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开创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
(2014年12月24日)
尊敬的高峰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受何金平厅长委托,我代表省教育厅汇报今年以来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建设安全稳定、智慧和谐校园为目标,着力做好以下7个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一岗双责”为抓手,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协调,各部门间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逐级签订年度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实现安全岗位职责全员化、全覆盖。
(二)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努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平安校园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严格创建条件,实现创建工作无盲点。将平安创建延伸到“平安宿舍”、“平安班级”、“平安楼栋”,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2014年,县(市、区)创建达标数占辖区学校数的10%以上,州(市)创建达标数占辖区学校数的3%以上,共创建130所省级“平安校园”。
(三)以“三防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把“三防”建设作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改造计划的重点之一,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协调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将校园警务室建设作为校园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将城市学校幼儿园和农村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学校门卫室改造为校园警务室,并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和相关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