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身处审查调查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牢牢守住“办案安全不能出事”和“队伍不能出事”两条底线。
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光凭热情,光靠经验是不够的,必须加强学习,培养安全意识。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办案安全与己无关,只有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才要求,其他案件不存在安全问题,错误认为只要有证据在或把证据抓到手就行。如此想法,造成的是办案安全方案、预案制定不周详、千篇一律等,更有甚者不制定,不愿“多此一举”。还有的办案人员未严格按照要求进入特定场所进行谈话,而是借助办公室、宾馆等其他场所进行办公。要知道,为图省事、求效率,忽略安全问题的做法很危险。如此种种,就需要强化对办案安全方面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觉悟、受到警醒,切实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办案。
除了通过学习为办案安全“固本”外,还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办案使用的相关设备严格管理,确保涉案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万无一失。必要时,可以派专人送达。案件办结后,及时办理借调人员脱密手续,确保案件信息不外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报告制度,牢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远离违法“高压线”,自觉遵守办案纪律。
同时,要注重审查调查对象的安全。根据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明确一名办案人员作为安全员,随时汇报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安全员值班期间,对留置对象用餐、用药情况详细登记,发现留置对象情绪异常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