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市科技局党组的巡察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3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市科技局党组近三年来工作情况综合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选拔任用干部情况专题汇报;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和政治生态评估表各47份,个别谈话57人次,调阅了各类会议记录、党建工作资料、账册凭证、执法卷宗等台账资料,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
近三年来,市科技局党组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为建设XXX结合部教育科创中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定成效。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一是领导干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现象,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如,对《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论述摘编》《习近平: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两个轮子一起转》等重要论述理解把握不到位,没有做到学深悟透。理论学习不扎实,有不求甚解、学用脱节现象,不能有效运用新思想、新思维解决新问题。二是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如,2018年学习计划套用2017年学习内容,学习安排中春节及周末还在学习,存在明显的造假嫌疑,学习笔记大多照抄照搬,无个人的理解和体会。
2.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如,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延安中心建设虽已挂牌,但没有真正发挥对科技资源优势的统筹作用;再如,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不理想,培育上市企业太少,目前仅有“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强。近年来,引进成果转化率不高,“产学研”合作落地较少。三是专利拥有量低,对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扶持不够。2018年发明专利申请量292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还不足1件,距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0.3件还有很大差距。四是省科学技术奖获奖率低,对科研成果统筹总结凝练不够,重大科研成果质量不高,导致在全省科学技术获奖评选中排名靠后。五是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对项目资金虽然进行了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监控,但未委托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管(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延安中心),科技工作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进度缓慢。
3.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不严不实。一是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职责任务不明确。领导干部主动抓党建、研究党建工作的意识不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局系统党建工作缺少谋划,未制定系统性、规范性的考核标准,基层党支部在“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上认识模糊,思路不清。在开展党建工作时,局党组没有发挥指导、引领作用。下属党支部只是被动参加,党建引领,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材料归档不规范。三是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浮于表面、避重就轻、不疼不痒的问题,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4.调查研究存在形式主义,干部作风有待加强。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特别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研次数少。如,在解决科技型企业创新、菌草产业推广、信息体系建设、专利转化应用、地震监测能力以及干部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调研少;再如,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上,对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深入调研指导不够,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缓慢。二是科技服务基层作用发挥不明显。虽然市县科技特派员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但由于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使科技服务基层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部分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交办的工作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因循守旧,满足现状等问题。如,三定方案中明确了各科室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忙的一直忙,闲的无所事事。四是“三项机制”运用不到位,特别是能上能下机制运用不够。谈话中发现,下属单位干部岗位流动缓慢,基层干部长期得不到交流使用,思想滑坡,进取意识减退,对工作人浮于事,对现状有不满情绪。
5.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自觉性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没有完全形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具体行动不足,责任目标不清晰,任务交办不明确,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如,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不够。二是主要领导存在片面强调业务工作,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没有将科技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不够重视,精力投入不足。如,近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少。三是领导干部对舆情应对引导能力不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不够。如,部分干部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错误行为、错误倾向缺乏鉴别力,对诋毁党和政府的言论只能做到不转发、不传播,缺乏斗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