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六个三”工作机制,运用“调研+询问+审议+测评+督办”方式,加强对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评议,探索任后履职监督有效路径。本届以来,累计评议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41名,有效提升了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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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全市人大系统选任人员任后评议监督工作座谈交流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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