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城中村村干部腐败问题的思考
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的土地、房产资源迅速增值,公共建设、经济事务增多,城中村村干部的身份地位、任职环境随之发生变化,与一般村(居)干部相比,行使资源分配权力更频繁、腐败机会更多、廉政风险更大。近几年来,城中村”小官巨贪”等案件时有发生,说明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滋生的”微腐败”现象已成为影响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因素。
一、城中村村干部腐败的四大诱因
政治生态是特定政治系统内各政治行为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成的总体性状态,同时受政治系统外部环境的影响。A市B区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繁华商埠,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城区的不断扩展,该区逐渐形成农村包围城市、城区拥抱农村的新格局。纵观2013年至2020年B区受理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情况,城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特点与当地经济环境、政治生态的变化高度相关。
研究发现,B区村干部腐败行为受城市化进程中的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主要围绕”获得土地增值利益”展开,形成了以”土地”为核心的腐败链,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具体腐败成因主要有:一是农村工作格局变化为村干部带来新考验。村”两委”同时扮演集体土地出让者、农民利益代表者,以及各种集体资产管理者等多重角色,在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或外部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时,容易因权力过分集中而以权谋私。二是政企资源依赖驱动腐败。掌握集体资产处置决策权和话语权的村干部与掌握物质性资源的企业,在客观上存在资源依赖关系,容易产生合谋,侵吞集体资产。如B区W村村委负责人未经村民代表同意,向私人企业出借集体资金数千万元未能追还,引发村民多次上访。三是”三观”扭曲催生”权钱交易”。面对丰富的村集体资产,一些村干部功利主义冒头,寻求把权力等价折算成具体的经济利益,为促成权力变现,大肆”收钱办事”“花钱开路”。如B区村干部丙在办理有关土地证手续时向有关公职人员、村民小组干部等贿送”好处费”达数百万元。四是村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乏力。目前大部分村镇已建立起完善的村务管理制度,但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缺乏自觉遵守村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导致村务管理不规范、村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留下”暗箱操作”的谋利空间。同时,部分街道纪工委等部门监督乏力,对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三公开”等制度情况缺乏有力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