内网的“教培视窗”和“学习强国”APP教育培训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检察业务能力。
多措并举打造数字检察。主动顺应检察发展新形势,坚持科技强检,多举措打造数字检察,有力推动办案提质增效。“刘莹姐姐云平台”AAA小程序已推广用户17000余人,收到涉未成年人举报有效线索5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15次。引入非羁押数字监管系统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开展智能监管,通过实时定位、在线打卡、脱管预警等功能,已实现对33名非羁押人员“云上”监管,确保监管对象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快检平台,配备专业的水体、空气、噪声检测仪器,培训专人负责样本采集、检测工作,为调查核实案件线索提供技术支撑,有效破解检测鉴定费用高、周期长等司法实务难题,切实保障了公益诉讼案件顺利办理。
坚持强监督重实效,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权力
不断强化检察内部监督。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及检察业务数据核查等方式强化检察内部监督,对全院在办案件进行全流程、实时动态监管,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65件,评定优质案件1件,合格案件64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对于检察官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监督通报、工作提示、整改督促的形式向业务部门传导监管压力,促使业务部门优化管理方式,改变检察官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规范、重数据轻案卡的陈旧思维,倒逼办案水平的稳步提升。
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法律监督、检察工作阶段性情况以及重大检察改革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改进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等参与调研座谈、公开听证,选任40名听证员建立第一批县级听证员库,配合市院公开选任听证员16名。组织开展公开听证99件,同比增加167.6%,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活动290余人次。
积极完善履职制约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接受监察委、法院和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组织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2次,开展检律互督互评1次,围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畅通检律沟通渠道,更好地开展认罪认罚及律师值班工作,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等进行深度交流。开辟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绿色通道”,设置律师会谈室、阅卷室,全方位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共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84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49次。
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听取律师意见、案后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推行简易公开听证,对因交通不便或自身原因等有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听证,全面听取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全面掌握每月核查案件判决生效情况,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9件,公开法律文书81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还有不足;三是检察干警整体业务素质与新时代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亟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县委工作部署,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强攻工业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党建引领“五大主战场”,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持续建设“乐山乐水乐游”的绝美胜地、“安商安业安居”的活力之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乐安华章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严惩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等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在服务保障平安乐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二是以更实举措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优化多元监督方式。在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数据稳定向好的同时,不断提高适用规范和办案质效。聚焦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着力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托“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合作机制,继续保持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围绕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饮用水安全、农村公厕环境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三是以更高标准积极践行为民初心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对接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民心所向,突出惩处民生领域犯罪案件,更好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及保护工作制度,做优做强“刘莹姐姐工作室”。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紧贴人民关切,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力度,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护网”,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新时代一流检察队伍。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抓实党建工作,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提振全院干警“全面争先”的精气神和战斗力。坚持不懈锻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业务能力,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铁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自我革命精神抓紧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从严执行“三个规定”,细化规范检察官接触交往,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新的一年,乐安县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把党的二十大各项战略部署落实落细,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乐安华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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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推进“四区四宜”新黎川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牢记国之大者,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一)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1人,追捕1人,提起公诉2件2人,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1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主动介入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引导公安机关向社会发出公告,核查被害人及集资参与人涉案金额情况,全面审查资金来源、去向,后朱某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积极宣传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覆盖群众达2万人次。原创微电影《反诈风云》融法律性、娱乐性、教育性为一体,荣获全省“全民反诈赣鄱无诈”反诈公益宣传作品征集大赛视频类优秀传播奖。办理的李某贩卖毒品、洗钱案入选“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自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起诉破坏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秩序、妨害市场管理秩序等刑事犯罪3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牵头成立黎川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积极稳妥开展企业合规必要性审查。在办理某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会同第三方组织精准开展合规监督评估,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发挥3个检察联系点作用,开展“院领导班子挂点联企”活动,挂点联系企业20家,建立企业档案20份,走访企业15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6次,为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意见28个,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零距离开展法律宣传、心贴心收集企业诉求,真正实现让法律服务“多跑腿”,企业“少跑腿”,以有力检察履职扎实推动双“一号工程”落地见效。
(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参与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8.23专案,提起公诉8人。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密结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3份,到期回复率100%。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运用高质量检察建议溯源治理,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堵漏建制,达到了以“我管”促“都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促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综合治理。
(四)助推乡村振兴守护绿水青山。下派1个工作组到华山镇洲湖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拨付帮扶经费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助乡村振兴点洲湖村5万元。全面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监管,办理相关监督案件17件,形成的检察专报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治理,守护黎川绿水青山。
二、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一)突出检察关怀,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15人。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设立“刘莹姐姐工作室”,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80余次,覆盖学生2.8万余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52次,适用率100%。以检察温情唤回误入迷途的孩子,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经过帮教顺利回归社会。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达到了共同监督和引导未成年人回归正轨的良好效果。
(二)聚焦群众关切,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秉持执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群众满意度从上半年的98.38%提升至下半年的98.70%。聚焦多发易发频发刑事案件,起诉“黄赌毒”等案件31件45人。持续加大电信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帮助群众守好“钱袋子”,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5件45人。做实“为民实事”,当好“护薪人”,综合运用支持起诉、联动调解等监督手段,我院共为6名农民工成功追讨工资20余万元。
(三)自觉接受监督,倾心落实人权保障举措。扎实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接待有效信访22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9万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联络活动68人次,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5条,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开展检察听证95件次,同比增加126.19%,达到了以公开促公信的良好效果。
三、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使命
(一)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6件135人,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61件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6件273人,提起公诉123件171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准逮捕39件62人,不起诉54件93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刑事案件。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5件265人,适用率97.43%。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诉9人,提出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对逮捕案件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二)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做实。转变司法理念,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9件,发送检察建议10份、再审检察建议1件、支持起诉书10份,均得到县法院支持采纳。坚持不懈办好为民实事,聚合多元化解合力,积极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协商调处矛盾化解积案,办理谢某财与李某泉劳务合同纠纷申诉案,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息诉罢访。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肯定。注重精准监督,办理精品案件。办理的邱某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入选为“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三)公益诉讼检察更实保护公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实现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践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理念,开展“消字号药品监管”“农村公厕环境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行政单位发送的51份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并及时整改,采纳整改率100%。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通过办案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林地34.3亩,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2.7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9000余尾;依法保护国有资产流失,追缴水土保持费等12.9万余元,追索矿产资源损失10万元。
四、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能动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一)坚定立场,强化政治建检。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院干警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出台《黎川县人民检察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力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今年以来,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共计11次。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记录报告工作。制定《黎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素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警政治素质考核评价工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二)严管厚爱,突出廉洁从检。今年以来,院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充分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赴鲁易事迹红色纪念馆、皮边村第一党支部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教育。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和发生在干警身边的案事例,先后开展警示教育8次。召开节前廉政提醒5次,开展集中谈心谈话102人次,切实抓紧抓实“两个责任”,在“治未病”上精准发力。班子成员“上门”政治家访43人次,真正发挥“探头”作用,筑牢廉洁“内防线”。【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三)务实笃行,展现素质强检。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实绩检验成效,不断“固强”,切实“补弱”。积极创建模范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政法干警包村入户、反诈宣传、平安黎川建设等中心工作300余人次。一名党员干警荣获2022年度“平安抚州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以党建带队建、促援建,积极组织一名发展对象赴新疆参与对口援助,助推援疆工作取得实效。以“勤廉机关建设”为契机,深耕检察文化,打造勤廉文化长廊,展现新时代黎川检察人的精神风貌。
(四)守正创新,把好舆论导向。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跟时代同频共振,深挖检察新闻“富矿”,讲好检察故事。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今年来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推送正面宣传162篇,被中央媒体采用1篇,省级媒体采用15篇,市级媒体采用9篇,县级媒体采用33篇。原创短视频《黎川检察来上分!》播放量高达350万人次,深受群众喜爱,让法治宣传更加生活化、更具时代感。
各位代表,2022年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黎川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大局的系统性、精准性还不够强,实效有待提升;具有检察辨识度的创新服务不多,与先进检察院目标还有距离;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不够全面,队伍素能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持续用心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黎川,为黎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之以恒讲政治顾大局,以更优司法助力黎川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合规,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二是持之以恒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大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持之以恒做好为民司法,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权益,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通过以“我管”促“都管”,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步一步推进,一个一个解决。持续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持之以恒夯实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绝对过硬检察铁军。优化队伍结构,围绕短板、弱项完善业绩考评,实现检察精准管理,不断加强检察政治建设、推动履职能力提升,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推优树人,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更长!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勇毅前行,用检察担当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为全方位推动黎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牢记职责使命,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人,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件,办理虚开发票犯罪5件,协助追缴税款47万余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对符合要求的涉经营类犯罪主体不起诉3人,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县工商联等10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专业人员名录库,监督引导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率先在全市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1件。集中约谈警示教育企业30余家,敦促经营企业签订《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承诺书》30余份。
主动融入“同城融圈”战略实施。与渝北区检察院密切协作,共同打造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构建案件会商协作、检企联系、公益诉讼联合巡查三项工作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次,联合开展公开听证1次,会商研判发生在新区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3件;指派67名员额检察官联系新区企业,走访企业23次,开展法律咨询15次,收集意见建议10条;组建公益诉讼巡查小组,在新区学校开展公益诉讼联合巡查,发现案件线索5条,办理校园周边无道路安全标识行政公益诉讼1件。川渝协作公益诉讼持续深化,会同长寿区院办理的小西河污染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件,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川渝协作典型案例,被重庆市检察院评为“迎两会晒亮点”典型案例。
全面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开展矿产资源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行政处罚3件;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督促职能部门挂牌野生楠木保护点3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向县卫健局制发生活饮用水卫生检察建议1份;责令违法当事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10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15万尾,补植林木1000余株。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制,“两长”联合巡河10余人次。联合县法院在让水湖湿地公园建立全市首个检法机关共建的生态修复实践基地——“水墨桃源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实现劳务代偿、绿色矫正等恢复性生态司法措施落地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与监委、法院、公安局密切协作,参加市县两级联席会议10次;严格落实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10件次;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决定逮捕11人,起诉9人,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工作,向存在廉政风险的2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均整改落实;开展检察官廉政讲堂5次,组织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00余人次,做到警钟长鸣。
全力参与县域中心工作。疫情期间,全院干警共计参与样本运输、信息录入、物资配送、卡点值守等志愿服务2000余人次;4名干警全脱产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帮扶责任人下沉走访帮扶对象1800余人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400余人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镇村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全力服务保障好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排查热点敏感问题5件次,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捕114人,起诉584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黄赌毒”等犯罪31人,起诉115人;发布的《检邮同心·禁毒同行》禁毒宣传片被省院转发,同名宣传册获奖。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批捕涉食药安全领域犯罪4人,起诉13人。守护“钱袋子的安全”,持续推进“断卡行动”,批捕电信诈骗等犯罪23人,起诉60人;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人。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707人。
做实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养老诈骗犯罪2人,起诉9人,为老年群众挽回损失40余万元;开设“检察蓝护夕阳红”法治课堂,宣传预防养老诈骗知识,受众2000余人次。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27人,起诉44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11人,起诉24人,不捕14人,相对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心理疏导、“法治进校园”等活动30余次;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制定《邻水县教育行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办法》,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线索倒查,移送4起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获评首批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重点示范单位,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4件。
用心用情为民纾困解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领导包案化解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立案监督案件5起。切实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救助23.7万元。开展根治欠薪飓风行动,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8件,帮助追回欠薪28.5万余元。推进诉源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均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督促县交运局整治在建道路安全隐患15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29个,封闭未交工验收道路3条;督促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令整改排除安全隐患5处。
三、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初心
切实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开展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12件,纠正侦查活动24件;联合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公安机关正确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同比提捕率下降34.7%、诉前羁押率下降10%、捕后轻缓刑率下降12.8%,逮捕质效明显提升。开展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审判活动4件,提起抗诉并获上级检察机关支持4件。开展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1人,书面纠正监管场所活动11件,书面纠正监外执行13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财产刑执行200余件,书面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14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办结民事监督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促成和解4件;开展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法院采纳;办结执行活动监督13件,执行和解12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法院采纳;办结支持起诉22件,提出支持意见17件。
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1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7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25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25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2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件。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5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移送市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追回财政补贴资金225万余元。与县税务局联合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行动,督促县水务局补缴建设耕地占用税费70余万元。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案件2件,督促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相关单位全部完成医疗器械到期检定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督促县住建局加强对污水排放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杜绝污水直排河道。
四、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能动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把好检察工作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重大案件、事件10件次。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召开党组会学习22次,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11次,召开二十大专题学习会2次,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开展专题辅导、宣讲10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4次。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廉洁从检防线。扎实开展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暨作风整肃专项活动,纵深推进“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效果“回头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纪律督查8次,全覆盖多轮次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狠抓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教育、政策宣讲6场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检察履职效能。落实最高检“案件质量建设年”部署,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重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对126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案件质效。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头雁”效应,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院领导办案289件。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遴选入额1人。积极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不断开创服务保障工作新局面。
着眼能力素质提升,激发队伍发展动力。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开展各类网络培训20余期700余人次,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深化智慧借助,聘请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6名行政执法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咨询。加强检校协作,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开展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课题,被最高检列为重点课题并结项,其成果被《人民检察》推介。着力打造“渝·邻公益诉讼优秀办案团队”、“高竹蓝·特色检察品牌”。全年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奖励48项。
各位代表,邻水检察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次,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1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活动110余人次;联合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制定《邻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实施意见》,拓展案件线索,提升监督质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台检察听证工作实施细则,在全市率先建立听证员库,开展检察公开听证38件次;加强检察工作宣传,着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AAA、微博、门户网站、短信等发布检察信息200余条,省级以上报刊、媒体采用信息70余条,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回望过去一年的工作,邻水检察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当前数字检察战略的实施进度有待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检察品牌打造还有所欠缺。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1234”生产力空间布局、“1136”工作思路,以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全域全面融入重庆主城都市圈、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成势见效。
一、坚持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紧盯邻水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优化服务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措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提供检察方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
二、坚持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更好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类案件。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大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力度,筑牢金融风险法治防线,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严惩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生态环境等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抓实以案普法、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精准回应人民群众新需要新期盼,以践行检察司法“初心”收获群众满意“民心”。
三、坚持敢监督、求双赢、重实效,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邻水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落实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齐抓并重“4+9”法定领域的公益诉讼,当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代表者、守护者。
四、坚持强基础、提素质、树形象,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立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业务强检,完善业务管理考评体系,提升检察队伍的司法办案能力。坚持从严治检,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科技兴检,大力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品牌培树工作实效,在选点、布局、推介上下功夫。更加自觉重自强,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内生动力、争创更好业绩,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乘势而上奋进新征程,砥砺前行担当新作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邻水贡献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时代、担当作为,围绕大局、聚焦民生,忠诚履职、公正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主动识大势、顾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助力平安临泉建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主线,依法妥善处理进入检察环节的各类案件,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23人、起诉1116人。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0人,起诉“黄赌毒”犯罪77人。积极维护公共秩序,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袭警等犯罪21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批捕涉黑恶犯罪4人,起诉22人,对谭某某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起公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战,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快捕快诉4人。依法起诉职务犯罪10人,办理了原高塘镇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案、原交通局党组成员王某受贿、挪用公款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耕地保护,起诉破坏耕地类犯罪3人,对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以类案监督促共抓共管,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衔接,加大对生活困难当事人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16件,救助困难群众25人,发放救助金65万余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45件。强化水资源保护,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动开展“乡村微小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监督行动,发出检察建议15件,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检察力量。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检察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成立“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7人。联合县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县域内民营企业,及时协调解决民企诉求。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人员不捕2人、不诉1人,对12名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简化批准程序,推进涉企挂案清理,监督撤案2件,为企业纾困解难。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针对办理梁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安徽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宣告送达企业合规检察建议,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县域治理。与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围绕行刑衔接、优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等工作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41人,不起诉323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增加4.68和5.51个百分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7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248人,适用率87.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89%,法院采纳率96.25%,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就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件,助推行业规范,结合办理的非法行医案,向县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深入社区、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121次,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文章,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在经济开发区、城东街道及瓦店镇设立“四事四权”检察官服务站,深入推进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选派71名干警担任598个网格的网格员,参与矛盾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等,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二、始终暖民心、惠民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为解决群众诉求用心用情。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落实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制定《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规定》,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件27件,包案率为100%。全面畅通检察服务中心接访、12309网络控告、申诉、举报平台,完善信访接待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规范信访事项和案件办理流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7件次,“七日内程序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实现“两个100%”。坚持开门办案,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分止争的重要举措,举行公开听证43次,为民解“法结”、化“心结”。以“如我在诉”境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在办理刘某与某物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存在重大社会风险维稳案时,通过调查核实,沟通协调,促成当事人达成并全部履行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守护民生安全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609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聚焦“钱袋子”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22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关联犯罪,办理帮助信息网络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5人。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4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8件。开展“消”字号产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让人民群众用餐用药饮水更安心。重视“信息上”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9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16件,对2起危害大、影响广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从严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7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31人。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与单桥镇心理茶馆共同签署《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将专业化心理疏导引入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社会调查88次,犯罪记录封存18人次。督促落实家庭监护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44份。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教育局开展“集中宣传月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36名干警深入48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发放预防校园欺凌、民法典等知识手册1万余份,受教育师生达2万人次。
为保护特殊群体加码助力。强化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惩治侵害残疾人犯罪15人,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10件。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3人,起诉7人。坚持以案促治,针对办理的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养老诈骗案,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涉老保健品、药品等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现象,形成打击惩治工作合力。通过制作短视频等以案释法,增强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依法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理彭某某故意伤害涉军人军属案时,能动履职促成双方和解,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自觉担主责、强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稳步推进。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挂案清理,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33件,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已纠正81件,纠正漏捕、漏诉获法院生效判决1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侦查机关案件线索已立案侦查9件。
刑事执行监督持续发力。针对刑事执行工作中不当行为等提出监督意见54件。督促判处实刑罪犯及时交付执行17人、审查社区矫正对象收监10人,保障刑罚执行严肃性。对强制医疗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开展检察监督4次。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6件6人。针对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57件。加大监管场所检察力度,针对日常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支持配合监管场所依法规范开展工作,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民事行政检察逐步深化。办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8件,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调查核实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1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针对办理的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违法检察监督案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类案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促进依法行政。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制发执行检察建议28件,促进民事执行活动规范运行。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开展。聘任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无党派人士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助力公益诉讼案件专业化精智化办理。聚焦“4+9”法定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72件,以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6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办理的黄岭镇对跃进沟怠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文广新旅局对县公园文体器材怠于履职案被省市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持续开展诉前程序案件“回头看”活动,发现整改后社会公共利益又处于受侵害状态,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办理韦寨镇政府对秦芦村周某某砂石场怠于履行土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时,该镇政府依法履职实现全部诉讼请求,撤回起诉,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四、持续转作风、重自强,锻造全面过硬队伍
政治建设一以贯之。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铸魂,落实每周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3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集中学、听专家讲座、研讨交流、线上线下学等方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支部学习42次。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全面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2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检察自媒体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把关宣传发布内容,坚决杜绝涉检负面舆情,切实把牢政治方向。
素能提升常抓不懈。持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开展公务员季度考核工作,倒逼干警依法履职。组织开展为期7天的春训活动,举办“周一夜学”45次,组织干警通过视频系统参加高检院及省、市院举办的业务培训145期,鼓励干警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竞赛,用好最高检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开展业务咨询,促进干警专业能力不断提升。5名干警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8篇理论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学术刊物采用,2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规范司法久久为功。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内审小组会议制度,统一司法尺度。加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对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与县法院、公安局会签《临泉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确保涉案款物保管安全、处置规范。加强司法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228个,制定防控措施247条。深化办案流程控制和案件质量监管,建立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常态化评查机制,评查案件449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45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95件;认真核查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44个,对涉及的13名检察人员给予工作谈话提醒。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81件,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
改进作风持之以恒。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省、市“一改两为”大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3次,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举行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1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谈心谈话39人次。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县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会风会纪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清理,常态化开展效能督查和廉政警示教育,发布督查通报38期,组织警示教育16次,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年度工作,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官6人,3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听证等活动157人次,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主动为律师提供现场阅卷455件、互联网阅卷53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45条,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1991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党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门出台文件,省委印发了实施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央、省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要求,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多元化需求的检察举措仍需向新向实;二是对照中央对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期待,监督的深度、广度、精度还需拓展;三是对接临泉检察工作实际,打造特色工作、培养拔尖人才、全面从严治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现代化美好临泉建设开启新征程。
一是奋战新起点,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对标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点,聚焦平安临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规范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地推进社会治理促进长治久安。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举措,优化保障效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奋发新作为,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一根本职责,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抓手,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抓好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促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是奋楫新时代,更实举措护航民生福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持续聚焦法定重点领域,以人民呼声为指引,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全力保障民生福祉。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惩治食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一步开展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奋进新征程,更严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践行“三个务必”,以“六个必须坚持”为指引,坚持政治统领、理论引领。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迈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院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用勤奋书写担当,用严谨履行职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临泉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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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和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奋勇争先,持续推动“三有”争创活动走深走实,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更多免费素材,公众号:公文】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第一内容”和“第一课程”机制,组织召开党组会1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3次,开展政治轮训13次,不断强化政治认同和思想自觉。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17次,向市检察院请示报告29次。
深化意识形态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扎实开展最高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自查,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院领导讲党课7次,做专题辅导报告17场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等系列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建设纳入考核机制,完善建立落实新闻稿件“三级审稿、四级审编”制度,规范网上信息发布程序。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突出讲政治与讲法治、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的宣传内核,制作专题短视频142条,在各类媒体累计宣传报道758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8篇。及时妥善科学应对负面舆情,同步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10次,落实“三同步”原则,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一是在司法办案中注重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检察干警将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坚决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在重大案件办理一线成立临时党小组。在办理王世泰故居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积极推动“王世泰故居”修复工程“修旧如旧”,更好呈现革命文物历史风貌,该案成功入选最高检“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典型案例、“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千案展示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寻保传”专项活动典型案例。三是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中,以“人员考核、案件评查、作风建设、品牌建设”为抓手,组织业务数据研判分析会6次,案件质量评查88件,发出办案质效预警26次,检务督察通报8期。
二、坚持稳中求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洛川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批准逮捕案件68件1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0件126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犯罪30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2人。坚决打好严防腐败“配合战”,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机构不撤、标准不降、力度不松,反查已办涉黑涉恶案件和诈骗类案件47件。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50人,不捕率为42.74%,同比上升18.18%,诉前羁押率为42.2%,同比下降34.6%;不起诉25人,不诉率为25.69%,同比上升16.85%。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4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04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法院采纳率为95.35%,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
积极投入平安洛川建设。一是紧扣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主线,扎实做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有力推进平安洛川建设。5名干警深入镇村参与“喜迎二十大普法暖民心”普法宣传活动,选派8名干警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法治环境建设。二是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深入研判县域内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根源,促推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各商业银行运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条,经初查后立案侦查2件4人。三是积极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先后与团县委、民政局、住建局、妇联等15个部门建立5项机制和3项保障措施,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凝聚发展合力。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找准检察机关角色定位,对民营企业有事帮忙、无事不扰,助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部署开展“四大检察”护航“苹果产业”专项活动。建立涉“苹果产业”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坑农害农、滥用冒用“洛川苹果”商标等违法犯罪,依法办理“涉果类”案件19件。对屈某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人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16万余元,得到法院全部支持。二是发挥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职能,重点摸排拖欠“果款”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建立台账逐步清理,发出“涉果类”民事检察建议8件,依法维护果农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先锋队”作用,深入果企和果农中受理、解答涉法维权方面的诉求,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实效。摸排发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3件,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苹果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2个,守护“洛川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安全。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以驻村工作队为前站,持续落实驻村帮扶任务,争取和投入资金30余万元助力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一事一议”道路亮化工程,安装巷道路灯72盏,切实解决村民夜间出行难问题;协调建成智慧联防视频监控中心,在村庄治安重点区域布控摄像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院干警下沉责任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入户摸排重点人员行程轨迹,参与中高风险区返洛人员流调4500余人次,抽调4名80后科级干部参与核酸检测信息采集137人次。
三、坚持人民立场,用心用情做实人民至上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1人,其中:不批捕6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向失职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联合青少年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12项专业服务。二是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学校主动报告涉未成年人犯罪1件3人,促使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开展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85人次,围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开展主题法治课46场,发出校园安全方面检察建议5件,督促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三是创设“雏凤未士”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逐步形成未成年人“1+5>6”保护模式。与团县委、教科体、民政等部门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制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联合团县委举办首届“雏凤未士”杯普法宣传手抄报大赛,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引入“检察+直播”普法模式,对手抄报大赛颁奖仪式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等同步开展抖音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超过2.5万人次,更好传播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根据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例改编的《父母有爱未检有情》动漫视频,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也是陕西检察机关唯一获奖作品,在全县中小学法治课上播放。
“办小案暖民心”彰显检察为民情怀。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实地排查违规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7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帮助1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22.6万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设立举报信箱,畅通12309检察举报平台,加大识骗防骗宣传力度,合力守护老年人“养老钱”;积极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治问题窨井盖61处,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联合洛川邮政分公司对快递站点开展检查,共护“邮包里的安全”。二是持续释放司法红利,传递司法善意。在办理罗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根据罪行轻重分层打击分类处理,邀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加公开听证会,对5名在校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罪错在校生重返校园。
依法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倾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健全“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0件,检察长接待来访2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回复率达到100%。二是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将司法救助向残疾人、贫困户等重点人群倾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26人次,发放救助金9.5万元,架起司法为民“暖心桥”。对一起当事人多年未得到赔偿的案件追踪回访,坚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提供司法救助金3.3万元。三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出行不便、农忙等问题,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上门听证”“上门出庭”,零距离服务群众。
制度创新维护公平正义。为了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的困境,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项目化管理,打造“检察+公证”赔偿保证金提存模式,既充分照顾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充分及时赔偿”的迫切需要,也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从宽处罚”的现实需要。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实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及实施细则,县公证处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账户。办理符合项目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5件5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不起诉2件2人,提存赔偿保证金27万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四、坚持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一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对疑难复杂问题实时会商研究31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2件,准确率均为100%,自行补充侦查案件4件,追赃挽损率达到73.68%。纠正遗漏同案犯1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均被采纳。二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巡回”相结合,强化对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检察建议1件,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6人。组成刑事执行巡回检察组,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巡回检察,属全市首例,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一院一品·品牌创建经验”予以肯定。
做强民事检察。坚决担负起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调阅民事、执行卷宗180卷,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9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强化跟进监督,及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起民事支持起诉2件。
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全面深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促进行政检察建议采纳、落实和回复,行政检察质效不断提升。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1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行政社会治理类监督案件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将公益诉讼与县域经济相结合,注重部门共同协作,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4件,立案1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件。二是切实优化工作效能,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率先从行政机关聘任6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业领域案件35件,累计恢复林地、耕地15.32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760余吨。
五、坚持固本强基,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领导干部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新进人员岗前廉政谈话。严格自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案件91件,专项督查司法办案35件,未发现廉政风险点。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主动记录重大事项28人次。
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暨清廉洛川专项行动,坚持将学习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始终,举办“夜学课堂”专题学习班,开展交流发言47人次、谈心谈话18人次,警示教育2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90余篇,检务督察部门联合纪检监察组发出督查通报16次。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带头出庭支持公诉14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3次。招录书记员4名,完成干警职级晋升14人,入选省市检察人才库4人,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学习227人次。
深化检察服务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投资50万元建成数字化远程提讯系统,破解疫情期间监管场所“会见难、审讯难”瓶颈;加强公益诉讼技术阵地建设,投资30万余元建设公益诉讼实验室,打破公益诉讼案件“取证难”壁垒。加强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以打造“为民检察”为主题,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报刊和人民网、新华社、最高检官网、《中国检察官》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工作做法287篇,《以能动司法促检察履职》一文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洛川检察”微博多次入围“全省政法系统新媒体20强”“全国检察系统新媒体100强”榜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和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对调研组提出的3方面9个问题及时整改并回复报告。针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中涉及我县的8条线索,立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发出公告1件,目前已全部整改终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座谈调研等活动7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189条、重要案件信息71条、法律文书62件,接待律师阅卷11人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连续两年检察工作60项主要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全市第一,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延安市第26届“五四青年”奖章、延安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先锋”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对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解放思想力度仍需加大。在政治高线、法治底线内大胆履职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对于一些法律只有原则规定、却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不明确事项”主动性发挥不够。二是检察改革创新仍需加力。推进和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进度缓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还需持续深化落实。三是干警作风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干警责任、纪律、规范意识不够强,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五大发展战略”,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推动新时代洛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川、法治洛川。
以更高站位深思深悟,持续强化政治忠诚。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开新局的行动指南,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部署,注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要求、全县工作重心和全年工作目标相结合。
以更实举措服务大局,聚力加强司法保障。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好“四大检察”职能,继续加大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力度,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时刻与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同心同向,为洛川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