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区委统战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区委第巡察组对统战部开展常规巡察。期间,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x月x日对区委统战部开展常规巡察工作以来,巡察组认真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经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个别谈话、实地查看阵地建设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巡察。自年以来,区委统战部、在工作中能够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上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理解不够准确,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不及时。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发现,统战部党支部未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2、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学习不够深入。区委统战部党支部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常常是以干部集中学习代替意识形态学习,积极主动组织学习和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的意识还不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动态掌控不够全面深入。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发现,党支部未制定意识形态学习计划,相关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开展的少,相关学习材料缺失,意识形态内容学习少,如《习近平意识形态“十论”》、《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经典语录》、《大数据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等均未学习。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区委统战部近几年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少,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存在缺失情况,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无意识形态内容。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工作中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制度的落实还不到位,党组织统管、书记主抓、分管领导共管的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制定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中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三)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