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榆社县医保局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所发布的信息应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确保榆社县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站点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信息提供人员负责对提供发布的信息进行初审。主要是信息提供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并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
第四条 信息发布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对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再次检索,查看发布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信息发布员必须有信息发布审批表才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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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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