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今天和大家交流一个很简单的话题:关于“远离酒驾”。先抛出两个问题:你有没有遇到过身边的亲友同学朋友酒驾被查处的事?你对酒后开车会付出什么代价、承担哪些后果清楚吗?我也来说说,我的表哥是一名交警,他查处过很多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和我说过不止一次惨烈的事故,也给我看过部分执法现场的照片。从这些照片和视频来看,有的喝酒心虚、面红耳赤、闯关拒检,有的撒泼耍赖、下跪求饶、丑态毕露,还有的人车分离、人仰车翻、不省人事,家属赶到医院甚至最后一面都来不及见,教训十分惨痛。照片、视频带来的视觉冲击很强,令我感触很深。今天,根据计划安排,和大家聊聊“远离酒驾”这个话题。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道理虽简单,可摔倒的人前仆后继;“酒驾违法、醉驾入刑”,教训似警钟,但以身试法者屡禁不止,可以说“酒是百祸源、成本价更高”。对于酒后开车会付出什么代价、承担哪些后果,我们一起学一学法律规定、算一算违纪成本。
此外,还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威胁、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1.《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十条规定: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①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②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③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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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警示性法治教育:从我做起,拒绝酒驾,莫让酒驾毁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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