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自省委第七巡视组、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和县委第十三届第七轮巡察组反馈巡视巡察意见以来,我办高度重视、对标对表,第一时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巡察整改落地见效。现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6月3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XX县开展常规巡视,同年11月27日反馈指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XX及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围绕“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贡献XX力量谋划部署不够,主动思考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助推XX科技城建设发展还不够等5个问题。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我办坚持问题导向,迅速研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会同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切实做到务实整改、从严整改、高效整改。截至目前,5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12月8日至12月28日,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对XX县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联动提级巡察,2021年2月7日,巡察反馈指出“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均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3月全国人代会内蒙古代表团讲话时提出的‘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精神”的问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我办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办开展了为期55天的常规巡察,2020年1月20日反馈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7个方面存在14类39个具体问题。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我办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针对问题表现制定43条整改措施,其中,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的措施34条、限期整改的措施9条,目前均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坚定推进整改工作。我办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体检,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省委巡视、市委联动巡察、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办立即安排部署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省),2021年1月8日(省)、1月19日(市),2022年4月29日(省市县)先后组织召开室务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县委办主任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亲自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专题审议全办整改方案,切实扛起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分管副主任主动认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召集县级责任部门、各股室研究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县级责任部门健全完善单位内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干部职工”的整改责任链条,形成县委办牵头抓总、各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各业务股室具体落实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