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管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验收“清零”工作意见及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
为加强省级审批环评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彻底扭转“重审批、轻监管”、“批建不符”、“久拖不验”等突出问题,2017年我厅对历年来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2497个未验收项目开展了“清零”行动。在各级环保、审批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依法依规对有关项目进行了分类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全省省管项目环评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省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环办发〔2017〕16号)、《关于加强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管理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378号)、《关于做好省级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冀环评函〔2017〕1204号)等一系列文件,对“清零”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各市调查摸底审核上报情况,对2007年-2016年间省环保厅审批,由各市、县(区)负责日常监管的未履行环保验收的省管2497个项目进行了清理核查。其中石家庄市455个、唐山市373个、张家口市247个、承德市221个、廊坊市219个、邢台市209个、保定市205个、邯郸市191个、沧州市133个、秦皇岛市128个、衡水市97个、辛集市12个、定州市7个。
二、清理结果
在各市环保等部门的配合下,截止2017年底,全省2497个未完成验收的省管项目中,已有684个项目完成了验收,依法注销的项目381个,尚未完成验收的项目1432个。其中,尚未完成验收的1432个项目中,正在履行验收、拟启动验收的项目为408个,处于建设期的项目1024个,省管建设项目“三同时”清零行动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