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防消一体化”勤务模式的若干思考
当前时期,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火灾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火灾防控压力持续上行,消防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严格落实消防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的质效,在部消防救援局和总队的统筹谋划下,最大限度发挥基层消防站作用,实现监督管理与灭火救援能力的同步提升,“防消一体化”勤务模式工作试点的开展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一方面可以实现基层消防救援站综合业务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缓解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的困境。据此,笔者根据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防消一体化”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开展“防消一体化”勤务模式的必要性
(一)消防监督执法力量的短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不断涌现,火灾防控的压力也随之上升,在全国范围内来看,各地区消防救援部门普遍存在着消防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的困境,仅从支队情况来看,支队辖区面积平方公里,监管重点单位家,非重点单位家,派出所消防监管单位家,危化、高层、地下建筑鳞次栉比,火灾风险较为突出。如此庞大的监管基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难度可想而知。
(二)“防”与“灭”工作的连接不紧。长期以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遵循的是“检查、整改、处罚”的行政流程,而在限期整改期限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就极易造成火灾的发生,战训部门、辖区基层消防救援站掌握的隐患信息相对滞后,不能较早较好地提出应对策略。灭火救援指挥部组织的熟悉演练、战评总结对涉及到灭火的重点单位信息关注较多,而对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关注较少,没有建立起与消防监督人员的信息共享机制,更谈不上对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整改。两大业务存在脱节现象,火灾防控效果存在“1+1<2”的困局。
(三)“防”与“灭”之间存在的业务差异。由于防火工作和灭火工作本身存在的业务差异性,导致了我们许多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对于灭火救援工作了解不深、不细,同时,我们基层消防救援站的指战员更是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一知半解”或者“一片空白”,直接导致了防灭火工作之间的沟通不畅。防火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中涉及消防通道、扑救场地、消防水源等内容,更多是从建筑防火的角度出发,与灭火工作契合度不高。防火、灭火工作的业务交流不够,干部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较为单一,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构建“防消一体化”勤务模式的若干思考
要实现“防消一体化”勤务模式,关键在于将灭火救援力量充分融入到防火监督的日常工作中,在不增加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负担的同时,构建防灭一体的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推动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