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岭东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1
党的建设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党的建设
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3
党的建设
加强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两企三新”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和撤销作出决定,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4
党的建设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
5
党的建设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发展关口,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深入开展党内关怀帮扶
6
党的建设
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工作,规范党建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
7
党的建设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做好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公开工作,推动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运行
8
党的建设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加强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管理、使用和监管,推进社区干部专业化,落实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和梯队建设
9
党的建设
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和服务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做好关心关爱工作,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10
党的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做好人才的发现、培育、引进和服务的支持保障工作
11
党的建设
挖掘、发现各类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推选和事迹报送工作
12
党的建设
加强纪工委自身建设,强化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受理、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13
党的建设
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4
党的建设
积极接受上级巡察,落实巡察工作制度,及时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15
党的建设
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
16
党的建设
做好宣传工作,向电视、广播、报社、互联网、公众号等媒体推送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做好单位新媒体监督管理工作
17
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侨胞之家作用,做好服务侨胞侨联工作
18
党的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健康发展
19
党的建设
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发挥“五老”作用,开展关心和服务青少年工作
20
党的建设
指导社区制定和完善居民公约,促进基层自治
21
党的建设
指导社区做好居务公开及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
22
党的建设
指导社区加强网格建设,规范网格划分、强化网格队伍建设工作
23
党的建设
指导社区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督导检查社区按照议事协商制度开展工作
24
党的建设
加强党的阵地建设,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长”机制,壮大“三长”、志愿者服务队伍,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5
党的建设
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完善街道社区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6
党的建设
加强对居民自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补选等规范化建设工作
27
党的建设
发挥辖区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对辖区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建议
28
党的建设
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深入开展“双拥”工作
29
党的建设
做好人大代表推荐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强化人大代表履职保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30
党的建设
支持开展政治协商工作,为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提供服务保障
31
党的建设
坚持党管武装,推进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做好征兵、民兵、国防动员、国防教育等工作
32
党的建设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各类工会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服务工作
33
党的建设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
34
党的建设
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做好妇女儿童阵地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5
党的建设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发挥好街道残联、社区残协作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6
党的建设
做强“红心物业”,强化党组织在物业企业中的引领作用,推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37
经济发展
推进诚信建设,宣传和普及社会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8
经济发展
为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建言献策
39
经济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落实各类惠企、助企政策,按权限处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40
经济发展
落实“万人驻(助)万企”政策,走访企业、收集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
41
民生服务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做好食品安全督导工作
42
民生服务
加强与安康医院的沟通联系,做好精神病患检查、建档工作,常态化开展精神病患关爱帮扶活动
43
民生服务
加强与特教学校的沟通联系,为残障儿童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常态化开展对困境儿童生活帮扶和慰问工作
44
民生服务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掇保学工作
45
民生服务
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保障对象认定、动态管理、政策宣传及解答工作
46
民生服务
构建辖区民生帮扶网络,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就医、生活、政务帮扶工作
47
民生服务
开展敬老助洁服务,推动建设助浴、助洁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
48
民生服务
负责对临时救助对象认定、临时救助金发放、政策宣传及解答工作
49
民生服务
开展特殊群体排查,了解特殊群体需求,加强巡访关爱
50
民生服务
负责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就业创业对接和服务工作
51
民生服务
负责辖区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初审和上报工作
52
民生服务
落实优生优育有关政策,做好生育登记,依法保障相关待遇
53
民生服务
负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答和参保登记等服务工作
54
民生服务
负责居民医保参保动员、新生儿参保登记工作,做好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及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55
民生服务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56
民生服务
负责退役军人及其他涉军优抚对象信息核查、采集和更新工作
57
民生服务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集中服务模式,规范应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便民服务
58
平安法治
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59
平安法治
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做好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60
平安法治
做好依法治街工作,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61
社会管理
做好新时代人民意见征集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
62
社会管理
开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推动解决“急难愁盼”民生实事
63
社会管理
指导首次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备案工作
64
社会管理
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65
社会管理
做好常住人口统计、排查、服务与管理等工作
66
生态环保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7
生态环保
做好辖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卫生情况巡查和上报工作
68
城乡建设
做好城市建设项目征迁、改造等相关工作,协助解决群众矛盾纠纷问题
69
城乡建设
做好数字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70
城乡建设
加强物业小区管理,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定期换届并依法履职
71
城乡建设
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管理质量
72
城乡建设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处于失管状态时的应急管理工作
73
城乡建设
加强对物业服务人监督管理,督促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74
城乡建设
组织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公示、民主评议等工作
75
文化和旅游
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辖区文化场所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提升文化服务品质
76
文化和旅游
丰富辖区居民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
77
应急管理及消防
统筹协调辖区应急(含消防)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7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开展应急(含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各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79
应急管理及消防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开展群众疏散、初期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
80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公章管理使用等政务运行工作
81
综合政务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修改、备案及清理工作
82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年鉴编纂及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安全利用等工作
83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84
综合政务
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推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85
综合政务
加强政务外网、各类政务信息化数据平台系统管理,归集、共享、安全使用公共数据,做好政务外网安全事件紧急处置基础工作
86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考勤、绩效考核、薪资管理、出国(境)报备等工作
87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内控、审计、资金使用等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88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及社区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等工作
89
综合政务
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做好用水、用电、办公耗材节约使用等工作
90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91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保密管理工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自查,加强涉密人员日常管理,做好涉密载体、保密设备管理等工作
92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处理
公主岭市岭东街道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序
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对应
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街道)配合职责
1
党的建设
纪委监委“常委+”片区协作
市纪委监委
统筹市乡两级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
1.参与协作区开展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
2.向协作区责任领导汇报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办等工作情况,报请研究本级需要协作区解决的工作事项
2
党的建设
党代表工作
市委组织部
组织实施市委换届工作,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1.配合做好市党代表选举工作;
2.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配合做好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3
党的建设
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录公务员
市委组织部
1.按照要求,提供定向招录优秀社区干部岗位;
2.审核街道推荐的报考人选报考条件
推荐优秀社区干部参与公务员招录考试
4
党的建设
街道党校工作
市委组织部
1.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开展党员培训;
2.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师资库
1.建立街道党校,做好日常管理;
2.对普通党员开展兜底培训;
3.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专兼职教师、草根专家和技术能人等师资人选
5
党的建设
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
市委组织部
做好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免、备案管理、监督考核、激励保障、教育培训、联审等工作
做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选拔、培养、管理、使用等工作
6
党的建设
党内激励表彰
市委组织部
1.制定表彰工作方案,做好推荐、考察、审核、公示等工作,作出表彰决定;
2.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1.研究提出表彰推荐对象;
2.配合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人员统计及颁发工作
7
党的建设
宣传载体管理
市委宣传部
统筹全市对社会宣传载体、宣传内容进行排查整改
1.对辖区自建的社会宣传载体进行排查整改;
2.督促提醒宣传载体的拥有者及时进行维护
8
党的建设
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台侨人士、民族宗教人士等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市委统战部
1.组织开展政党协商,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2.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的建设和思想引导工作,支持发挥作用;
3.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民族宗教领域和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4.开展统一战线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1.协助发现、联系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台侨人士、民族宗教人士等党外代表人士; 2.协助开展归侨、侨眷的调查工作;
3.协助摸排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基本情况;
4.协助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
5.协助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9
党的建设
市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考察工作
市委统战部
负责市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考察工作
配合开展市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资格初审工作
10
党的建设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市人社局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调配、考核、工资补贴、教育培训、岗位设置、职称申报评聘、资格评定、送审报批、离岗创业、离退休待遇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备案或审批
提交申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合同签订、考核培训、奖励处分、人事争议、调转、职称评聘、工资补贴、退休人员及离退休(在职)死亡人员相关待遇的信息填写和申报
11
经济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市发改局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年度投资计划
1.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管理辖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确定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及建设计划;
3.统计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完成情况
12
经济发展
政府投资项目的谋划管理工作
市发改局
指导、编制、谋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调度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进展
协助做好投资项目的谋划、调度管理、建设推进、资金支付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13
经济发展
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市工信局
1.宣讲、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
2.服务企业发展,深入挖掘一批符合培育条件的优质“种子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3.通知、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并对申报过程和申报材料等给予指导和帮助;
4.定期走访认定成功的“专精特新”企业,定期了解、调度、汇总企业发展情况;面向企业开展融资、招工、咨询等企业需要的服务,大力扶持企业科技研发、品牌建设、数字化转型等建设,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1.向企业宣讲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
2.加大对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关注度,了解企业在人才、融资、咨询等方面的需求;
3.通知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并上报
14
经济发展
统计岗位管理
市统计局
1.监督指导统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建立健全统计岗位责任制;
2.对基层统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考核,强化统计指导;
3.强化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推动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1.设置统计工作岗位,落实统计岗位责任制;
2.协助市统计局加强任职人员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15
经济发展
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建设
市统计局
1.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街道做好统计台帐以及统计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和存储备份工作;
2.将统计工作及本级应当负担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1.做好统计台帐填报以及统计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和存储备份工作;
2.做好统计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为统计人员工作、统计业务日常运行和大型普查等相关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16
经济发展
大型普查(全国农业、经济、人口普查)
市统计局
1.开展有关普查工作的经费预算等准备工作;
2.建立市级普查工作机制;
3.组织开展普查区划分、入户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工作;
4.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经费发放、数据验收、数据发布、普查表彰、资料开发等普查后续工作
1.组织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清查登记、数据审核责任;
2.开展入户清查、普查登记、数据核实修正等工作;
3.收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出勤情况并及时上报;
4.协助对普查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及对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17
经济发展
统计名录库维护
市统计局
1.收集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新增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注册基本信息;
2.组织开展新增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核实修正并纳入名录库管理;
3.整理在库企业增减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统计部门
协助实地核实修正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并及时上报
18
经济发展
统计区划和城乡分类代码核查
市统计局
1.负责开展普查员培训;
2.组织核查城乡属性代码及单位名称;
3.综合评估并及时上报核实情况
1.搜集、修正并上报城乡属性代码及单位名称的变更资料;
2.对城乡属性代码变动资料进行整理,实行档案化管理
19
经济发展
人口变动调查
市统计局
1.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形成5‰或1%人口抽样,以及人口追踪调查等调查方案;
2.选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并加强培训;
3.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加强调查数据审核,及时验收上报
1.协助开展人口变动发展情况调查;
2.按时启动5‰或1%人口抽样、人口追踪调查的入户登记工作,协助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并及时上报
20
经济发展
科学素质调查
市统计局
组织被抽中地区普查员开展入户调查,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并及时上报
对抽中科学素质样本户开展入户调查,填写调查电子问卷
21
经济发展
升规入统工作
市统计局
推动达到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升规入统
协助做好升规入统企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项目落实情况踏查、收集和上报工作
22
经济发展
统计执法工作
市统计局
1.加强统计执纪执法,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等统计执法任务;
2.接收统计违法案件举报线索;
3.依法进行实地执法检查,核实是否存在统计造假行为;
4.对统计造假行为依法上报上级统计机构,立案并查处;
5.按照统计违法相关处理程序,公布处理结果
1.协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统计执法工作;
2.协助开展举报案件核实,协助搜集原始统计资料;
3.协助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
23
经济发展
劳动工资调查
市统计局
1.部署劳动工资调查工作;
2.加强数据审核评估,查询相关异常指标,并督促及时修正;
3.整理分析全市统计报表数据,上报上级统计机构,并及时反馈结果
协助收集填报劳动工资信息,核实修正异常指标
24
经济发展
居民收支及劳动力等民生领域统计调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公主岭调查队
1.依法独立开展居民收支及劳动力等民生领域统计调查工作;
2.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查队上报调查结果
1.协助做好居民收支及劳动力等民生领域统计调查工作;
2.做好统计工作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25
经济发展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市政数局
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
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数据
26
民生服务
街道吹哨部门报到
市委社工部
牵头
1.统筹协调街道上报的未解决问题;
2.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街道吹哨问题第一时间报到并处置;
3.对吹哨报到部门进行工作成效评估和评价,做好结果运用
街道社区吹哨,行业主管部门报到,问题无法处理报送市委社会工作部
27
民生服务
重点人群关爱帮扶工作
市委社工部
1.制定重点人群关爱工作实施方案;
2.指导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工作;
3.指导做好重点人群的关爱帮扶工作,落实具体的关爱帮扶措施
1.配合做好对重点人群的走访排查;
2.配合制定重点人群的关爱帮扶措施并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28
民生服务
民生实事工作
市发改局
1.牵头制定民生实事计划;
2.调度民生实事任务进展情况
1.提供民生实事建议;
2.上报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3.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29
民生服务
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
市民政局
负责审核(复审)、确认、发放、管理等工作
做好高龄津贴审核初审和信息录入、日常管理等工作
30
民生服务
儿童福利工作
市民政局
1.掌握辖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情况;
2.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选配儿童主任,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2.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政策宣传讲解、入户调查、摸底建档;
3.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31
民生服务
慈善工作
市民政局
1.负责慈善组织登记工作;
2.负责慈善组织的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
3.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
4.负责各种慈善活动方案的制定、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归档和发放慈善救助金或物资等工作
配合做好慈善捐助的接收及救助对象身份确认
32
民生服务
殡葬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
1.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殡葬宣传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2.严格审批制度,查处殡葬违法行为
1.开展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做好移风易俗工作;
2.巡查发现殡葬设施违规制造、销售等问题及时上报
33
民生服务
老年人关爱及养老服务工作
市民政局
1.指导乡镇(街道)利用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国有闲置用房等建设老年助餐场所并申请资金支持;
2.指导乡镇(街道)摸排老年人情况,并对接第三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3.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要,开展评估、审核、组织实施、验收、资金支付等工作;
4.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满60周岁完全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相关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
1.配合做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国有闲置用房等建设老年助餐场所,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敬老助餐工作;
2.统计上报居家老年人情况;
3.配合完成特定群体适老化改造的排查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满60周岁完全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待遇兑现的初审工作
34
民生服务
流浪乞讨排查、救助工作
市民政局
1.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重点区域和时段的街面巡查救助,协助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滞留人员落实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
3.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做好救助管理机构护送返乡受助人员的接受安置工作,动态掌握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
35
民生服务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市财政局
1.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做好“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规范资格认定、审核发放、动态管理;
2.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监管;
3.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两项补贴”资金;
4.市民政局和市残联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追缴工作
1.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受理、审核、认定及日常报表工作;
2.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日常监管、动态核查、生存认证,配合做好补贴追缴工作
36
民生服务
残疾人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
市残联
1.做好残疾人普法宣传指导工作,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
2.残联、法律援助中心共同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残疾人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1.做好普法宣传活动,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
2.提供残疾人政策解读和法律咨询服务;
3.对确有律师需求的残疾人,联系上级残联对接律师
37
民生服务
租赁补贴及廉租房资格认定
市住建局
1.汇总街道的申请;
2.协调民政、不动产等部门复审;
3.负责终审并公示;
4.开展补贴发放及保障性住房分配
1.协助受理租赁补贴及廉租房申请;
2.对申请人的收入、住房等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3.汇总报送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
38
民生服务
供热保障工作
市城管局
1.负责供热经营许可审批和监管工作;
2.监督企业供热质量、供热运行服务、供热安全生产情况;
3.处理供热投诉问题;
4.负责退费裁定;
5.解决街道难以协调处理的问题
1.协助做好居民室内测温、情绪安抚工作;
2.汇总供热不达标的居民信息并上报;
3.接收、发布、反馈各类供热信息,协助处理供热突发情况
39
民生服务
基层医保经办工作
市医保局
1.负责统一参保登记业务办理工作,指导基层做好医保经办工作;
2.统筹推进县域内医保参保“一人一档”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做好核查和补充完善工作
1.负责开展辖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的运行管理、经办事务和社会服务;
2.排查低收入人口参保报销情况,协助办理报销及参保资助补助;
3.做好医保参保网格化管理,核查辖区居民未参保情况,通过医保系统平台逐级上报信息,做好参保动员
40
民生服务
医保参保状态变更及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工作
市医保局
1.负责办理单位、职工、城乡居民基本信息,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状态变更及转移接续手续,一次性支取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等相关业务;
2.提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缴业务咨询打印服务;
3.开展单位开户登记、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停保业务
提供参保状态变更、转移接续手续、护理补贴、生育津贴、围产补贴的帮办代办和自助服务
41
民生服务
“双拥”等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协调指导“双拥”工作;
2.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3.承担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日常工作;
4.为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和慰问金;
5.为退役军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三属家庭悬挂光荣牌;
6.组织推荐和学习宣传“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
1.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在辖区培树拥军风尚;
2.走访慰问遭遇重大变故或遇到重大困难的现役家庭;
3.走访慰问军烈属及现役三等功功臣,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
4.配合做好支持部队各项任务;
5.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做好拥军工作
42
民生服务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定期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开展针对性指导帮扶;
2.组织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3.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推介会等活动
做好辖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和帮扶服务
43
民生服务
退役军人优抚帮扶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组织开展优抚金申领和发放;
2.核实审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申请及发放慰问品;
3.统计符合短期疗养人员并组织进行疗养;
4.组织为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1.协助优抚对象优抚金申报;
2.摸清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困难状况,按相关规定提供帮扶援助;
3.配合做好优抚对象的短期疗养工作;
4.为辖区优抚对象提供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服务
44
民生服务
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搭建退役军人矛盾调处平台,化解矛盾问题;
2.提供退役军人来访接待、信访代办等服务;
3.协调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
开展退役军人来访接待、信访代办、思想疏导、矛盾调解工作
45
民生服务
重点妇女儿童群体关爱
市妇联
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开展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工作,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1.配合开展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工作;
2.全面摸排留守、智力障碍、精神疾病、困境妇女儿童等重点妇女儿童群体工作生活情况、婚姻家庭情感类纠纷风险隐患
46
民生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市妇联
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办理本街道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社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7
民生服务
残疾人就业创业
市残联
1.为有就业需求残疾人推荐工作岗位,为有招录残疾人意愿的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
2.根据基层工作需要,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
3.走访残疾人创办的生产经营主体,并审核是否符合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符合的及时兑现政策
4.负责残疾人培训工作,确认培训对象,确定培训项目
1.向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岗位信息,做好残疾人就业信息和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的统计和上报;
2.组织有就业需求残疾人参加招聘会;
3.推荐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选;
4.统计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项目,并上报残联;
5.组织残疾人及时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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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服务
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
市残联
1.负责开展残疾预防、康养、残疾儿童救助政策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2.负责确定残疾人托养对象和培训机构并开展托养服务工作;
3.负责残疾儿童救助资金的审批、核算工作,抽查康复定点机构及残疾儿童康复情况;
4.负责建立包保联系关爱帮扶重点残疾人群制度,动态掌握需要关心、帮扶的残疾人“邻居”和重点残疾人群总数,联动部门推动解决反馈问题;
5.负责认定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选定供应商及辅具
1.负责开展残疾预防、康养、残疾儿童救助政策知识宣传工作;
2.对辖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上级部门提出托养、照护服务申请;
3.指导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康复救助申请;
4.对辖区残疾人开展入户走访,及时排查解决残疾人“邻居”所需和重点人群“急难愁盼”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5.负责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或残疾儿童的初审和评估适配工作
49
民生服务
残疾人权益保障
市残联
1.负责残疾人残疾证审核发放工作;
2.负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3.组织扶残助学金补贴发放;
4.负责根据残疾人服务场所和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需求实施改造;
5.负责做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
1.做好残疾人证申请受理、上报和残疾类别、等级评定结论的公示工作;
2.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补贴初审、上报工作;
3.做好扶残助学金的宣传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社区残疾人服务场所和残疾人无障碍需求调查上报工作;
5.开展持证残疾人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填报工作
50
平安法治
反诈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制定反诈宣传内容,开展反诈宣传活动,打击处理诈骗人员,组织注册关注反诈app、公众号,组织开展企业微信迁移、公众号答题
协助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51
平安法治
禁毒工作
市公安局
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禁毒宣传和教育;
2.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及时予以制止、铲除;
3.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及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
4.做好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1.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2.发现疑似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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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法治
犬类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1.开展犬类管理相关政策宣传;
2.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养犬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3.与城管部门实行养犬管理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犬只免疫和登记在同一场所办理;
4.对接到的投诉和举报,及时登记,并按职责分工交由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处理;
5.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执法
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犬类管理政策宣传,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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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法治
人民调解工作
市司法局
1.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2.做好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3.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1.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各种基础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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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法治
安置帮教工作
市司法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卫健局
1.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安置帮教工作,组织信息核查和对接工作,了解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变动情况;
2.市教育局负责对符合就学条件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子女进行教育帮扶;
3.市公安局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中重点人员进行动态管控;
4.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符合条件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的指导工作;
5.市卫健局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中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人员、“三失一偏”等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医疗救助
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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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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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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