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事项底单(事务性767项,具体事项5140项)

2025-03-28 07:03:52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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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西樵镇工作事项底单

 

序号

事项类别

具体工作事项

事项来源

责任部门

工作方式

备注

 

1

党的建设

落实上级党政督办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和催办。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

 

统筹检查督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

 

根据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

综合政务

负责镇委镇政府文件的印发。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

 

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

综合政务

西樵镇OA收发文端口的文件进行办理、转办、传阅、回复、督办等工作。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7

 

西樵镇党政办收发文端口的文件进行办理、转办、传阅、回复、督办等工作。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8

综合政务

通知各参会单位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9

 

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协调及落实,包含室场安排、会议用品、视频设备、后勤服务等。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0

综合政务

安排会议场地。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1

 

落实会务安排、会议水牌制作。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2

 

做好会前视频设备调试。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3

综合政务

负责党委线会议筹备、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资料、记录等。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4

 

负责政府线会议筹备、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资料、记录等。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5

综合政务

负责主要领导发言、汇报稿的撰写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6

 

负责镇委主要领导在全镇工作会议上录音讲话整理的审核把关。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7

 

负责镇委、镇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文稿的组织起草。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8

 

负责全镇综合性会议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草拟。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19

 

镇街、部门代拟的主要领导讲话稿的审核修改。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0

综合政务

协助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1

 

对镇内或涉及本镇的重要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2

 

处理上级党委政府值班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3

综合政务

按照相关制度使用西樵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4

 

按照相关制度使用西樵镇党政和人大办的公章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5

综合政务

收集各村居、各部门信息,撰写西樵信息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6

 

收集每季度检查考核信息并报送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7

 

向区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8

综合政务

负责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依申请公开版块、邮寄及现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跟进每份信息公开如期答复并完成归档。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29

 

负责西樵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工作,督促单位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0

综合政务

定期对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工作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1

 

制定落实好保密工作相关制度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2

综合政务

相关单位借阅密件时,按要求做好相关流程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3

 

落实对涉密文件收发,清退情况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4

综合政务

整理,编排好本年度政府的相关文件、报告等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5

 

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归档,保存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6

 

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7

 

各单位通过档案查阅审批程序后,到本单位进行查阅。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8

 

完善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保持档案室的安全、整洁。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39

综合政务

收集各单位部门总结及年报资料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0

 

 发通知各单位部门征集地方志年报材料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1

 

整理镇内大事记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2

 

跟进修志工作,协助上级完成年鉴、地方志的编写、审核等组稿工作及《西樵镇志》校对审核汇总工作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3

综合政务

负责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管理、日常维护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4

 

规范会议室配置标准,公共会议室统一安排、集中服务、规范使用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5

综合政务

负责政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6

 

落实出车登记制度,车辆维修、用油管理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7

综合政务

政府饭堂食材配送管理。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8

 

机关饭堂系统运作管理。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49

 

饭堂人员管理。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0

平安法治

定期开展国家安全培训会议。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1

 

定期编写文书材料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2

平安法治

定期开展日常排查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3

 

落实各部门及时预防、预警、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4

 

开展区域宣传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5

综合政务

梳理全镇行政事业单位、镇属企业及村(居)委会的情况,按五年轮审一次的内审要求,草拟年度审计计划。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

 

将镇年度审计计划报镇党委会讨论确定。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

 

按镇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项目。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

综合政务

编写审计通知书,召开审前见面会,派发审计通知书。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9

 

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查阅资料,编制审计记录、查询函。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0

 

结合审计发现问题整理审计取证单,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取证单回复,逐一整理取证单情况采纳说明。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1

 

根据审计方案,归纳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佐证材料。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2

 

根据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召开审计组讨论会议和审计业务会议,报领导审核后召开见面会,向单位详细说明审计情况。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3

 

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召开审计组讨论会议和审计业务会议,整理审计报告,报领导审核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4

 

向镇委、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5

 

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顺序整理并装订审计档案。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6

 

按照审计实施的时间顺序,对审计档案进行编号、排序,并按年份存放。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7

 

按照档案保存的环境、年限要求,妥善存放审计档案。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8

综合政务

跟进上级审计和内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在审计报告正式稿发出后限定时间内,要求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并提交整改资料。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69

 

编写审计结果落实情况台账,如未完成整改的,定期更新整改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70

综合政务

收集镇内4个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71

 

指导镇内4个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审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72

 

收集镇内4个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73

 

通过会议或口头为镇内部分单位的重点工作提供审计意见建议。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74

 

研究镇内各部门发来的征询意见,并书面回复。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75

党的建设

及时组织和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全面理解党的决策意图,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性和行动力。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76

 

举办宣讲会、座谈会,利用西樵党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渠道,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广大群众心中,提高队政策的理解和接受度。党务一分钟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77

 

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问题,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78

 

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带领群众将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具体行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79

党的建设

将“第一议题”纳入各级党组织必学内容,形成长效机制。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0

 

制定“第一议题”月度政治学习清单,明确学习重点,及时组织学习最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思用贯通。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1

 

将学到的知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确保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结合分享机制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季度交叉检查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3

党的建设

组建由镇委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确定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4

 

跟进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5

 

采用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学习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6

 

设立学习考勤制度,做好每一次学习活动的详细记录,包括学习内容、形式、参加人员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7

党的建设

指导各级党组织制定主体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8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全体成员积

极参与。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89

 

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如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并进行学习效果评估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0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推动工作落实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1

 

深挖红色资源,区梦觉、羔舟;党校沉浸式党史学习,党史馆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2

 

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3

党的建设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面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书记项目”、头雁项目,片区大党委机制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5

 

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镇管理体制,加强党委对镇各类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机关部门党建述职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6

 

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镇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7

党的建设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级党委的工作实际,制定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明确请示报告的内容、程序、要求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8

 

设立专门的接收渠道,对接收到的请示报告进行登记,包括请示报告的单位、时间、内容、紧急程度等信息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99

 

对请示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根据请示报告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处理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0

 

对请示报告的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反馈,确保请示单位或个人能够及时了解办理结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1

 

对已办理完毕的请示报告进行归档管理,便于日后查阅和统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2

 

对辖区内各类组织进行请示报告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请示报告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3

 

定期对辖区内各类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请示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4

党的建设

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主题、目标和议程,确保内容聚焦且高效推进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5

 

广泛征求对班子及领导成员的群众意见,通过调研和访谈等方式收集反馈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6

 

组织开展领导成员间的谈心谈话,做好记录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7

 

协助领导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深刻剖析自身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8

 

落实生活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09

 

整理会议记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定期跟踪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10

党的建设

召开组织生活会业务培训会议,明确主题和流程,指导各级党组织做好会前准备、会议流程及会后整改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11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12

 

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委员会提出评定意见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13

 

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14

党的建设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15

 

协助巡察组与村(社区)的对接,指导村(社区)准备巡察材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116

 

配合纪委把巡察结果反馈给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巡察结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117

 

形成整改措施,并定期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118

党的建设

发布每月的《西樵镇党支部建设工作指引》,指导各级党组织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19

 

“红色星期六”主题党日活动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0

 

指导各级党组织完善组织架构,并按规定进行换届和调整,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1

 

指导各级党组织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2

 

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员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培训,西樵镇委党校培训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3

 

指导各级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创新党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党建结对,绿美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4

党的建设

做好党组织的成立、换届与班子成员补选的政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5

 

初拟党组织的成立、换届与班子成员补选的相关批复,提请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6

 

初拟党组织的撤销批复,提请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7

党的建设

配合做好区委组织部开展的党务交叉检查,组建党务尖兵队伍、培训,“一营两库三策”培育方案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128

 

主动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务规范化交叉检查,并针对查找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29

党的建设

指导党组织完善党组织架构,及时进行换届及补选工作,对提请事项进行审议并批复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0

 

指导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1

 

指导党组织规范填写《支部工作手册》,及时记录会议内容,更新党员信息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2

 

指导创建机关“四强”党支部,以机关十三支为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3

 

身边的榜样,先锋杯,创新主题党日学习形式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4

 

指导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谈心谈话制度,做好记录台账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5

党的建设

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和调整党组织机构,确保党组织的健全和有效运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6

 

指导和监督企业党组织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7

 

银企结对、廉洁自律教育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8

 

督促企业党组织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等组织生活会议,确保会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39

 

指导和监督企业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课教育等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樵讲堂”系列讲堂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0

党的建设

指导村(社区)合理设置和调整党组织机构,指导和监督村(社区)党组织按时进行换届选举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1

 

组织实施村(社区)一级换届工作,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换届和补选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2

 

召开镇村级换届分析研判专题会议,由挂钩领导和直联团队牵头下沉村(社区)一线,开展村居换届逐村研判并形成后备力量库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3

 

制定一社一册6654占比提升方案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4

 

开展村(社区)班子分析研判工作,推进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开展逐村(社区)走访、两委班子谈话、人选联审、考察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5

党的建设

指导村(社区)党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6

 

因地制宜设置村(社区)专职岗位,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7

 

落实组织生活质量评估制度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8

 

指导和监督村(社区)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49

 

协助村(社区)接受巡察工作,监督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台账。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0

党的建设

制定并发布《西樵镇2024年高质量推进“两新”活力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方案》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1

 

协助开展“两新”组织活力党支部创建评选工作,指导企业创建南海区“两新”组织活力党支部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2

 

“两新”党费返还的管理,主要用于开展“两新”组织培训、主题活动、购买党建书记、建设“两新”党建阵地等。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3

 

两新书记补贴、党员活动经费和“两新”组织区域党委的发放和管理。针对“两新”组织党员、党组织书记及“两新”组织区域党委发放相应的金额补贴。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4

 

“两新”组织“双同步”工作。定期针对“两新”领域统计“两新”组织全覆盖工作情况。针对全镇的企业数、专精特新企业数、五类企业数三大类进行摸查“两新”党组织覆盖情况。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5

 

党建带工建,暖心驿站、总商会党建长廊、蒙娜丽莎……小个专党委、泉州班、送课到企业、新就业群体服务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6

 

“两新”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工作。推进“一支部一阵地一品牌”,夯实“两新”党组织的党建阵地建设。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7

党的建设

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开展专项评估工作,做好后备力量储备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8

 

三级党建网格、专职岗、培养有为书记、组织开展头雁培训班、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59

 

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根据需要优化调整岗位设置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0

 

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落实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事业编制人员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1

 

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落实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公务员工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2

 

严抓发展党员工作,围绕党员指标分配意向和发展储备等方面,组织党组织书记开展约谈,优化党员发展规划与安排。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3

 

培养物色35岁积极分子发展党员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4

 

向各级党组织派发发展党员指标,并严格执行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5

 

接收镇内人员入党申请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6

 

接收并保管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等材料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7

 

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听取培养联系人、支部党员和其他同事意见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8

 

向区委组织部上报本镇党员发展对象,审核后通知对符合条件人员开展政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69

 

向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0

党的建设

注重从经济社长、居民代表、优秀乡贤等群体中发展党员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1

 

审核下辖党组织报送的《入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入党手续完备的提请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2

 

组织预备党员开展入党宣誓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3

 

开展预备党员转正前资格审查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4

 

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审批,提请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5

党的建设

做好全镇党员(含预备党员)档案归档、日常管理、移交等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6

 

做好党员日常管理与党籍管理,包括日常组织关系管理与转接、党员档案核查、流出党员、出国(境)党员、收缴党员党费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7

 

做好党员监督工作,把握被立案、受处分的党员,落实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8

党的建设

严格执行党费工作管理制度,规范各直属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使用等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79

 

负责本镇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党费收缴、上缴和党费账户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0

 

管理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落实执行党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1

 

按规定报告和公示党费工作情况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2

党的建设

负责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构建”村(社区)、经济社(住宅小区)、党员“三级战斗力指数体系,围绕“高水平党建、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三个维度,优化调整考核类别和权重,增加季度考评,赋分上继续增加党建占比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3

 

创设难度系数,实行差异化考核,破解考核“一刀切”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4

 

做好考核反馈机制,对排名靠后的人员进行约谈;压减考核指标,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5

 

负责村(居)“两委”干部年度考核,将村(社区)“两委”干部个人考核升级为个人战斗力指数考评体系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6

党的建设

建设听音湖党群服务中心,与听音湖邮局合作,创新合作模式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7

 

整合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楼宇商圈党建工作站等载体,建立“流动党员之家”服务阵地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8

 

以东碧社区、樵泰社区作为在职党员联合党委的试点单位,推动在职党员担任小区楼长、网格员,制定月度服务清单,融入小区治理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89

 

规范并实体化运作小区党群服务阵地,新建3个服务点,联动辖区社会资源,常态化开展全域创熟、党群志愿服务活动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0

 

打造社区“红房子”,创熟阵地……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1

 

建设西樵镇“1+33+X”志愿服务总队,打造红色星期六服务品牌,开展西樵“十分好玩”系列党群志愿服务活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2

党的建设

指导镇内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和管理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3

 

定期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4

 

指导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业务受理、咨询导办、自助服务、休闲等候等区域的设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5

 

做好党徽党旗使用管理工作,发现不规范情形及时整改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6

党的建设

成立物业小区党支部,打造物业小区党建活动室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7

 

物业小区党支部建设全覆盖、逐步提升支部党员占比、申报……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8

 

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打造东碧社区、樵泰社区品牌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199

 

加强园区党委建设,成立工业园暖心驿站,建立园区党委+益晒你服务体系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0

 

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开展新就业群体党员动态摸排工作,打造暖心驿站,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小候鸟”、心理健康……各类关爱活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1

党的建设

对“两企三新”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摸排行动,掌握流动党员情况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2

 

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摸排工作,做到流动党员底数清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3

 

创新形式,加强与流动党员联系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4

 

组建新市民志愿服务队,鼓励流动党员亮身份,主动参加周边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5

党的建设

配合上级做好“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开展镇内“两优一先”表彰活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6

 

做好党员日常慰问和重大节日慰问工作,做好老党员关心关爱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7

 

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等表彰激励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08

党的建设

配合区委组织部指导村(社区)开展“党群直联 政策直播”系列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09

 

负责镇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联系村(社区)安排表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0

 

《……直联方案》、每季度联席会议,评比优秀驻点团队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1

 

统筹开展驻点直联工作,确定每周二的直联主题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2

 

指导驻村组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工作台账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13

党的建设

广东省党务信息系统(网络版和单机版)的使用,及时更新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员信息等。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4

 

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管理维护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5

 

每年进行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6

党的建设

初审正常离任村干部补贴对象资格,做好信息审核上报和相关材料留档。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7

 

负责离任干部补贴发放工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8

党的建设

重点依托镇委党校,做好本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19

 

重点依托镇委党校,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储备人选、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储备人选的培训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20

 

重点依托镇委党校,做好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党组织的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建工作指导员等专兼职党务干部和派驻各类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教育培训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21

 

重点依托镇委党校,做好党员(含流动党员)、乡村治理达人、专兼职网格员的培训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22

 

全面提升镇委党校“省级示范点”质效,做优“流动党校”“送课送教到基层”品牌,开展“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乡村振兴、群众工作等专题培训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23

 

指导改造提升镇委党校设施配置,打造“沉浸式+体验式+贯穿式”课堂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24

党的建设

出台《“跨村联建、全域振兴”片区大党委工作方案》,通过分片分类、示范带动,将全镇33个村(社区)划分成七大片区,实行轮值书记、领题入格、赛龙夺锦等机制,激励各片区争创示范项目、示范片区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25

 

常态化开展季度领题攻坚项目汇报会,推动“片区带全域”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26

 

完成七大片区大党委“轮值书记”交接仪式,成立经济社(住宅小区)联合党委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27

 

发布盘活打造太平旧墟集市文化IP、“村办公司”推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攻坚项目,实现资源共享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28

党的建设

组建镇委乡村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带动全社会参与乡村绿化工作,开展植树活动,营建经济林、喜事林、乡贤林等各类主题林,建设绿美示范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29

 

深耕经济林项目,统筹山岗资源,开展山岗活化计划,聚焦林果经济和生态观光旅游,打造开放式生态经济林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30

 

美村、美林、美水计划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31

 

出台《西樵镇绿美长效管护机制建设行动方案》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32

 

推动10家镇内规上企业实施立体植绿,涌现出栢盈、名杰等绿美示范企业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33

 

指导村成立村办公司,探索“分润模式”,承接运营市政环卫公共服务、乡村文旅项目等工作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34

党的建设

培育美丽庭院,发布《百户示范 千院庭院 万家创美——西樵镇“美丽庭院”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方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35

 

精准对接闲置庭院与创业青年,开展创业指导、论坛交流活动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36

 

实施乡村美育行动,强化绿美园艺师等结对资源,成立“乡村美学坊”,链接农科院、高校“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等专业资源,开展生态研学、“美丽庭院”创建指导、绿美微改造等行动,发布研学路线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37

党的建设

活用平沙资源,“西江之舟”品牌,融入文化艺术元素,实施公共空间美化、岛民庭院绿美提升等行动,推动形成绿美生活方式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38

 

协助培育省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第一批)、市级“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和区级第三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优秀经济社党组织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39

 

推动乡村研学,大力发展乡村游、工业游、研学游(路线名),融合文创、运动、旅拍、演艺等丰富元素,发布“行走大地 翻阅古今”绿美乡村研学精品路线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0

党的建设

优化高才会的理事会结构,每年度召开高才年度理事会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1

 

制定并完善高才会的章程、会员管理制度及活动组织流程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2

 

对申请入会的高端人才进行资格审核,确保会员的合规性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3

 

建立会员信息数据库,包括基本信息、专业领域、服务需求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4

 

定期对会员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5

 

组织会员参加各类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6

 

组织开展人才体育联谊活动,联动区镇两级资源,组织人才定期开展篮球、羽毛球等联谊比赛,促进人才交流共享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47

 

制定并发布《西樵镇高质量人才专属服务十二条措施》条,为服务对象提供景区旅游、医疗保健、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学习交流、直联团队、政务阵地、培训研修、人才联盟、创新团队、配偶就业、父母养老等12项服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8

 

为符合条件的人才专属设计“西樵人才健身卡”,人才凭此卡即可享受对应的服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49

 

积极对接海内外人才引育载体和平台,如:与澳门专才发展学会、澳门青年优才与专才协会等,促进人才的引育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0

 

定期开展人才慰问工作,收集和解决人才的诉求,提升人才的幸福感、归属感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1

 

打造人才名山项目,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设立具有西樵特色的人才研修基地和精品课程、定期组织开展人才服务工作者培训、定期向企业和人才宣讲最新的人才服务政策,推进西樵打造成为西部人才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2

 

定期举办沙龙活动,邀请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高端人才参与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3

 

围绕西樵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文旅资源、人才政策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4

 

搭建区镇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联动区镇高才会党支部打造结对共建项目,促进人才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5

党的建设

在镇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听音湖党群服务中心等关键位置,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雅的区域建设人才服务驿站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6

 

驿站内部布局要合理,设置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等功能区域,设置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用于展示人才政策、活动预告等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7

 

建立人才服务驿站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8

 

定期对驿站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59

 

从镇内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具备良好沟通能力、熟悉人才政策、有服务意识的员工担任人才客户经理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0

 

对客户经理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人才政策、服务技巧、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1

 

建立客户经理考核机制,根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2

 

定期在人才服务驿站举办人才政策宣讲活动,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3

 

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媒介,及时更新和展示人才政策信息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4

 

建立人才服务档案,记录人才的基本信息、服务需求和服务记录,为后续服务提供依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5

党的建设

制定人才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报销和监管流程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6

 

定期对人才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7

 

对各领域的人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人才库,掌握各类人才的基本情况和专业特长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8

 

开展评选活动,挖掘和表彰在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人才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69

 

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人才进行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传播他们的事迹和成就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0

 

制定年度人才走访慰问计划,明确走访对象、时间和内容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1

 

制作人才工作宣传片、宣传册等宣传材料,展示人才工作的成果和亮点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2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推广优粤佛山卡APP,提高人才对APP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并组织培训活动,指导人才如何使用优粤佛山卡APP进行人才认定和相关服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273

党的建设

明确招才引智专班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并制定详细的招才引智工作计划,出台具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推进与市、区级重要人才及相关人才团队深度合作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4

 

策划设计年度人才项目,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并建立项目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项目进展汇报会,及时解决问题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5

 

面向全镇征集具有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人才团队项目,建立项目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并对接政府、企业、高校等资源,为项目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6

 

指导建设镇级国资国企扶持人才团队载体,如:蒙娜丽莎博士后工作站、中纺联流动博士工作站、58科创园等,为人才团队提供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创业指导等全方位服务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7

 

推进企业、园区与高校深度合作,打造产教融合新模式,推进人才培育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8

 

推进镇内单位与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机构等达成人才引进、技术创新平台等合作关系,拓宽引才渠道成效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79

党的建设

制定推进“两新”活力党支部建设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0

 

通过正式渠道发布工作方案,确保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了解并积极参与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1

 

鼓励和支持“两新”组织党支部创新探索党工小组模式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2

 

及时总结和推广在党支部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3

 

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4

党的建设

制定详细的摸排工作时间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5

 

组织工作小组对“两新”组织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其基本情况、运营状况、党组织建设情况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6

 

建立“两新”组织统计数据库,将摸排得到的数据进行录入和整理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7

 

定期对摸排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8

党的建设

制定详细的党业融合计划,明确融合的目标、路径和具体措施,确保党组织在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作用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89

 

定期召开党业融合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企业转型升级中的重大问题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0

 

发挥“两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绿美工作,如瑞龙集团出资建设瑞龙双拥主题公园,促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1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如蒙娜丽莎集团党委通过打造“强基深化高引领”党建工作法,破解零碳技术难题,投产全球首条陶瓷工业零碳燃烧示范线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2

党的建设

完善听音湖党群服务中心(听音湖邮局)的服务设施,包括“绿美能量馆”“党群服务馆”“公益咖啡馆”等核心场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3

 

拓展听音湖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如增设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服务项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4

 

定期在听音湖党群服务中心举办各类特色活动,如文艺演出、公益讲座、技能培训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5

 

推动儒溪等基层组织与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结对机制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6

 

鼓励儒溪等基层组织与行业协会、商会共享党建资源,如党员活动室、党建宣传栏、党建学习资料等,促进党建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7

 

定期组织儒溪等基层组织与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开展党建活动,如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8

 

鼓励儒溪等基层组织与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经济合作,如共同开发项目、拓展市场、招商引资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299

 

引导儒溪等基层组织与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扶贫济困、助学助残、环保宣传等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0

党的建设

制定并执行《西樵镇“樵流暖‘新’计划”方案》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1

 

成立西樵镇樵流党委,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对全镇范围内的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每名流动党员都能找到组织,组织多样化组织生活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2

 

挖掘新市民新就业群体中的先进典型人物,通过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3

 

结合西樵镇的特色文化活动,组织新市民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活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4

 

鼓励和支持非户籍委员在新市民新就业群体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更多人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5

 

在听音湖党群服务中心和樵盈星元汇等大型商业体设立暖“新”驿站,提供休息、饮水、充电等便利服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6

 

招募热心商家加入暖心商家联盟,为新市民新就业群体提供优惠服务和便利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7

 

组建暖“新”志愿服务队伍和出租屋安全志愿队,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志愿服务活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8

 

以红色楼长为主体,成立红色楼长议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并定期对红色楼长进行培训和交流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09

党的建设

制定并完善包括《西樵镇推行“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片区“大党建、大治理、大帮扶、大产业”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西樵镇“创建熟人社区”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配套文件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0

 

出台并执行《西樵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人员及公共经费核拨方案》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1

 

在全镇6个城市社区和12个非户籍常住人口集聚的农村社区率先完成“‘创建熟人社区’服务工作站”的挂牌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2

 

每月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全镇基层治理工作任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3

党的建设

整合社区现有的党群服务站、红房子、社区幸福院、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服务场地,并升级完善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4

 

动员辖区企业为阵地建设提供场地、资金等支持,建设集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服务党群于一体的党建“创建熟人社区”阵地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5

 

在阵地内定期举办党群活动,如党员学习日、志愿服务日、党群议事日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6

 

引导在职党员、老党员等利用自身特长在“红色星期六”志愿服务日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7

 

结合西樵镇的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举办翰林文化节、六祖诞、北帝诞等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8

 

开展群众性文体品牌活动,如篮球赛、足球赛、龙舟赛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19

党的建设

利用镇委党校资源,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分批次、分专题的年度集中轮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0

 

开展村社“头雁”提级述职评议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擂台赛,述职评议情况与村(社区)及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1

 

制定并实施《西樵镇经济社一级干部队伍“专职岗”纳管工作指引》,把符合条件的经济社党支部委员和社委会成员选用到“专职岗”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2

 

出台《考评办法》,将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经济纳入经济社干部的绩效考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3

 

为经济社“专职岗”提供财政补贴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4

 

挖掘培育一批社区能人、公益达人、楼长、老党员、老教师、退伍军人成为“创熟”力量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5

 

协助设立村居慈善基金、凝聚乡贤力量等方式,以慈善助力基层治理,推动慈善力量下沉村居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6

党的建设

鼓励和支持社区、村居建立多样化的议事机构,如楼长接待日、创熟工作室、同心议事阁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7

 

推广党支部政治学习日、志愿服务日、党群议事日、尖兵攻坚日、社区“创熟”日、人才活动日等六大主题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8

 

打造“一村居一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如关爱帮扶、家风传承、非遗手艺传承等,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29

 

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0

 

探索和实践多种形式的议事机制,如楼长招募令、双楼长议事机制、三级议事制度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1

 

成立品牌调解工作室,发展调解员和调解队伍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2

党的建设

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内容、渠道、形式和预期效果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3

 

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发布“创建熟人社区”的工作动态、成效展示、典型经验和感人故事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4

 

邀请记者采访报道“创建熟人社区”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5

 

深入挖掘在“创建熟人社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树立典型示范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6

 

对在“创建熟人社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7

党的建设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进展、问题与对策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8

 

利用联席会议平台,促进政府、社区、学校等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协调解决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39

 

联动镇家庭教育中心、部门、社工机构、热心企业、公益阵地等,合力协作开展西樵镇青少年阳光心理服务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0

 

搭建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1

 

整合教育、卫生、社区、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形成青少年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2

党的建设

成立西樵个案管理中心,推动青心行动进校园,与村居“粤心安”、听音湖党群服务中心、慈善空间、职工家、the symbol等现有阵地商议合作方式,打造一批“青心放轻松”服务阵地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3

 

探索“心理健康+”跨界联动创新模式,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预防科普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4

 

制定完善个案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录入、服务协调、进度跟踪、反馈收集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5

 

组织镇个案管理员参加专业培训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6

 

定期举办研讨会或工作坊,更新个案管理员的知识和技能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7

 

建立服务对象详细的个案管理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心理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8

 

制定服务对象的跟踪管理计划,明确跟踪的频率、方式和内容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49

 

定期向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反馈服务进展和成效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0

 

在服务对象进入不同部门服务领域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1

党的建设

从心理学、社会工作、精神卫生等领域招募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出合适的成员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2

 

组织干预队伍成员参加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培训,包括危机评估、干预技巧、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3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干预队伍的应对能力,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4

 

通过社区、学校、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招募心理服务志愿者,吸引热心公益、具备一定心理学基础的人员加入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5

 

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包括心理健康基础知识、沟通技巧、保密原则等方面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6

 

建立志愿者管理制度,包括志愿服务登记、任务分配、考核激励等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7

 

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课程,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心理学专家、教授、心理咨询师等担任培训讲师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8

党的建设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知识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59

 

邀请心理学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等,定期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举办心理健康讲座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0

 

制作心理健康知识手册、视频、音频等教育资源

上级文件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1

党的建设

制定《西樵镇公务员应知应会手册》,提升机关公务员的法治素养,规范公务员行为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2

 

制定《西樵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方案》、《西樵镇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聘员薪酬待遇方案》、《西樵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方案》、《西樵镇机关后勤人员薪酬待遇方案》、《西樵镇执法管理类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方案》等薪酬待遇方案,规范薪酬管理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3

 

制定《西樵镇镇管各机构、事业单位及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对镇管各机构、事业单位行政聘员、自聘人员和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4

 

做好干部人事分析研判、岗位优化调整,及时更新西樵镇镇管各机构、事业单位人员配置信息表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5

党的建设

在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系统上传单位招录信息,审核考生资格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6

 

通知考生体检,对拟录用人员开展政治审查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7

 

对体检、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反对意见后办理入职手续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8

 

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初任培训班、完成转正考核、公务员登记请示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69

党的建设

组织公务员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纪实表》,将季度考核结果提请镇党委会审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0

 

创新采用多维度民主测评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71

 

对全体在职公务员进行政治审查,开展多维度民主测评,评选年度优秀公务员,将年度考核结果提请镇党委会审议,公示考核结果,对优秀公务员进行嘉奖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2

党的建设

制定《关于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落实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管理责任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3

 

落实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行政聘员、自聘人员工资福利的政策执行,每年完成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4

 

制定《西樵镇镇管各机构及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做好本镇工作人员休假管理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5

党的建设

制定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向区委编办提交请示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6

 

组织开展政治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谈话考察等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7

 

查阅干部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8

 

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任命,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及时在“佛山市数字人事信息系统”更新信息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79

党的建设

制定事业单位领导岗位选拔聘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向区委编办提交请示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80

 

组织开展政治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谈话考察等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81

 

查阅干部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82

 

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任命,报区委编办备案,及时在“佛山市数字人事信息系统”更新信息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83

 

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84

党的建设

制定行政聘员的招录方案,组织开展行政聘员招录工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85

 

开展行政聘员级别晋升、调配交流、年度考核、培训教育等工作

“三定”规定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86

党的建设

组织本镇干部参加区管干部推荐考察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387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提供区管干部提拔晋升纪实材料,做好新任区管干部的档案任前审核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388

 

协助收集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就考核等次提出初步建议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389

 

协助收集区管干部重要事项报备表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390

党的建设

制定《西樵镇年轻公务员“飞鸿”成长行动方案》、《西樵镇年轻干部队伍“四单”培育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飞鸿”成才计划,以思想政治“学习清单”、干部培养“能力清单”、攻坚领办“课题清单”、绩效考核“考评榜单”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年轻干部队伍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91

 

组织开展西樵镇青年干部培训班,“三维度”通过辩论赛、演讲比赛、无领导小组论坛、“樵山夜话”、新闻发布会等课程设置,对青年干部理论和能力上进行集中培训,锻造多面能手的西樵尖兵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92

 

组织开展机关文化活动,打造活力尖兵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93

 

开展新入职公务员岗位能力培训班、年轻干部职业素养锻造班,以专题授课、实地考察、模拟实操等方式,提高机关年轻干部基层治理工作水平的基本功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94

 

组建百千万青年突击队,主动承接“百千万工程”领域上“急、难、险、重、新”等任务,为青年干部提供广阔的实践舞台和丰富的历练机会,提升自身综合能力素质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95

党的建设

对照衔牌悬挂规定,组织镇管各机构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396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全面清理镇级议事协调机构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397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事业单位,做好机构调整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配合

 

 

398

党的建设

制定《西樵镇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及请假制度》、《西樵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及请假制度》,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399

 

梳理区管干部和涉密人员的因私出国(境)相关流程手续,做好证件借出归还台账管理,严格把控,按规执行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0

 

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1

 

定期维护股级干部监督信息库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2

 

开展公职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违规兼任职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3

党的建设

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4

 

定期组织老干部举行座谈会、外出学习,开展离退休干部慰问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5

 

接待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及时向有关部门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6

 

创建佛山市“六好”党支部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407

 

动员和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8

 

构建“1+33+N”(1个镇关工委+33个村居小组+若干个其他组)关工服务体系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09

 

开展“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精准帮扶活动,整合多方资源开展奖教助学、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品牌助学、五宝联盟志愿服务队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0

党的建设

负责机构编制报告撰写、日常编制职数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1

 

定期维护佛山市数字人事系统上的人事信息、及时更新股级干部监督信息库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2

 

负责本镇全国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3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年度统计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4

 

负责本镇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每季度将全镇自发工资部门的工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上级文件规定(

含政府公告)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5

党的建设

做好干部人事“三龄一历”的组织认定工作。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6

 

定期检查并整理人事档案资料,对新收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和入库归档。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7

 

收集、整理党员档案资料,定期对党员档案进行归档和更新。

法律法规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8

党的建设

制定“工作标兵”、“工作榜样”、“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方案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19

 

印发评选通知、发动工作人员和部门报名参加评选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20

 

头啖汤评选活动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421

 

按照评选工作方案有序开展评选工作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22

 

讨论决定获评人员和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奖励

工作总结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主责

 

 

423

党的建设

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及其他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的监督。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24

 

配合上级做好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督促被巡察村(社区)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25

党的建设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检查工作的决定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26

党的建设

彻落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27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28

 

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29

党的建设

聚焦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等开展专项检查,对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0

 

加强对村(社区)日常监督检查等开展有关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廉政意见答复工作。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1

党的建设

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对职责范围内的反映事项进行复议复等工作。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2

党的建设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等情况的监督,按照监督执纪职责,对违纪违法党员作出党纪处分。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3

党的建设

受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4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5

 

开展函询、约谈等信访监督工作,处置信访举报的突发情况。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6

党的建设

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7

 

根据工作需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8

党的建设

活化利用西樵镇廉洁教育基地进行廉洁文化宣传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39

党的建设

撰写纪检监察工作报告、调研材料等。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0

党的建设

开展村(社区)纪委工作业务培训班,定期召开片区村(社区)纪委座谈会等。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1

党的建设

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2

党的建设

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3

 

负责调查本级管辖的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案件。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4

党的建设

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5

 

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问责决定。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6

 

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员,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降职、免职等问责建议。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7

 

向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法律法规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8

党的建设

发送廉洁短信,做好廉洁提醒,倡导遵纪守法守底线、风清正气过节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49

 

做好节日应急准备,完善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加强节日期间值班监督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50

 

西樵镇文旅景区、商场超市中秋节前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查阅台账、约谈负责人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51

党的建设

举办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专题廉政教育培训班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52

 

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53

 

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54

 

组织开展参观纪法教育或廉政基地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55

 

开展家庭家教家风活动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56

 

召开新任职中层集体廉政谈话会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责

 

 

457

党的建设

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58

 

制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初工作计划及报送年末工作总结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59

 

月度编辑整理和打印学习资料给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0

 

季度汇总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1

党的建设

开展镇级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宣讲活动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2

 

动员村居开展理论宣讲活动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3

 

做好本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培训及管理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4

 

统筹全镇党报党刊等学习资料征订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5

党的建设

强化全镇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6

 

做好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考核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7

 

定期召开本镇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8

 

整理汇总本镇意识形态全年工作台账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69

 

督查检查村(社区)、部门日常工作成效和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70

 

政务新媒体自查清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71

 

跟进属地违规网站整改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72

 

跟进整改属地政务新媒体涉政不当表述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73

 

辖区内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及排查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74

党的建设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75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76

 

开展“网络中国节”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477

 

开展网络安全“清朗”系列专项行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478

党的建设

全天候监测镇内舆情信息,对不利信息核查处置并及时回复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79

 

镇级网络文化传播队伍建设与管理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480

 

指导镇内网络文化传播员开展正面宣传舆论引导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1

 

开展正能量舆论阵地建设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2

 

开展“网络信息员”招募及培育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3

 

收集、跟进、回复,应对突发舆情的媒体接待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4

 

梳理每日正面及负面舆情情况并形成舆情简报、台账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5

党的建设

管理镇内通讯员队伍及媒体队伍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6

 

定期开展舆情应对、宣传业务培训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7

 

负责南海西樵微信号、视频号、抖音号,西樵融媒号等镇融媒矩阵日常运营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8

 

镇内应急广播、慢直播系统等阵地建设及管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89

党的建设

结合重点节庆利用“慢直播”展示西樵山、听音湖、平沙岛、南海湾全域美景。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90

 

在“学习强国”全国、广东平台推送西樵宣传稿件,全方位展示美好西樵形象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91

 

通过“线上直播”扩大各项大型活动的宣传面。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92

 

统筹全镇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大型活动新闻宣传策划及媒体报道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93

 

接待国家级、省级媒体、剧组的各类踩点、调研,并跟进拍摄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494

 

收集及整理全镇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大型活动图片及视频素材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95

党的建设

指导村(社区)、企业、学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496

 

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497

 

统筹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498

 

协助开展各级“道德人物”和“新乡贤”选树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499

 

协助开展好人好事“点赞”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500

党的建设

租赁及管理镇内立柱广告牌、公交站亭、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等公益宣传阵地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01

 

更换及维护镇内公益宣传阵地宣传物料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02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及示范带、示范路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03

党的建设

建设和管理西樵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04

 

指导村(社区)、企业、学校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05

 

统筹、指导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06

党的建设

协助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507

 

协助开展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诚信市场等创建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508

党的建设

开展 “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强国复兴有我”“向国旗敬礼”等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09

 

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10

 

结合“扫黄打非”·“护苗”专项行动,做好预防中小学生

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511

 

保障乡村学校少年宫常态化运转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512

党的建设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513

 

红色革命遗址阵地建设管理及申报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514

党的建设

收集上级传达的各项统战领域政策文件和重要领导讲话精神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15

 

归纳整理本镇统战工作开展情况,编写第一议题内容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16

 

在党委会传达统战领域的第一议题内容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17

党的建设

积极与香港南海西樵同乡会、旅港大桐堡同乡会、澳门西樵同乡会、西樵内地港人联谊会以及重点乡贤的联系,了解社团会务发展,收集乡贤对家乡意见和建议。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18

 

做好港澳社团、内地港人社团和台港澳侨乡亲的接待工作,制定好接待方案、路线规划、资讯解答、活动安排等事务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19

 

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通知港澳社团出席上级各类会议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20

 

协助上级做好留学生联系沟通工作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21

 

定期前往台港澳地区与台港澳社团、重点乡贤、港商联系沟通春茗活动、拜访企业、招商推介、慈善公益等事项

口头交办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22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台港澳专项任务具体开展工作。如属于涉密事项,严格按照涉密工作要求开展。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23

 

发动乡贤积极参与港澳新春助学活动、梁文见先生助学金发放活动、冯信坚伉俪助学金发放活动等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24

 

收到涉台港澳企业在本镇行政事务方面的投诉求助事项,转交对应部门协调解决,并及时予以解释答复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25

党的建设

组织归侨、侨眷代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做好选举前后的各类会议材料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26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侨捐记录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27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世界南海联谊总会活动及恳亲大会工作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28

 

指导33个村居做好辖区归侨、侨眷联系沟通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29

 

处理涉归侨侨眷在本镇行政事务方面的投诉求助事项,转交对应部门协调解决,并及时予以解释答复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30

党的建设

对西樵山宝峰寺、云泉仙馆、黄大仙祠、白云古寺、茶山庆云洞、基督教西樵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指导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建筑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工作,包括现场设施设备、档案资料等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31

 

指导33个村(社区)对镇内133间民间信仰场所抽查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建筑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工作,包括现场设施设备、档案资料等

“三定”规定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32

 

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对西樵山宝峰寺、云泉仙馆、黄大仙祠、白云古寺、茶山庆云洞、基督教西樵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及镇内133间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执法行动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33

 

根据文件精神,推进西樵山宝峰寺、云泉仙馆、黄大仙祠、白云古寺、茶山庆云洞、基督教西樵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即“国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34

 

根据文件精神,检查西樵山宝峰寺、云泉仙馆、黄大仙祠、白云古寺、茶山庆云洞、基督教西樵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和133间民间信仰场所是否存在商业化问题。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35

 

根据文件精神,指导西樵山宝峰寺、云泉仙馆、黄大仙祠、白云古寺、茶山庆云洞、基督教西樵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和133间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文明敬香,不烧大香、塔香。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36

 

对西樵山宝峰寺、云泉仙馆、黄大仙祠、白云古寺、茶山庆云洞、基督教西樵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所做好场所内的制度、人员、管理、审计、公示、报备等各方面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37

 

收集西樵山宝峰寺、云泉仙馆、黄大仙祠、白云古寺、茶山庆云洞、基督教西樵堂基本情况、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情况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38

 

指导33个村(社区)做好133间民间信仰场所的制度、人员、管理、审计、报备等各方面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39

 

处理涉民族宗教在本镇行政事务方面的投诉求助事项,转交对应部门协调解决,并及时予以解释答复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0

党的建设

联系新市民办、村(社区)做好本镇少数民族人口统计记录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1

 

根据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做好本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信息通知、活动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2

 

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开展少数民族融入社区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3

党的建设

与辖区民主党派人士保持联系沟通,收集他们对本镇意见和建议。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4

 

做好民主党派到本镇的参观考察工作,制定好接待方案、路线规划、资讯解答、活动安排等事务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5

党的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因公赴台港澳及海外的因公证件签注资料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6

 

领取、登记、交还本单位团组的因公赴台港澳及海外的因公证件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7

党的建设

组织镇政协委员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包括食宿、交通等会务工作),充分发表各种意见。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8

 

引导政协委员围绕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撰写政协提案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49

党的建设

组织、协调和督促委员提案、社情民意的办理,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0

党的建设

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就政治、经济、文化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1

党的建设

建设完善政协之家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2

 

定期安排政协委员开展活动,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提供平台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3

党的建设

接待全国各级政协委员到西樵调研、考察、交流、学习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4

党的建设

承办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做好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的信息交流、联系和协调工作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5

党的建设

协助做好上级组织的外国拜访团属地接待、路线规划、资讯解答、活动安排等事项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6

党的建设

收到涉外事领域在本镇行政事务方面的投诉求助事项,转交对应部门协调解决,并及时予以解释答复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7

党的建设

协助上级做好外事领域的政策宣传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配合

 

 

558

党的建设

成立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统筹各选区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59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提名等工作,组织各选区选民于选举日投票选举产生区、镇人大代表。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0

 

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和主席团会议,确定代表资格。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1

 

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受理人大代表辞职,组织相关选区开展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2

 

根据区、镇相关工作实际,组织相关选区开展区、镇人大代表的另行选举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3

党的建设

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确定会议日期,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知、主持词、会议资料、人员分工撰写、监计票员工作培训、场地布置等会务工作,组织镇人大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等参加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4

 

组织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投票选举产生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表决通过关于人大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决议;表决产生镇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开展重大项目票决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5

 

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工作会议,表决通过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处理意见报告,为闭会期间交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提供参考。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6

 

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依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7

 

组织召开镇人大主席团季度工作会议和镇人大主席团扩大工作会议,商议镇人大年度和季度性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8

 

在镇人大会议召开前,组织人大代表针对年度镇政府工作报告、镇人大工作报告和重大项目票决工作,开展会前的建议征集活动。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69

党的建设

撰写年度人大工作报告,并于人代会前印发给镇人大代表审阅,收集人大代表对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0

 

撰写镇人大季度工作总结,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1

 

撰写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会议纪要,并印发给镇人大代表审阅,让人大代表对镇人大上阶段的工作情况和下阶段的工作计划有所了解。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2

 

撰写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的宣传材料,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南海通等APP向人大代表和公众公布活动开展情况。

工作总结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3

党的建设

协助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参加各级人代会(包括食宿、交通等会务工作),协助各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交议案和建议。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4

 

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年度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开展视察、专项调研,将活动期间收集到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送给政府部门定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5

 

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活动,将活动期间收集到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送给政府部门定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6

党的建设

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议案建议撰写等履职业务培训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7

 

定期记录各级人大代表的各项履职活动情况,组织人大代表撰写并向选民汇报个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做好代表述职登记表的收集、公开、归档工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8

 

组织村(社区)人大工作联络员定期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培训,为村(社区)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履职活动提供意见指导。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79

党的建设

开展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月”和“代表关注”活动,收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步了解人大代表日常履职情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0

 

组织村(社区)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工作、“一站一特色”建设工作,打造村级人大代表主题公园等人大宣传平台,强化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代表履职活动的理解和认同。

1.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1

 

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府部门负责人共同开展人大代表入户入企走访、社区议事会活动、人大代表大讲堂活动,推进村(社区)重点工作、项目和民实热点事件的开展和相关问题的解决,形成工作共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2

党的建设

协调镇财政办依法按期提交镇财政年度预算(草案)报告、预算调整(草案)报告、年度决算(草案)报告,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告。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3

 

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工作会议,提前审议镇财政年度预算(草案)报告、预算调整(草案)报告、年度决算(草案)报告,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告,并出具初审意见,为以上报告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提供参考。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4

党的建设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走访调研活动,收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撰写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基础。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5

 

协助各级人大代表向各级人代表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6

党的建设

记录人民群众的来访诉求,协调政府部门办理来信来访件。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7

 

跟踪督办来信来访件的办理情况,并向来访人反馈办理结果。

法律法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责

 

 

588

党的建设

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协调等专业法律服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589

 

及时跟进区总工会下派的调处职工劳资纠纷舆情信息,调处职工现场或电话来访投诉,给出指导意见,化解我镇职工舆情。

法律法规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590

 

推动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推动职代会、劳资沟通协商等机制的建立健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591

 

推动基层工会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建立“一函两书”工作制度并全面推行。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592

党的建设

职工疗休养基地、镇级工人文化宫、职工·家服务中心、职工书屋、爱心妈妈小屋、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舒心阁等工会服务阵地建设与活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593

 

结合重大节庆日开展主题活动、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满足不同领域职工的个性化兴趣需求,增强职工凝聚力。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总工会

主责

 

 

594

 

组织会员参加上级工会开展的各项职工文体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总工会

主责

 

 

595

 

指导基层工会自行开展各项职工文体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596

 

承接市、区各级文体活动落地西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佛山市总工会

配合

 

 

597

 

推动基层工会注册粤工惠,推进职工实名认证,开展粤工惠线上活动,为会员提供更加便捷、精准、高质的服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598

党的建设

对基层工会困难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家庭资产、身心健康、子女就学等情况,实施建档立卡公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佛山市总工会

配合

 

 

599

 

协助职工向上级总工会申请困难职工帮扶、助学帮扶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佛山市总工会

配合

 

 

600

 

每季度对镇内因本人或直系亲属因大病、意外出现临时困难的职工进行临时救助审批,协助职工向上级工会申请临时救助。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南海区总工会

配合

 

拆开镇和区的救助

601

 

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中秋慰问活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户外作业场所等,为一线职工、退休孤寡职工、困难职工送上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物资和关怀问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南海区总工会

配合

 

 

602

 

宣传职工互助保障,推动企业参保。按期通知单位办理续保、理赔手续。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配合

 

 

603

党的建设

申请出具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雕刻工会委员会及工会委员会财务公章,开具企业工会银行帐号及税务缴纳工会经费;并指导已建会基层工会换届、替补选等工作。

法律法规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604

 

推动辖区内各级工会按照全总建设“六有”工会要求,推动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化。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605

 

按照《南海区非公企业工会“强基工程”建设指标评价工作方案》,指导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强基工程”建设,着力在思想政治引领、工会自身建设、服务体系构建、职工权益维护、企业发展推进、智慧工会建设等六大板块提升工会服务水平,推动非公企业工会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推动星级工会评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606

党的建设

设立财务咨询岗、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指导我镇基层工会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607

 

开设财务培训班,加强基层工会业务水平,财务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好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严格预算管理,确保工会经费规范使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608

 

根据区总工会年度审计要求,向审计组提供材料,对审计报告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整改报告。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609

 

根据区总工会重点工作要求,每年委托第三方对有工会经费运营的基层工会中挑选部分进行审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610

 

审计后召开经审培训班,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疑点进行讲解,敦促基层工会尽快整改,规范工会经费收支。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镇总工会

主责

 

 

611

党的建设

做好南海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台账管理企业(工业园区)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佛山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

 

 

612

 

引导进入台账的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服务等相应工作,推动职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佛山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

 

 

613

党的建设

展镇级技能竞赛、筛选深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区级技能竞赛,提升职工技能。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西樵总工会

主责

 

 

614

 

选树区级以上劳模工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创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开展劳模工匠宣讲。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佛山市总工会、南海区总工会

配合

 

 

615

 

实行劳模动态管理,落实劳模疗休养和体检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南海区总工会

配合

 

 

616

党的建设

督促西樵各村居社区、学校、两新组织录入各时间段的教育实践活动

法律法规

团镇委

主责

 

 

617

 

督促各村居社区、学校的团员团费及时交纳

法律法规

团镇委

主责

 

 

618

 

协助学校毕业生团员转接以及各团支部换届

法律法规

团镇委

主责

 

 

619

 

巩固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整顿流动团员团支部等超大团支部

法律法规

团镇委

主责

 

 

620

 

督导各 单位按照有关制度文件规范团组织设置

法律法规

团镇委

主责

 

 

621

 

加强在园区、楼宇、商圈的团(工)委建设,探索在互联网、快递、医疗、教育、建筑、物业、交通、制造业、新兴青年群体等领域普遍建立行业系统团组织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22

党的建设

日常管理智慧团建系统,包括团员团组织转入/转出、超龄团员审核处理、失联团员资料审核、团费缴纳通报、帮助团员完成团员报到,帮助各村(社区)、学校团支部的账号运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23

 

发展团员,分配全镇发展团员计划数量,规范团员发展及入团志愿书填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24

 

开展暑假期间“团员双报到”工作,汇总各村居暑期活动计划,指导村(社区)、学校开展“团员双报到”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25

党的建设

整合镇内特色教学资源,为青年夜校课程提供丰富内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26

 

利用青少宫、青年之家等青年活动阵地,搭建青年夜校教学平台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27

 

设计并实施青年夜校课程,满足青年学习需求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28

党的建设

策划并启动西樵镇“展翅计划”系列活动,明确活动目标与内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29

 

组织辖区内在校大学生参与调研实践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30

 

收集并整理大学生们的调研成果,为家乡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与策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31

党的建设

建立与高校的合作关系,推动校地结对共建项目的落地。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配合

 

632

 

协调并组织高校学生团队,规划暑期义教等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配合

 

633

 

实施并监督暑期义教活动,确保活动有效进行并为青少年带来积极影响。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配合

 

634

党的建设

定期检查青少宫的运营状态,包括活动安排、设施维护以及财务管理,确保一切符合规定标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35

 

及时响应并有效处理关于青少宫的投诉和建议,通过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提升服务质量与用户体验。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36

 

策划并指导青少宫举办各类公益活动,如社区服务、教育普及等,促进青少年社会参与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同时增强青少宫的社会影响力。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37

民生服务

负责西樵镇青少年慈善发展基金的筹集工作,包括接受捐赠、策划筹款活动等,并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38

 

审核并批准使用基金支持的青少年发展项目,监督项目执行过程,确保资金有效用于促进青少年福祉和教育发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39

 

定期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公开基金收支情况,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基金使用的公正性和效率。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40

党的建设

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组织新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构建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41

 

建立和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包括志愿者信息登记、服务记录、激励表彰等,保持与志愿者的良好沟通,确保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和活跃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42

 

负责义工联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活动策划、资源调配、宣传推广等,确保义工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义工联的社会影响力。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43

党的建设

依托志愿V站,策划并组织关爱帮扶、听音湖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方案细致可行,执行过程中资源调配得当,活动效果显著。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配合

 

644

 

组织专业志愿者队伍,入户为长者检修居家安全设施,如烟雾报警器、防滑处理等,确保长者居住环境的安全性,提升长者生活质量。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配合

 

645

 

设计并实施针对新市民的融入服务项目,包括文化适应、就业指导、社区参与等,帮助新市民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增强社区凝聚力。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配合

 

646

党的建设

根据南海大地艺术节、50公里徒步、秋色巡游等大型活动的具体需求,制定详细的志愿者招募计划,包括招募人数、岗位需求、招募渠道和时间安排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47

 

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潜在志愿者报名,并根据岗位需求和志愿者个人能力进行选拔,确保志愿者队伍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48

 

对入选的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活动流程、岗位职责、应急处理等,确保志愿者能够胜任工作;同时,负责活动的整体组织工作,包括志愿者调度、现场协调、物资准备等,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49

党的建设

负责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和管理,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团队协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专业化的志愿者队伍。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0

 

策划并举办西樵镇志愿者骨干成长交流营,邀请政策解读专家、行业领域内知名人士等进行授课,为志愿者骨干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促进其成长和发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1

 

建立志愿者骨干考察机制,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志愿者骨干进行推荐,协助其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志愿者队伍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2

民生服务

负责镇志愿服务慈善发展基金的日常财务管理,包括资金收支记录、账目核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确保基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3

 

接受并记录捐赠者的捐赠,确保捐赠流程的顺畅和信息的准确记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4

 

维护与捐赠者的良好关系,定期向捐赠者报告基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增强捐赠者的信任和支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5

民生服务

负责收集并审核志愿者在积分入学入户等项目中提供的服务时长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6

 

制定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标准和流程,明确认证所需的材料、审核程序及时限,确保认证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7

 

及时向志愿者反馈服务时长的认证结果,并建立志愿者服务时长档案,为志愿者参与积分入学入户等项目提供有力的证明和支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团镇委

主责

 

 

658

党的建设

按照选举程序做好本镇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法律法规

妇联

主责

 

 

659

 

按照选举程序指导村(社区)妇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法律法规

妇联

主责

 

 

660

 

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

法律法规

妇联

主责

 

 

661

党的建设

组织妇女干部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政治法律法规及业务能力提升等相关学习教育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62

 

组织妇女群众开展家政服务、中医理疗等技能培训,提升妇女群众创业就业能力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63

党的建设

指导各村(社区)完善妇女之家、儿童园地的软、硬件建设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64

 

指导各村(社区)阵地开展妇儿服务活动,并做好相关台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65

党的建设

指导各村(社区)完善家长学校的软、硬件建设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66

 

开展镇级、村(社区)家庭教育、家风家教讲座及亲子活动,并做好台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67

党的建设

指导各村(社区)对符合条件的居(村)民小组、社区网格、居民楼栋、妇女兴趣等组织,组建“妇女微家”并开展相关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68

党的建设

指导各村(社区)妇联完善健全妇女议事会制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69

 

动员和组织妇女积极参与议事,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0

党的建设

接市、区妇联转介的、本地妇联、各类来访案件,根据实际情况,联系案件当事人、派出所、村(社区)妇联组织,心理咨询师等,以电话调解、按当事人要求上门调解或到心理咨询室等方式进行调解、开导,同时做好调解笔记、后续回访记录等工作台账,并将情况报区妇联。

法律法规

妇联

主责

 

 

671

党的建设

开展舒心驿站心理辅导服务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2

 

对有需求的妇儿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3

 

举办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及讲座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4

党的建设

对两类儿童、智障儿童、特困单亲母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做好排查、摸底、符合条件人员建档管理,每月以电话、微信、节日走访、慰问等形式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5

 

链接社会资源参与到相关关爱帮扶活动,关爱妇儿身心健康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6

 

开展各类义诊、两癌筛查和公益保险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7

 

根据在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两类儿童名单,对在册名单家庭情况信息逐一核实,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工作,并组织结对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8

党的建设

开展“一米阳光”品牌研学游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79

 

指导村(社区)拓展儿童活动空间,分类打造母婴室、桥下公园、儿童空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80

 

指导村(社区)开展儿童议事会、创建儿童友好社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81

党的建设

巾帼文明岗申报资料的推荐、审核、上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82

 

三八红旗手申报资料的推荐、审核、上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妇联

主责

 

 

683

党的建设

与各派出所收集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人员数据并与上级核实任务数,明确相关要求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84

 

指导各社区对当年满18周岁的适龄青年进行网上登记,并收集数据材料,做好兵役证发放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85

 

按要求报送兵役登记数据至上级单位并做好资料归档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86

 

根据征兵任务要求,做好方案制定,完善征兵领导小组及组建征兵工作小组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87

 

召集社区及有关部门部署征兵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88

 

开展征兵宣传发动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89

 

设置镇体检站,组织开展镇、区体检复检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0

 

走访调查及政治考核体检合格青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1

 

组织役前集训及审批定兵,做好相关资料报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2

 

开展集中送兵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3

 

开展新兵跟踪回访教育并妥善处理异常状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4

 

做好征兵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5

 

负责处理征兵工作中的群众投诉及信访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6

党的建设

对镇民兵潜力调查(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资源状况等)进行数据资料搜集和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7

 

按要求报送潜力调查数据至上级单位并做好日常资料维护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8

 

明确上级民兵整组任务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方案制定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699

 

召集社区及有关部门部署民兵整组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0

 

按上级要求完成民兵组织整顿及出入队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档案归档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1

 

建立建全民兵各类党(团)组织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2

 

完成民兵整组考核验收,并做好日常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3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民兵年度战备、训练及政治教育计划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4

 

按上级(镇)要求组织民兵参加各类军事集训、战备演练、政治教育等各项任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5

 

做好民兵训练过程中人身安全、各类物资及经费保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6

 

按上级(镇)要求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各类战备执勤、维稳处突、抢险救援等项任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7

 

负责处理民兵工作中的群众投诉及信访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8

 

组织民兵参加镇精神文明等建设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09

 

做好民兵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0

 

负责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法律法规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1

 

组织预备役人员体检、政审工作

法律法规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2

 

组织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3

 

按需做好学生军训教官的选拔考核、调配补充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4

党的建设

落实好党管武装工作,推进武装工作各项任务稳步开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5

 

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好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相关规定和经费保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6

 

按要求建立镇和社区两级民兵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场地设施、装备器材、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各项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7

 

按要求完成武装部和民兵连规范化建设验收,并做好日常维护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8

 

及时协调军地信息收集,认真研判并按需上报,妥善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推进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19

 

完善跟进涉军事项汇报机制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20

 

装备物资器材的管理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21

平安法治

制定国防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22

 

组织镇党政班子、社区民兵政治指导员“军事日”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23

 

结合重要节日开展镇机关干部和民兵国防教育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24

 

结合征兵、民兵工作,开展国防教育进社区、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人民武装部

主责

 

 

725

经济发展

对接供电所,做好每年电网责任书重点工作项目节点清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26

 

协助供电所开展电网规划建设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27

 

开展镇内公共电力设施安全检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28

 

开展巡查加油站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29

 

指导镇内加油站做好年审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30

 

督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有效证照守法经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31

 

联合组织开展成品油执法检查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32

 

排查镇内非法成品油生产、经营、储存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33

 

做好成品油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34

经济发展

推动企业打造“樵山学堂”精英大讲堂,开展“迷你课堂”

口头交办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35

 

支持总商会成立服务公司

口头交办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36

 

广泛发动企业参与“艺企同行”活动和工业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37

 

召开对接活动并积极宣传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38

 

组织召开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宣讲会,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39

 

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区各类政策宣讲会和活动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40

 

协助南海区收集技术改造项目成效情况收集,收集和汇总企业情况并提交至南海区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41

 

联系区经促技改科走访镇内重点企业及技改项目,解读项目申报内容及政策,鼓励企业申报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42

 

发动镇内技术改造企业开展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申报,协助企业开展申报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43

 

协助南海区开展企业设备更新摸查,收集和汇总企业设备更新情况,汇总并提交至南海区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44

 

协助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区、镇等各级各行业各类别的供需对接会会议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45

 

编制企业调研和走访行程,筛选和联系特定行业企业,走访镇内重点企业,了解企业一般经营状况,收集企业诉求并协助解决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46

 

走访镇内重点企业,解读“贷款贴息”扶持政策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47

 

开展市、区、镇暖春行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诉求等,协助解决企业困难。内容包括:制定镇级暖春行动方案、收集企业简介、编制走访行程、实地走访、收集企业问题和诉求、办结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48

 

协助南海区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定期收集镇内重点行业、企业生产运营情况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49

 

协助南海区收集辖区内空置厂房情况,收集并汇总相关资料提交至南海区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0

 

协助企业开展增值税抵减申报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1

 

组织企业开展各类省级扶持奖励绩效工作,收集企业绩效材料,汇总并提交至南海区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2

 

协助南海区处理拖欠账款情况,沟通部门、单位,协助化解拖欠账款情况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3

 

收集企业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情况,指导企业做好劳动关系和生产经营工作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4

经济发展

发动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5

 

审核企业扶持通申报材料并收集纸质材料提交至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6

 

通知企业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并提交至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7

 

组织请款企业开展申报,收集企业请款材料汇总并提交至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8

经济发展

协助南海区开展企业入库工作,审核企业资格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59

 

发动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0

 

收集企业请款材料汇总并提交至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1

经济发展

发动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2

 

组织企业参加入库政策宣讲会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3

 

协助企业开展申报,初审企业申报资料并提交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4

 

协助南海区通知企业开展请款工作,收集请款材料提交至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5

经济发展

发动企业开展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6

 

协助收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并提交至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7

 

协助南海区通知企业开展请款工作,收集请款材料提交至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8

经济发展

协助企业办理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69

 

协助企业办理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内容变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0

经济发展

制定2024年工业企业升规培育方案,并综合部门数据,分析形成2024年企业升规培育库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1

 

组织村居、部门召开2024年西樵镇工业企业升规培育动员大会、企业升规督导会议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2

 

通过联合村居、镇经发办分组分片区、驻村主题直联领导挂住等方式实地走访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3

 

跟进达标企业升规纳统资料提交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4

经济发展

收集数据综合分析形成“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名单,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收集企业申报意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5

 

组织、发动企业参加省、市、区、镇“专精特新”申报培训会议,联合市、区专家走访重点申报企业,解答企业申报问题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6

 

协助企业开展申报,初审企业“专精特新”申报资料并提交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7

经济发展

发动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8

 

收集企业申报材料,汇报并提交至南海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79

经济发展

定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商业载体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80

 

了解载体企业商贸流通困难和发展诉求等,协助解决商贸企业困难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81

 

定期开展镇内商贸促消费活动,协助上级组织企业开展更大范围商贸促进活动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782

 

辅助企业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报名工作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83

 

对接电商、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行业发展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84

经济发展

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85

 

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86

经济发展

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87

 

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88

经济发展

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89

 

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0

经济发展

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1

 

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2

经济发展

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3

 

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4

 

对通过初审的企业出具推荐函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5

经济发展

通知指导企业申报2024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外包方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6

 

通知指导企业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7

 

通知指导企业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综试区建设)(第二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8

 

通知指导企业申报2024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方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799

 

通知指导企业申报2024年南海区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开拓国际市场—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0

 

通知指导企业购买资信产品和服务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1

 

通知指导企业企业参加线上重点展会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2

 

通知指导企业参加境外线下重点展会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3

 

通知指导企业申报有关项目、修改和递交资料,开拓国际市场,统计经济运营情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4

 

做好各项企业服务和政策解读,引导外资外贸企业创新发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5

经济发展

根据上级名单通知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以备现场验收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6

 

实地走访企业进行验收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7

经济发展

走访企业并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普教育基地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8

 

通知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登陆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09

 

跟踪科普基地申报企业资料填报是否合规、进行初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10

经济发展

通知符合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的企业进行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11

 

通知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登陆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12

 

跟踪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企业资料填报是否合规、进行初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13

经济发展

发布市级、区级申报通知,提醒企业按期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14

 

协助、指导企业申报数字化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15

 

接收企业数字化申报材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16

 

对数字化项目进行初审并提交上级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17

经济发展

走访企业,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各级工程中心、中试平台申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18

 

辅导申报企业完善申报材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19

 

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走访核实并填写核实意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0

 

由镇经发办进行初审、区科技局进行复核及终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1

 

协助网评不通过企业做好评审结果异议申请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2

经济发展

发动蒙娜丽莎申报市级产业集群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3

 

联系媒体宣传蒙娜丽莎示范工厂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4

 

广泛发动企业通过数智化项目提质增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5

经济发展

召开合作共建发布会并联合媒体宣传该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6

 

发动纺协申报市、区数字化产业集群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7

经济发展

配合上级并协助企业解决氨氢零碳燃烧项目问题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8

 

指导企业申请技改和发改备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29

 

联系媒体并宣传该创新成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0

经济发展

联合上级指导海天产业基地项目加快投产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1

 

推动海天项目企业申报高企和人才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2

经济发展

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上市意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3

 

指导上市后备企业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4

经济发展

联合银行机构组织企业举办金融政策宣讲、金融产品介绍会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5

经济发展

通过协调职能部门、研究并协调企业各类上市问题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6

经济发展

走访企业,宣传市区上市后备库机制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7

 

指导意向企业申报加入上市后备库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8

 

初审企业上市后备库申请材料并向上推荐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39

经济发展

联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工具宣讲会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40

 

联系广股交等交易中心开展政策、法律宣讲会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41

经济发展

联系当地运营商(广电、移动、联通、电信)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42

 

协调解决有关三线的群众投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43

经济发展

开展企业走访及跟踪服务,收集企业、行业动态情况,宣贯各级政策,推动企业增资扩产、技改升级,编写纺织产业发展方案、产业调研、经济运行分析等相关材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44

 

推动纺织+文旅+设计融合发展,打造“靛蓝纹学”、中法设计等时尚创意设计平台,整合行业资源,促进新工艺、新设计的转化应用,营造多元共生的产业链新业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45

 

推动纺织企业自改升级,工业上楼,开展数智化转型,加快推进万钧纺织智造园投资建设,打造纺织细分行业产业园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46

 

持续打造“西樵面料”区域品牌,组织企业报团参展加国内外专业展会、行业活动,开拓市场,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47

经济发展

对属于《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该事权由区一级进行委托管理,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镇街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终审。

 

848

 

对已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并符合变更申请情形的项目进行变更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49

 

对自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延期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50

经济发展

对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进行初审并转报上级审核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51

经济发展

审核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核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该事权由区一级进行委托管理,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镇街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终审。

 

852

 

对完成备案后提出变更申请的项目变更项目备案信息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53

 

对自取得备案证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延期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54

经济发展

需要履行项目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提前单独核准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该事权由区一级进行委托管理,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镇街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终审。

 

855

经济发展

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批复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该事权由区一级进行委托管理,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镇街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终审。

 

856

 

对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政府投资项目原批复进行变更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57

 

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的项目合并办理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核准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58

经济发展

组织编报年度省、市、区重点项目清单并提交上级审核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59

 

按上级要求上报新开工投产项目情况并配合做好区域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投产仪式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0

 

在佛山市重点项目智能管理及可视化平台录入重大项目信息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1

 

定期向上级更新报送省、市、区三级重大项目月度报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2

 

联同上级重点项目主管单位按需到相关重大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并重点督导进度滞后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3

 

协调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上报需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4

经济发展

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按要求编制能源审计报告和做好节能规划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5

 

配合上级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6

 

督促重点用能企业落实2024-2025年绿色电力消费和用能预算管理目标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7

 

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8

 

推进公共机构构光伏建设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69

 

定期报送镇街储能项目发展情况并配合上级摸排相关项目及开展储能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70

 

配合上级举办年度中国氢能产业大会并协调各单位落实好大会各项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71

经济发展

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上级开展的各类政策性资金申报的专项培训会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72

 

组织各单位申报年度各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并指导单位进行国家重大项目库信息录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73

 

组织各单位申报年度各批次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并指导单位进行国家重大项目库信息录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74

 

组织各单位申报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专项资金并指导单位进行国家重大项目库信息录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75

经济发展

配合上级做好粮食应急点管理工作,包括粮食应急点增减、组织粮食应急点召开年度工作会议、通知粮食应急点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等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76

 

按上级要求开展年度城镇居民粮油消费情况调查并对调查户发放各级调查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77

经济发展

按要求制定镇街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78

 

按上级要求的物资种类、数量开展物资采购并移交应急部门进行入库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79

 

配合上级开展定期检查并提供相关台账资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80

经济发展

按要求落实年度结对帮扶资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81

 

深化两地党政企交流活动并每年开展至少1次互访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82

 

发动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消费帮扶等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83

经济发展

配合上级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五年”规划纲要前期调研和编制相关工作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84

 

配合上级做好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总结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85

 

配合上级开展区域“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86

 

配合上级做好“五年”规划完成情况评估相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87

经济发展

每月召开经济工作分析会议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88

 

连同其他部门开展四上企业培育工作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89

 

每月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90

 

每季度撰写GDP分析报告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91

经济发展

组织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92

 

配合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采购经理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等专项调查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93

 

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94

经济发展

走访四上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95

 

加强政策及统计方法制度解读,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96

 

强化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度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97

 

处理上级在微信、粤政易等app上下发的各类查询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898

经济发展

及时传达统计监督检查通知内容,组织被检查对象参加检查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899

 

做好与被检查对象的交流沟通,指导被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法律法规

经济发展办公室

配合

 

 

900

经济发展

对接上级招商部门资源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1

 

招商推介会等活动的筹备与执行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2

 

收集西樵镇国有土地整备情况,可开发集体土地情况,镇域产业载体、公有物业可租售情况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3

 

定期整理各类政策文件,更新区内镇内产业情况信息,丰富招商资料库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4

经济发展

跟据客商投资需求,介绍西樵镇营商环境,为客商推介合适的项目落户场地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5

 

跟进日常招商接待,准备现场接待物资、展示给客商的推介资料、座谈会务,联系相关单位配合接待考察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6

 

接待意向企业到辖区内的可供地地块、可租赁厂房进行实地考察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7

 

根据企业资料及投资诉求,整理在谈项目信息,生成初步研判报告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8

 

结合客商投资需求,拟写合作协议、出让方案等资料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09

经济发展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及时解决及反馈项目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10

 

招商引资项目奖补条款的兑现工作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11

经济发展

走访本地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收集企业增资扩产需求,为企业推荐合适的地块或园区载体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12

 

载体园区内招引项目产业准入审核工作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13

 

重点招商项目签约、开竣工或封顶仪式的筹备与执行工作

“三定”规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14

经济发展

重点招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责

 

 

915

文化和旅游

镇内电影院日常巡查及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16

 

辖区内出版活动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17

 

辖区内印刷经营活动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18

 

辖区内营业性演出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19

 

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巡查及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0

 

辖区内娱乐场所日常巡查及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1

 

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日常巡查及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2

文化和旅游

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3

 

发现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4

文化和旅游

开展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政策宣传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5

 

开展辖区内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和民宿日常巡查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6

 

开展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镇内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和旅行社,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7

文化和旅游

配合开展国家A级景区创建及复评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8

 

镇内旅游酒店数据,按时报送旅游数据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29

 

应对景区投诉及舆情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30

文化和旅游

协助开展旅游资源摸底、开发、保护工作,完善旅游资源数据库。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31

 

协助区委宣传部完善旅游资源数据库。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32

文化和旅游

指导、管理西樵镇文商旅联盟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33

 

开展镇导赏员及志愿导赏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34

文化和旅游

开展佛山西樵岭南文旅产业集聚建设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35

 

开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36

 

协助“七湖三湾一站一园”听音湖平台项目建设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37

 

指导镇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升“规”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38

文化和旅游

全力推进镇内“水上南海”重点项目的打造,活化利用闲置空间激活优质资源,深入开展各类经济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39

 

开通千古情—听音湖—樵山文化中心-西樵山缆车上站水上交通航线,形成千古情—听音湖—西樵山的重要交通枢纽和联动纽带。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0

 

充分发挥千古情影响力,联动旅行社等平台,开拓千古情+西樵山、千古情+南海湾、千古情+渔耕粤韵文化旅游园等“千古情+”旅游线路,发展周边业态。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1

文化和旅游

统筹元旦登高活动、西樵迎春花市暨狮王出山巡游、元宵烟花汇演、大仙诞民俗活动、重阳“狗仔墟”市集传统民俗节庆活动。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2

 

指导开展渔耕粤韵桑果文化节活动、简村北帝诞民俗文化活动、百西六祖诞民俗文化活动、松塘村翰林文化节、烧番塔等民俗节庆活动。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3

文化和旅游

策划开展西樵岭南文旅产业集聚区招商推介活动。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4

 

联动学校、企业“艺启回樵”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5

 

承办或协助广东南海大地艺术节活动、佛山秋色巡游(西樵分会场)等区级及以上文旅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46

文化和旅游

整合西樵镇内的文旅资源,串联西樵山景区山上和山下的文旅项目,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链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7

 

做好西樵山景区内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并指导名胜区内产业发展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8

 

深化推广森吧飞越丛林探险乐园、瞧溪谷亲水溪谷、石燕岩“古洞探秘”项目、西樵山品牌文化旅游项目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49

 

深化“研学小镇”品牌,开发系列实践活动课程和精品路线,推广樵探研学夏令营和冬令营、樵见4万年”新旧石器文化探寻研学路线等“研游樵山”系列活动等西樵山品牌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0

 

深化平面岗遗址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积极谋划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1

 

发挥西樵山文化讲坛作用,谋划天湖“西樵山文化”旅游产品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2

文化和旅游

制订全年文体活动计划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3

 

策划开展“樵见四万年”西樵山考古座谈活动、西樵山登山大道牌坊新春征联活动、“冼玉清杯”诗词楹联大赛、摄影创作大赛、樵山诗会、西樵山评花会、文化艺术体育公益夏令营等镇级文化活动。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4

 

策划开展藏品联展、藏书展、书法作品展、画展等展览活动。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5

 

策划开展“樵湖夜色晚8点”听音湖演出活动、“樵山歌王”、“樵山舞王”等特色文艺展演活动。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6

 

承办佛山50公里徒步活动、南海湾山地自行车比赛等区级及以上文体活动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57

文化和旅游

联动33个村(社区)开展男子篮球赛、足球联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中国象棋赛等村居赛事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8

 

策划开展西部三镇游泳锦标赛、“铁人三项”拉力赛等区域特色赛事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59

 

策划开展鼓王争霸赛、百舟竞渡及官山涌五人龙竞速、听音湖荧光夜跑活动、西樵山山地越野跑等特色群众性品牌赛事。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0

文化和旅游

举办西樵镇“半山扒龙船”锦龙盛会活动、“黄飞鸿”杯传统南狮锦标赛等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1

 

承办世界华人狮王争霸赛暨水上双狮挑战赛、南北狮王争霸赛、国际咏春大赛等品牌赛事。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62

文化和旅游

统筹辖区内体育公园建设及管理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3

 

统筹辖区内各类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及管理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4

 

统筹辖区内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5

文化和旅游

开展全镇群众文艺骨干队伍培育建设和管理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6

 

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7

 

开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8

文化和旅游

指导、协调镇内各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69

 

指导镇内文化体育社团开展文体活动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70

文化和旅游

西樵镇图书馆日常管理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71

 

统筹镇内读书驿站日常管理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72

 

西樵镇展览馆日常管理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973

 

西樵镇文化活动中心日常管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74

文化和旅游

群众文艺理论研究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75

 

大众科普资料编辑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76

文化和旅游

配合开展拟成立的社团组织申请材料初审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77

 

发动单位(个人)申报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及申报项目初审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78

文化和旅游

指导、监督民营艺术场所活动开展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79

 

配合开展民营艺术场馆实地检查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0

文化和旅游

对不可移动文物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1

 

配合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主要负责人、安全使用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2

 

配合文旅部门组织开展文物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3

 

对破坏盗采文物古迹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上报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4

 

配合文旅部门开展文物的保护管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5

 

及时了解文物生存状况,督促指导相关产权人进行文物修缮保护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6

文化和旅游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7

 

开展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非遗传习所推荐申报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8

 

协助指导非遗传承人、非遗传习所各级补助资金申报管理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89

 

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0

民生服务

指导属地教育发展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学校做教育各项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立项申请初审、划拔、支出审批初审及使用绩效考核。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1

 

指导属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做教育各项经费(包括生均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立项申请初审、划拔、支出审批初审及使用绩效考核。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2

 

指导属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做好生均公用经费的立项申请初审、划拔、支出审批初审及使用绩效考核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3

 

指导属地学前教育(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等经费的立项申请初审、划拔、支出审批初审及使用绩效考核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4

民生服务

协助西樵镇慈善会开展“樵山教育基金”募捐方案制订,开展定向募捐,反馈使用情况等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5

 

指导学校“樵山教育基金”使用立项、申请初审和基金的使用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6

民生服务

配合开展属地教育发展中心、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师德行风教育活动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7

 

配合做好属地教育发展中心、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含教师核职、招聘、入职、考核评优、培训、调动、数字化管理、教师资格注册、教育系统档案管理等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8

 

配合并指导属地教育发展中心、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做好支教帮扶、结对交流及调派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999

 

配合并指导属地教育发展中心、公民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做好教职工人员工资每月申请、待遇核发,以及人员绩效方案制订和实施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0

 

配合做好属地公办学校教师退休管理及待遇核定申领工作(含离世人员待遇申领等)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1

 

配合开展属地教育发展中心、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的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2

 

配合开展属地教育发展中心、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各级各类型的名师骨干推荐申报、资格初审、考核评价等队伍建设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3

民生服务

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推进及管理等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4

 

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技术开发的研究探索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5

 

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开展校本(园本)课程的开发建设等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6

民生服务

配合做好属地中小学、幼儿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阵地建设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7

 

配合做好推进属地中小学、幼儿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提升和法制意识提高等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8

民生服务

协助做好属地学校幼儿园的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09

 

协助做好属地学校学生转学、插班就读等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0

民生服务

配合做好学校幼儿园日常教育督导工作。安排督学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落实国家对师生德育、教学、校园环境施设、安全管理等方面政策要求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1

 

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做好考评记录,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并作学校绩效评价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2

 

配合开展督导推进属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试验区创建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3

民生服务

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开展特色校园的创建工作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4

 

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集团的创建及申报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5

民生服务

指导成立并运行“西樵镇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6

 

指导开展属地学校、幼儿园开展家校共育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7

 

建设“樵山教育云平台”,开展线上“家校共育”工作模式

4.工作总结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1018

 

指导开展校家社企协同育人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19

民生服务

指导并动员部分符合条件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0

 

按国家政策给予师资及办班经费、教师待遇的支持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1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招聘环节加强特殊教育教师资质审查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2

 

组织并指导村居(社区)开展特殊儿童的摸查并作入读资格审核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3

 

动员符合入读资格的特殊儿童就近入读特殊教育班或随班就读,接受特殊教育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4

民生服务

指导属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幼儿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5

 

协助监管属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建设备案和施工过程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6

 

指导属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幼儿园办理土地证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7

 

指导属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幼儿园做好校舍维护改造及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监管反馈等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8

 

开展属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建筑日常维护修缮等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29

民生服务

指导属地教育发展中心、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0

 

协助开展属地教育发展中心、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做好财务收支审核及反馈工作

2.“三定”规定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1

民生服务

指导和支持西樵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2

 

指导西樵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属地成人文化教育教学以及学历提升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3

 

配合妇联、团委的部门指导西樵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属地社区教育工作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4

民生服务

组织策划工会团建和拓展系列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5

 

审核教育工会活动方案制定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6

 

审核经费预算统筹使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7

 

审核教育工会工作报告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8

 

协助开展工会换届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39

民生服务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0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1

 

中小学(幼儿园)后勤保障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2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3

 

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4

 

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5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体艺场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6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7

 

中小学(幼儿园)专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8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三防设施检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49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排查与整治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0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水工作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1

 

中小学校园欺凌排查防控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2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卫生防疫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3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网络安全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4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教育(含演练)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5

 

中小学(幼儿园)校内、外组织活动安全管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6

 

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安全项目的培训与演练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7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职责的履行监督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8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建立与制度建设的指导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59

民生服务

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处理开展校园应急工作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0

 

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处理信访工单,并作处理结果反馈。

8.“12345”热线工单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1

民生服务

协助开展属地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证申报初审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2

 

向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反馈的行政许可证申报初审结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3

 

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许可证申报初审结果供复审并作复审结果反馈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4

 

协助开展属地校外培训机构日常规范经营监管及巡查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印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未改的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5

 

协助开展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6

 

协助进行属地校外培训机构投诉处理

1.法律法规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7

民生服务

配合协助做好镇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8

 

配合协助做好镇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内务办公文件收发传达及反馈工作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69

 

配合协助做好镇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内务整理工作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配合

 

 

1070

民生服务

春节、助残日、中秋节组织慰问残障人士,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

其他,镇街提出的服务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71

 

核实百岁老人和养老机构的名单,配合上级部门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账户。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72

 

春节、中秋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节日慰问金、慰问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73

民生服务

召集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组织西樵镇残疾人联合会选举产生西樵镇残疾人联合会名誉主席、残疾人联合会新一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员(西樵镇)候选人。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74

 

配合区残联联系西樵镇残疾人联合会成员参与区残联重要事项讨论、决策。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75

民生服务

根据上一年12月31日前中残联系统里的在册残疾人名单作为参保名单报给区残联投保的保险公司参保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76

 

申请保费资金投保,并做好划拨手续。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77

民生服务

接收重残对象托养申请表,并提交区残联进行入托轮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78

 

配合区残联联系托养服务申请对象属地村居接收托养资料,并指导村居进行公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79

 

审批通过托养服务申请,通知对象正式入托机构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80

 

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机构托养)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81

民生服务

指导社区康园中心服务残障人士,购买社工服务为中心学员提供康复、就业、生活及社交能力等方面的训练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82

 

对社区康园中心进行安全生产监督,保障在中心学员人身安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83

民生服务

为精神障碍患者发放药费补助

其他,镇街提出的服务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84

 

南海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85

民生服务

配合上级挖掘有潜质的残疾人运动员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86

 

组织运动员进行集训并参加区级比赛,协助运动员到区级集训并参加市级比赛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87

民生服务

进行调查摸底,核对是否5年期间已进行过无障碍改造同类项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88

 

把符合条件的且有改造需求的残疾人数据汇总报区残联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089

民生服务

接收、审批白内障复明手术补贴申请,发放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0

 

网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出具意见后流转至区残联进一步审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1

 

网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出具意见后流转至区残联进一步审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2

 

接收、审批精神病人入住精神病院治疗康复补贴申请,发放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3

 

接收、审批南海区残疾人评定补贴申请,发放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4

 

接收、审批社区康复补贴申请,发放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5

 

发放重度残疾居家安养补助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6

 

发放残疾人生活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7

 

发放重残护理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损换新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查询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期换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类别/等级变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迁移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新办证申请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注销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料更新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07

 

残疾儿童异地康复费用报销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08

 

残疾儿童异地康复救助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09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10

 

南海区残疾儿童康复手术补助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1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12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13

民生服务

建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14

 

指导各村(社区)加强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符合本地经济发展和风俗习惯等实际的红白事项操办倡导性标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15

 

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微信等宣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16

民生服务

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殡葬,宣传并推广居家追思、鲜花代祭、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简约低碳的祭扫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殡葬新风公益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17

 

清明、重阳节期间,对西樵山、各村居已清平坟的山岗坟地进行监管、清理重新堆坟。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18

 

检查指导墓园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方案、预案,检查并督促墓园落实安全保障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19

民生服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我镇清明祭扫管理预案,保障我镇清明祭扫工作有序、安全开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20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保障方案、预案。检查并督促墓园落实安全保障工作。对西樵山、各村(社区)已清平坟的历史山岗坟地进行监督管理,打击违规堆坟拜祭行为。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21

民生服务

骨灰跟踪管理,登记、核实新骨灰处理情况,防止违规安放行为。配合区民政局组织开展 2024 年骨灰植树活动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22

 

对违规骨灰安放管理规定的骨灰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23

民生服务

核对户籍人员在南海区外火化遗体申请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资料、计算减免金额,发放减免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24

 

核对户籍人员在南海殡仪馆和佛山殡仪馆火化遗体申请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资料,确认减免金额,报送区民政局。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25

民生服务

组织西樵镇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26

 

开展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排查整治,以及殡葬业务档案规范管理整治。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27

民生服务

排查全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及时做好救助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台帐,信息动态管理。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28

 

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申请查验、审核工作,对事实无儿抚养儿童保障金准时发放。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29

 

做好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儿童各类补贴和慰问金,并每年统一购买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30

民生服务

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周入户走访,动态掌握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督促照料服务人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落实特困人员日常生活照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31

 

做好最低生活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定期入户走访慰问关爱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对象、群众家庭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或救助。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32

 

做好低保家庭入户走访慰问关爱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对象及其家庭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或救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33

 

定期开展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未成年儿童入户探访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34

民生服务

每年组织开展残疾人生活津贴、护理补贴领取资格信息认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35

 

加强高龄津贴发放监管,年中组织完成我镇高龄津贴在册发放对象资格认证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36

民生服务

加强高龄津贴发放监管,年中组织完成我镇高龄津贴在册发放对象资格认证,每月比对区民政局下发相关数据,核实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名单,准确准时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37

 

每月按照派出所户籍迁移注销和市区殡仪馆、卫健、村居上报死亡数据,对在领取高龄津贴老人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38

民生服务

推动社区幸福院可持续运作,配合上级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发挥社区养老阵地作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39

 

指导社区幸福院接受上级部门年度评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社区幸福院年度评比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40

 

配合发放上级部门发放社区幸福院相关补助资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41

民生服务

宣传长者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联络、动员社会企业和资源支持长者助餐工作,扩大和优化助餐服务供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42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配合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长者配餐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43

民生服务

接受和审核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44

 

做好服务名单的管理,对居家养老服务工单进行确认,并根据养老平台和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明细与服务商进行结算,划拨服务资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45

 

不定期走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了解服务需求和服务评价,约谈有关服务提供机构,强化服务监督。

口头交办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46

民生服务

开展养老机构日常巡查,发现已开展服务但未及时备案的养老机构,督促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督促养老机构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未按期落实的,上报上级部门处置。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47

 

配合区民政局跟进养老机构停业整顿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48

 

开展养老机构申请扶持资金的材料收件、初审上报和实地核查工作,向经上级审批通过的养老机构划拨扶持资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49

 

开展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岗位补贴申请的收件和初审上报工作,向上级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发放补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0

民生服务

制订乐龄生活节工作方案,发动和培训村(社区)开展有关活动。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1

 

收集整理有关活动台账,提炼亮点工作,配合上报到上级部门。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2

民生服务

开展银铃守护卡、AI隐形护理员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有关宣传、派卡等有关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3

 

对接上级部门,统计、收集和配合解决老年人使用银龄守护卡和AI隐形护理员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4

 

汇总全镇银龄守护卡的有关情况,对接上级部门持续推进派卡和服务覆盖事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5

民生服务

摸排全镇特殊困难老年人,为有探访关爱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档案,做好档案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6

 

配合上级部门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每月探访关爱工作,指导做好探访台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7

民生服务

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申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村(社区)

配合

 

 

1158

 

对接各村(居)老年人优待证业务负责人,更新村(居)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使用人员信息及邮寄地址,统计报送“一网通办”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业务量。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59

民生服务

发动村(社区)参与老年友好型社区申报,配合上级做好参评培训和指导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60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参评村(社区)的初审和复审工作,传达最终参评结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61

民生服务

拟订年度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方案,收集各村(社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名单,并做好初审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62

 

对接承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名单进行年度参保,配合做好保单派发和宣传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63

民生服务

做好对在册的低保、分散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防寒物资工作,确保特殊困难群众能温暖过冬。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64

民生服务

做好低保对象年审工作、半年复核工作和日常预警等工作,及时进行调整或救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65

 

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年审、半年复核和日常预警等工作,及时进行调整或救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66

 

做好最低生活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年审、半年复核和日常预警等工作,及时进行调整或救助。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67

民生服务

主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时开展街面巡查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68

 

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做好先期处置,提供临时救助,并采取解释、关爱、分类甄别的方式指引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员前往救助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69

民生服务

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在册困难对象,形成投保名单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70

 

对接社保部门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等对象统一购买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71

民生服务

接收在册农村低保、低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危房改造申请材料核查、审批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72

 

区民政局安排评估小组进行危房入户鉴定,验收小组进行入户改造验收工作,做好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73

民生服务

主动发现并及时核实所辖区域居民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74

 

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受理、审核和公示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75

民生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进度查询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76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预约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77

 

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新增、调整、停保申请的审核、审批工作,做好档案归档和日常管理和每月低保金发放工作。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78

 

广东省社会救助网上长期公示查询服务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79

 

低保边缘家庭申请预约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0

 

低保边缘家庭业务进度查询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1

 

做好最低生活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新增、调整、停保申请的审核、审批工作,做好档案归档和日常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2

 

接收群众临时救助申请材料,进行入户核查和资料审核、审批发放临时救助金,做好申请资料档案归档和日常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3

 

临时救助业务进度查询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4

 

临时救助业务预约申请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5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预约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6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业务进度查询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7

 

做好特困供养人员新增、停保申请的审核、审批工作,做好档案归档和日常管理和每月特困人员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费发放工作。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188

 

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做好每年照料护理协议签订工作。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89

民生服务

配合上级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指导社会组织规范上报年度报告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0

 

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离任审计和清算报告。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1

民生服务

配合实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收取、审核慈善组织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2

 

配合实施慈善组织认定,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3

民生服务

配合实施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4

 

配合实施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5

 

配合实施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补发,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并出具有关结果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6

 

配合实施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换发,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并出具有关结果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7

 

配合实施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行政许可),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8

 

配合实施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199

 

配合实施社会团体印章刻制证明出具,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0

 

配合实施社会团体印章备案,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1

 

配合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收取、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2

 

配合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收取、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3

 

配合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收取、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4

 

配合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补发,收取、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申请材料,并出具有关结果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5

 

配合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收取、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申请材料,并出具有关结果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6

 

配合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行政许可),收取、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并在“信用佛山”平台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7

 

配合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刻制证明出具,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8

 

配合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收取、审核社会团体的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有关结果物。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09

民生服务

配合区民政局进行行政区域界线及界桩联检查,制定联检报告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10

 

根据联检报告出具正式文件并依申请公开

口头交办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11

民生服务

召开全镇路街巷工作会议,组织村居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配合

 

 

1212

 

配合区民政局对镇内各村居的路街巷在系统操作并进行统计备案

口头交办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13

民生服务

对低保户家庭开展春节、中秋慰问活动,送上慰问品或慰问金

其他,西樵慈善会项目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14

 

接收、审核助学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中专、大学生提供困难学生助学金

其他,西樵慈善会项目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15

 

一年两次接收、审核慈善金救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发放慈善救助金

其他,西樵慈善会项目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16

 

对符合精神病康复药费补助的对象,提供药费补助

其他,西樵慈善会项目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17

民生服务

结合630慈善活动日、中华慈善日、传统节日和特色慈善项目,倡导慈善筹款,开展“樵善捐”等公益活动,做好慈善宣传工作,打造至善西樵品牌;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18

 

引导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困难救助等慈善工作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19

 

鼓励慈善组织设立冠名慈善基金(专项基金),如西樵慈善会樵山教育发展基金、西樵镇村居慈善基金等,促进西樵慈善事业发展。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0

民生服务

建立西樵镇兜底服务对象信息化电子台账系统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1

 

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案”要求,对服务对象档案信息科学化、动态化和信息化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2

民生服务

对服务对象家庭进行全覆盖式入户走访,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3

 

开展政策宣传,普及惠民利民政策。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4

 

开展个案服务,协助服务对象走出困境。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5

民生服务

发掘并培育志愿者,对志愿者开展培训、团建活动和经验交流分享会,提升志愿服务能力。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6

 

组织志愿者参与兜底服务和社区活动,推动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7

民生服务

依托慈善空间阵地,开展节日慰问、慈善救助、亲子活动、志愿者交流活动以及社工团建活动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8

 

开展慈善义卖筹款活动,增加慈善公益活动资金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29

民生服务

协助村居开展冬令救济物资派发、春节走访慰问等救助慰问工作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30

 

协助村居开展“银龄守护卡”宣传及申领服务、“AI隐形守护”居家安全宣传及申领服务、老人体检等养老服务工作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31

 

协助村居开展低保年审、高龄津贴生存认证、养老资格认证、残疾人信息动态更新等审核认证工作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32

民生服务

对辖区内新建住宅项目的配套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选址、规划设计进行初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33

 

待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竣工验收后,配合开发商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将产权无偿移交西樵镇人民政府使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34

平安法治

落实涉军信访维稳,开展信息报送、隐患排查、疏导化解等工作:对原有重点人员的“一人一档”每季度对其主要诉求、上访活动、化解跟进情况、约访等情况模块进行更新;开展信访稳定,信息报送、隐患排查、疏导化解等工作,持续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配合开展涉军维稳工作,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工作人员到驻点地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35

 

做好保密和网络安全工作。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36

民生服务

加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与保障,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给予帮扶援助,协助开展广东省应急救助、区帮扶援助、区关爱(救助)、镇临时救、“微心愿”活动工作,对符合条件对象整理资料、受理资料,报送上级。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37

 

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38

 

欢送新兵入伍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39

 

成立西樵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推选优秀退役军人担任“楼长”等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40

 

定期检查指导村(居)服务站建设情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41

 

开展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并动态更新信息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42

 

做好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待遇补贴,及优抚对象各类补助待遇资金发放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43

 

定期做好优抚对象数据核查以及每年重点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44

 

优待证申领、发放、补换、收回等常态服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45

 

配合做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及送医送药活动。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46

 

规范开展两参、评残认定工作,及时按标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47

 

做好日常及重要节日(春节、八一、中秋)做好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的慰问走访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48

 

配合上级部门为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光荣牌发放、悬挂、更换、收回等常态管理服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49

 

更新完善退役军人信息系统、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退役军人档案信息维护工作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50

 

接待来访退役军人,对退役军人提出的诉求予以有效解答和稳控。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51

 

做好现役退役军人优抚帮扶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52

 

做好服务站办公场地升级,服务提升、制度完善、档案整理、上墙资料更新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53

 

开展南海区西樵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工作,筹备、日常协会活动组织策划、资、料文书整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54

 

开展南海区西樵退役军人促进会的日常工作,筹备、日常协会活动组织策划、资料、各种文书整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55

 

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推介会等活动:做好返乡退役士兵返校复学、就业创业动态跟踪、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失业下岗和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情况台账工作。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56

 

做好退役军人光荣返乡迎接工作,开展返乡优秀退役士兵见面会、座谈会,解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57

 

宣传动员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提升教育、就业创业系统“e学院”学习。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58

 

做好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申领工作并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59

 

做好返乡退役士兵信息录入广东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系统和佛山市“一件事一次办”平台系统。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60

 

协助做好返乡退役士兵社保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61

 

做好每年春节、八一、930等重要节日走访慰问烈士遗属工作。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62

 

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开展褒扬烈士活动,为烈士家属宣讲祭扫政策工作,确保烈士墓座座有鲜花、纪念碑有花篮。

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63

党的建设

每年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解决退役军人重大问题、部署本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调督促重要工作落实。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64

 

做好上级各项督查检查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65

综合政务

推动镇退役军人政务信息采用及约稿落实,简报报送、积分稿件宣传报送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66

 

中流击水转发朋友圈、每天转发全部任务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67

 

落实镇、村两级需要操作的退役军人事务的上级信息化系统,共涉及11个。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68

综合政务

建设镇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建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工作机制,指导本镇部门、村(社区)建设智慧城市运行分中心。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69

 

做好市长直通车平台工单受理、转办、答复、督办等工作,对疑难工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定期培训智慧城市运行中心成员单位及坐席员。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70

 

做好“市长直通车”平台知识库采编信息新增、修改、下架等工作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71

 

开展市长直通车平台工单电话回访和正面宣传工作。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72

综合政务

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73

 

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事前报备,指导各部门、 各村居政务信息化应用和建设;负责镇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审核,并实施监督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74

 

推广应用广东省填表报数系统,建立各部门在线表格任务,减少基层填表报数负担。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75

 

配合推广各级电子政务平台应用,做好政务工作群管理,提高电子文件管理规范。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76

 

配合区政数局推广“南海夜经济”掌上服务应用,推动本地集市流动摊贩登记注册。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77

 

落实本镇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商用密码管理要求,开展政务网络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78

 

推动数字化产业转型升级,摸查关键领域社会数据资源底数和数据要素市场化进展情况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79

 

推动城市大脑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场景,摸查镇内数据资源底数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0

 

配合区政数局推进无人机机巢、摄像头等“空天地”一体化智能化体系建设。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1

 

协助梳理本镇已经建成的视频监控设备,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在视频共享平台上整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2

综合政务

负责政务外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开展村(社区)政务网络设备间安全检查、政务网络光纤点光纤情况排查等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3

 

保障本镇政务外网网络安全,配合开展网络安全演练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4

综合政务

规范镇级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开展变更现场踏勘,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权限管理。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85

 

配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并派员开展随机检查。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6

 

统筹开展镇级财政资金的公共资源交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相关工作。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7

 

开展镇内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自查及清理相关工作。

“三定”规定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8

综合政务

建立议事规则机制,对公共服务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审议,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镇内各综合性办事机构以及相关单位、机构、村(社区)等落实改革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配合

 

 

1289

综合政务

推进“百千万工程”业务指标体系、数据支撑体系等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镇指挥部信息化(非涉密)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强化部门沟通协调联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的“一网统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责

 

 

1290

平安法治

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收集、核查和处理村(社区)上报和上级交办的相关线索

  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291

 

做好涉黑恶案件办理,严把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提前介入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依法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292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常态化滚动排查电信网络、养老保健等重点行业乱点乱象,针对性制定整治方案,发挥“三书一函”刚性约束作用,深化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293

 

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配合

 

 

1294

 

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295

平安法治

收集、报送辖区走私动态信息和反走私工作情况,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296

 

熟悉辖区冷库、综合市场等场所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297

 

协助、配合相关打私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基层反走私示范点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298

 

协助、配合反走私执法部门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执法活动

  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299

 

宣传反走私工作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举报冻品走私

  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00

平安法治

分析研判上级下发的反恐工作情况通报,协调开展相关风险隐患排查处理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01

 

加强辖区公共电子屏安全管理,防止出现公共电子屏出现投放不良信息的现象

7.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02

平安法治

落实户籍精障患者监护机制,对监护人履行照料、看管责任进行认定,协助监护人申领监护补助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配合

 

 

1303

 

联动相关村(社区)、部门开展精障患者排查工作,达到上级指标要求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配合

 

 

1304

 

联动相关村(社区)、部门开展户籍精障患者规范管理工作,包括长效针剂接种、按时服药、发病送院收治等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配合

 

 

1305

 

联动相关村(社区)、部门遣送非户籍精障患者返回户籍地,做好人员移交手续

4.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办公室

配合

 

 

1306

平安法治

开展组织领导建设,配备党委书记任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常委副主任的组织架构,将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镇党委议事内容,研究解决中心重大事项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07

 

规范设施建设,统一场所标识,规范场室设置(独立设有一厅五室),规范服务设施配备,完成职责制度上墙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08

 

建立工作机制,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建立吹哨报到、预警监测、分流交办、会商研判等机制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09

 

强化科技赋能,推广应用“粤平安”群诉平台、南海区一站式解纷平台、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监控视频指挥中心平台,强化智能化信息支撑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0

平安法治

联合政法相关单位建立“1+6+N”工作体系,推动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实现社会治理由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1

 

开展矛盾纠纷全面排查,突出排查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物流园区等重点部位,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2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账,定期收集村(社区)、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矛盾纠纷化解基本情况表》等材料

4.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3

 

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行边排查、边化解;对于一时难以有效解决的突出不稳定问题,制定方案和落实防控化解责任和措施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4

 

强化治安防控,联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围绕重点人、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5

平安法治

开展“七无三零”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每月向各村(社区)通报相关工作指标情况,力争每月有30%或以上村(社区)符合“七无三零”平安村(社区)建设标准(保密文件内容)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6

 

开展社会治理重点事件四色预警工作,每月通报各村(社区)四色预警工作态势,及时解决治理工作短板和不足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7

平安法治

围绕政法重点工作开展主题宣传,在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展示平安建设成果成效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8

 

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宣传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19

平安法治

定期排查政法领域舆情风险,针对可能引发炒作的敏感案事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前端防范处置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0

 

根据区委政法委发布的《政法舆情周报》,掌握辖区风险隐患,及时向上级反馈核查处置情况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1

 

妥善处置重大敏感舆情,落实“三同步”机制,加强有害信息管控和舆情引导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2

平安法治

防范化解政治领域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政治安全八个专项行动,确保政治安全(保密文件内容)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3

 

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问题八个专项治理,确保社会安全(保密文件内容)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4

 

防范化解维稳安保特别防护期的风险隐患,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保密文件内容)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5

 

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各重大特殊敏感时期或突发事件的专项稳控工作,包括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并做好信息上报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6

党的建设

督促村(社区)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开展排查,每周汇总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报至镇综合治理办,并做好资料档案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7

 

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社会稳定形势,镇委综治委针对突出问题相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汇报情况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8

平安法治

督促村(社区)及时向镇综合治理办报告和积极参与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化解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29

 

镇委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村(社区)到现场开展稳定和调处工作,及时向镇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情况,直至事件稳控化解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0

平安法治

根据上级提供的人员名单,对涉邪人员开展走访摸排工作,完成教育攻坚转化巩固任务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1

 

联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社会面、涉邪人员的监控,防止涉邪人员在公众场合张贴、散发反宣品或有反宣品制作窝点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2

 

联动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侦破涉邪教案件,摧毁和深挖邪教地下组织及团伙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3

 

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邀请反邪教讲师开展主题宣传讲座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4

平安法治

结合辖区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重点治理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5

 

如对平安建设突出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实施挂牌整治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6

平安法治

做好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前台群众接访工作,接听群众来电、处理群众来信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7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8

 

将信访人诉求转交镇职能部门调处,将答复意见上传一体化信访系统并邮寄书面答复给信访人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39

 

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0

平安法治

接受上级通过但不限于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南海区群众信访诉求服务系统、南海区机关新办公系统、粤政易等渠道转送、交办、督办、协办案件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1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受理信访人投诉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2

 

将信访人诉求转交镇职能部门调处,将答复意见上传一体化信访系统并邮寄书面答复给信访人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3

 

交办、督办案件需向区信访局提交结案办结报告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4

 

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复杂疑难信访案件,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推动信访问题解决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5

平安法治

定期组织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并及时收集汇总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6

 

牵头组织召开信访矛盾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推动信访矛盾解决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7

 

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督促相关村(社区)积极协调化解

4.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8

平安法治

到镇政府门口等非接待场所,积极指引群众到西樵镇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诉求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49

 

安排镇综合治理办接访人员、信访社工、第三方律师做好信访群众情绪疏导和释法教育,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0

平安法治

接受上级通知后,联同派出所等镇相关部门到指定场所开展劝返工作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1

 

对于群众缠访闹访,派出所开展释法教育,情况严重时,进行训诫教育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2

平安法治

督促属地村(社区)及时抵达现场了解情况,并做好群众情绪疏导,将信息反馈镇综合治理办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3

 

及时向上级报送预警信息,避免出现集体越级上访情况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4

 

协调涉事相关部门进行研判、处理,直至事件解决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5

平安法治

核查上级下发的信访信息,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属地村(社区)进一步排查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6

 

对于影响社会面较大的信访信息,协调镇有关部门进行研判、处理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7

平安法治

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当作政治要件办理,深入贯彻落实禁毒相关工作要求,精心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8

 

压实禁毒工作责任,持续坚持和加强党组织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推动各村(社区)、部门把禁毒工作视为重要任务,纳入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考核范畴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59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部署,强化禁毒队伍建设与经费保障,及时解决工作中遭遇的问题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0

平安法治

扎实开展分级分类管控,依托禁毒信息系统完善吸毒人员发现、查处、登记、管理等工作流程,实现闭环式动态管控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1

 

落实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分类分级网格化服务管理,通过“7+N”模式(社区民警、司法警察、禁毒社工、网格员、医务人员、志愿者、村居干部)提升工作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2

 

统筹做好全国“两会”、岁末年初等重大时期的禁毒安保工作,深化“毒驾”治理,最大限度消除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的风险隐患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3

平安法治

以回归社会为目标,落实对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等“应帮尽帮”政策措施,坚持党建引领,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点对点帮扶,做好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4

 

积极撬动社会各方资源,设立“飞鸿禁毒关爱慈善基金”,开展就业帮扶合作,与企业共建就业安置基地,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合适岗位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5

 

借助公益组织力量,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活动,帮助吸毒人员排解心理障碍、重塑健康心态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6

 

联合教育资源,为吸毒人员家庭子女提供学业辅导和心理关怀,解决其后顾之忧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7

 

推动医疗机构参与,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体检和健康咨询,助力其恢复身体健康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8

 

鼓励社区志愿者参与,定期走访慰问吸毒人员家庭,提供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69

平安法治

以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为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推动禁毒宣传融入法治建设、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70

 

广泛宣传普及禁毒知识,突出新型毒品及危害的宣传,将寄递物流、易制毒行业纳入宣传范围,推进成效宣传、理念宣传,提升公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确保全民毒品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71

 

强化社会面宣传力度,在辖区主干道、天桥等人流量大的部位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发动商业广场、商户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禁毒宣传广告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72

 

集中开展专项宣传,整合利用社会宣传资源,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节点,策划组织系列禁毒宣传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12·1”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活动,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73

 

联动教育部门抓好学校禁毒宣教主阵地建设,用好用足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举办全区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推动各学校按要求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74

 

创新禁毒宣教形式,打造“飞鸿禁毒”宣传品牌,依托镇内各类大型文旅活动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力

1.法律法规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375

民生服务

接收群众通过网络平台、12345热线、业务咨询电话、服务窗口对积分入学、入户的有关咨询

2.“三定”规定

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及其它积分制成员单位

配合

 

 

1376

 

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的意见,统一回复群众常见咨询问题(对专业性强的问题,指引咨询相关积分部门)

2.“三定”规定

 

配合

 

 

1377

综合政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工作指引,草拟本镇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2.“三定”规定

 

主责

 

 

1378

 

发函征询镇宣传文体旅游与教育办、人社西樵分局、卫生健康办、团镇委、自然资源管理所等部门意见,并协调统一工作意见

2.“三定”规定

 

主责

 

 

1379

 

提请镇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向党政和人大办(党政综合)申请发文

2.“三定”规定

 

主责

 

 

1380

 

利用“南海西樵”、“樵山教育”等官方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本年度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与相关指引

2.“三定”规定

 

主责

 

 

1381

民生服务

制作、审核宣传资料,并作宣传培训

2.“三定”规定

 

配合

 

 

1382

 

利用各微信群平台、官方公众号开展线上宣传

2.“三定”规定

 

配合

 

 

1383

 

线下开展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积分宣讲

2.“三定”规定

 

配合

 

 

1384

民生服务

制作、审核、发布本年度有意向申请积分入学的线上调查问卷

2.“三定”规定

 

配合

 

 

1385

 

收集统计需求数据

2.“三定”规定

 

配合

 

 

1386

 

供教育部门做好分析研判、学位预警、学位提前规划

2.“三定”规定

 

配合

 

 

1387

综合政务

开展积分入学岗前培训

2.“三定”规定

 

配合

 

 

1388

 

指导各村居建立积分入学申请群,并发布小程序实施线上预约

2.“三定”规定

 

配合

 

 

1389

 

招募志愿者协助积分入学件前置审核与群众指导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0

 

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积分窗口人员接受新市民积分入学申报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1

 

开展积分入学资料审核与受理确认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2

 

将积分入学申请资料录入到积分系统,并实施双人审核制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3

 

各村居网格站整理积分入学受理材料,并移交镇综治办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4

 

镇综治办统一将积分入学受理资料移交评分部门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5

 

对已完成本年度积分入学任务的资料档案封册归档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6

综合政务

开展积分入户岗前培训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7

 

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积分窗口人员接受新市民积分入户申报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8

 

开展积分入户资料审核与受理确认(含线上积分入户申报受理)

2.“三定”规定

 

配合

 

 

1399

 

将积分入户申请资料录入到积分系统,并实施双人审核制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0

 

各村居网格站整理积分入户受理材料,并移交镇综治办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1

 

镇综治办统一将积分入户受理资料移交评分部门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2

 

对已完成当季度积分入户任务的资料档案封册归档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3

综合政务

负责居住证项目评分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4

 

要求各积分部门在积分系统按时完成审核评分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5

 

汇总各积分部门分数,得出积分申请人总分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6

综合政务

整理积分入学分数资料,报镇政府审批后在“南海西樵”公众号、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和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公示栏对外公示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7

 

接受积分入学申请人分数查询与异议提出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8

 

回复积分入学分数异议

2.“三定”规定

 

配合

 

 

1409

 

修正有异议的积分入学分数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0

 

对积分入学分数作最终结果公布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1

综合政务

整理积分入户分数资料,报镇政府审批后在“南海西樵”公众号、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对外公示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2

 

接受积分入户申请人分数查询与异议提出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3

 

回复积分入户分数异议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4

 

修正有异议的积分入户分数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5

 

公布积分入户最终分数与入围名单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6

综合政务

向区委政法委提交已核验的积分入户入围名单资料信息

2.“三定”规定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配合

 

 

1417

 

接受区委政法委对提交资料的审核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8

 

将区委政法委制作的积分入户卡发到入围者手中,并指引入户手续

2.“三定”规定

 

配合

 

 

1419

平安法治

接受新市民各种渠道的积分投诉

2.“三定”规定

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及其它积分制成员单位

主责

 

 

1420

 

按积分工作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2.“三定”规定

 

主责

 

 

1421

 

跟踪处理情况,并作风险研判与经验总结

2.“三定”规定

 

主责

 

 

1422

综合政务

签注居住证

1.法律法规

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

配合

 

 

1423

 

申领居住证

1.法律法规

 

配合

 

 

1424

 

居住证补领、换领

1.法律法规

 

配合

 

 

1425

 

注销居住证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26

 

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27

 

开具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28

 

免居住登记满半年办证申请审批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29

教育培训监管

安装、调配驱动程序等软件维护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430

 

清洗擦写头、更换零配件等硬件维护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主责

 

 

1431

综合政务

申报居住登记

1.法律法规

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

配合

 

 

1432

 

注销居住登记

1.法律法规

 

配合

 

 

1433

 

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1.法律法规

 

配合

 

 

1434

 

开具居住登记回执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35

综合政务

接受群众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政策咨询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

配合

 

 

1436

 

流动人口信息查询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公安分局

配合

 

 

1437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宣传教育服务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

配合

 

 

1438

社会管理

开展流动人口计生信息采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卫健局

配合

 

 

1439

 

开展流动党员信息采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组织部

配合

 

 

1440

 

开展流动人口就业、学习、社保及其它基础信息采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配合

 

 

1441

社会管理

开展年度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双清查”专项行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公安分局

配合

 

 

1442

 

开展“粤居码”使用推广与信息核查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公安分局

配合

 

 

1443

综合政务

接受群众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留言、12345市长热线、来电等线上渠道咨询出租屋管理政策与要求

2.“三定”规定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区公安分局

配合

 

 

1444

 

接受群众通过办事窗口、来访、约访等线下渠道咨询出租屋管理政策与要求

2.“三定”规定

 

配合

 

 

1445

民生服务

通过微信群、官方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宣传出租屋管理相关政策资讯

2.“三定”规定

 

配合

 

 

1446

 

通过出租屋联合会、社区学堂、设摊宣传、入户巡查、约谈教育等方式宣传出租屋管理相关政策资讯

2.“三定”规定

 

配合

 

 

1447

社会管理

制定“一屋一档”管理标准与业务指引

2.“三定”规定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区委政法委

配合

 

 

1448

 

受理出租屋建档纳管业务,在系统登记并形成纸质档案

2.“三定”规定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1449

社会管理

配合区、镇两级住建部门开展出租屋登记备案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该业务是区住建、镇房管所主责,建议纳入镇城建和水务办、房管所委托事项

 

1450

 

配合区、镇两级住建部门采集出租屋租赁信息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该业务是区住建、镇房管所主责,建议纳入镇城建和水务办、房管所委托事项

 

1451

平安法治

协调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业务标准,并要求做好指导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

 

 

1452

 

开展常态化巡检,前置防控安全隐患并向职能部门报送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53

 

对违规人员、责任主体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整改、约谈整改、整改验收等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54

 

配合相关部门、属地村居开展联合排查整治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55

平安法治

出租屋主入会申报受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1456

 

每季度定期召开出租屋联合会会议,指导出租屋主提升出租屋安全管理与服务水平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57

 

推广“一会三事五平台”出租屋管理服务模式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58

平安法治

配合开展出租屋视频门禁宣传推广,提升群众认知率、屋主安装率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政务和数据局

配合

 

 

1459

 

督促运营商、设备商做好出租屋视频门禁日常运维管理售后服务、功能升级等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60

 

督促出租屋主利用视频门禁做好人员信息录入、重点人员监控、治安协防等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61

 

做好出租屋视频门禁数据收集、管理与技防应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62

平安法治

配合开展出租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三定”规定

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

 

 

1463

 

配合开展出租屋电梯安全监管整治

2.“三定”规定

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

 

 

1464

 

配合开展出租屋燃气安全及其它安全整治

2.“三定”规定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1465

社会管理

制定好房东推优标准,指导村居按标准推优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责

 

 

1466

 

对推优名单进行核查评定,并作好房东宣传报道

2.“三定”规定

综合治理办公室、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责

 

 

1467

民生服务

指导组建镇村两级“融和之家”平台,完善新市民融入组织保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

配合

 

 

1468

 

制定新市民融入业务指引,指导相关部门、村居执行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

配合

 

 

1469

民生服务

依托“融和之家”平台,组建“融和之家”志愿服务队、出租屋楼长、出租屋安全志愿服务队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团区委、区委组织部

配合

 

 

1470

 

建立新市民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机制,指导村居常态化开展新市民志愿服务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71

 

以党建带团建,引导新市民参与村居、群团组织的志愿服务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72

民生服务

制定本镇新市民融入品牌方案,提交政府过会发布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

配合

 

 

1473

 

根据工作方案,指导村居围绕“强机构、结阵地、活资金、创机制”开展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74

民生服务

要求村居举办的各类活动和公共活动空间,一视同仁向市民开放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配合

 

 

1475

 

指导村居围绕文化活动共参、社区创熟共建、辖区治理共管,加强新老市民交流互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76

民生服务

组织开展南海区“优秀信息员”、“十大融和天使”、“十大楼长”、“优秀出租屋安全志愿者”评选活动加强优秀新市民荣誉激励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团区委、区委宣传部

配合

 

 

1477

 

协助开展“最美异地务工人员”评选等其它选树活动,提升新市民接纳度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总工会、区委宣传部

配合

 

 

1478

党的建设

与组织部门加强沟通,探索发挥非户籍委员作用的方法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配合

 

 

1479

 

联合组织部门对非户籍两委进行述职考评,检验新市民服务和管理工作成效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80

民生服务

指导村居开展新市民需求摸底、现状分析,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供上级了解情况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

配合

 

 

1481

 

根据调查分析报告,指导村居有针对性做好新市民服务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82

民生服务

收集整理托教养老、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就业扶持、文体娱乐、法律维权等政策资讯,并推送发布

2.“三定”规定

区教育局、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司法所

配合

 

 

1483

 

收集整理各部门、各村居惠及新市民群体的活动预告,并推送发布

2.“三定”规定

 

配合

 

 

1484

 

协助住建部门核查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的新市民居住情况

2.“三定”规定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1485

 

支持将65岁以上长者免费体检、妇女“两癌筛查”、非户籍人员参军入伍、住房租赁补贴等普惠政策覆盖新市民群体

2.“三定”规定

区卫健局、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区人民武装部

配合

 

 

1486

民生服务

支持研发推进“樵流暖新”服务项目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区委宣传部

配合

 

 

1487

 

支持研发推进“新市民学堂”服务项目,并建立品牌

2.“三定”规定

 

配合

 

 

1488

 

组织开展“与新市民同心·和新时代同行”年度主题宣传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89

 

支持研发推广“安居乐业暖心行”新市民服务项目及推广其它新市民喜闻乐见的服务活动

2.“三定”规定

 

配合

 

 

1490

教育培训监管

按照“2+X+Y”的标准,组建一、二类专职基础网格员、兼职网格员、信息员队伍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

配合

 

 

1491

 

指导各入格部门,安排专业网格员队伍参与网格化治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92

教育培训监管

建立健全网格员人事管理、绩效评定、招聘录用、薪酬待遇、激励晋升等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

配合

 

 

1493

 

组织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94

 

组织开展网格员考核评定,并实施绩效分数公示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95

 

申请社会治理网格化事件上报奖励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96

 

每月报送优秀网格员典型、优秀事迹案例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97

 

开展年度“优秀网格员”“优秀信息员”和“示范网格”选树及宣传活动,增强网格员职业认同感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498

平安法治

利用LED屏、张贴海报、转发微信群等形式,加大网格平安建设的宣传报道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宣传部

配合

 

 

1499

 

在工业园区、300人以上企业、学校、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治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网格平安建设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00

社会管理

明确划分标准,制定工作指引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政务和数据局

配合

 

 

1501

 

指导各村居按照划分标准,将辖区划分为若干全科网格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02

平安法治

建立健全“巡办分离”工作机制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

配合

 

 

1503

 

构建“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核查督促—办理结案—结果反馈”网格业务闭环处置流程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04

 

建立健全网格事项巡查、处置机制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05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06

 

建立健全网格监督考核机制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07

 

建立健全多元共治机制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08

社会管理

组织开展“城乡共治”平台应用培训,落实平台权限分配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区政务和数据局

配合

 

 

1509

 

督促村居每季度下发市场主体自查任务不少于1次,并对市场主体填报率作出考评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10

平安法治

协调党建、公安部门,将党建网格、警务网格与全科网格对接融合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

配合

 

 

1511

 

发挥“三格融合”工作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12

社会管理

将重点企业、各类专业市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都市产业载体、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治安重点区域纳入专属网格治理,实施专属网格联络点运作模式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经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全区教育局

配合

 

 

1513

 

在全科网格、物业小区,建立“1名村居两委干部+1名社区警治力量+1名网格员+1名经济社(小区)党支部书记+1名物业经理(经济社社长)”五人组基层治理单元架构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组织部、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1514

平安法治

加强粤态势平台应用,及时感知重点矛盾纠纷、重大安全隐患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政务和数据局、区委政法委

配合

 

 

1515

 

结合数据收集、态势感知,作出网格管理服务风险预警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16

平安法治

建立网格化西樵指挥分中心,赋予网格工作统筹督办权责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委政法委

配合

 

 

1517

 

利用“粤平安”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分派流转网格工单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18

 

督促各入格部门、各村居限时办结网格工单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19

安全稳定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妇联、区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区司法局

配合

 

 

1520

 

对婚恋情感、邻里关系(邻居之间因道路通行、噪音、排水、通风、采光)、宅基地使用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劳资社保、征地拆迁、物业管理、房屋买卖、租赁、人身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8类矛盾纠纷,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21

平安法治

组织开展治安防控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

 

 

1522

 

对出租屋责任人是否落实人员信息登记报送,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网格事项,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23

应急管理及消防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

 

 

1524

 

对生产经营场所物料未定置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配备安全标识等网格事项,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25

应急管理及消防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区交通执法支队

配合

 

 

1526

 

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危险用电、消防车通道检查、疏散出口是否堵塞及应急标识是否合规、检查消防设施配置是否合规且可用、违规使用明火、涉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规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违规混住和存放危险品建筑内住人、紧急逃生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等网格事项,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27

平安法治

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1528

 

对房屋存在使用安全隐患且危及公共安全(如外墙剥落)或存在倒塌、倾斜危险的网格事件,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29

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商事管理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

 

 

1530

 

对证照检查、经营场所检查等网格事项,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31

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市场管理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1532

 

对未经许可从事燃气经营的网格事件,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33

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

 

 

1534

 

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网格事件,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35

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质量监管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

 

 

1536

 

对电梯使用登记标志、维护保养记录的网格事件,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37

城乡建设

组织开展街面秩序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城管局

配合

 

 

1538

 

对在建两违行为的网格事件,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39

城乡建设

组织开展市容村貌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城管局

配合

 

 

1540

 

对广告招牌内容规范、广告招牌破损的网格事件,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41

生态环保

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

 

 

1542

 

对厂企污染(废水、废气、废物、噪声等)的网格事件,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43

生态环保

组织开展水利管理类网格综合巡查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住建水务局水务局

配合

 

 

1544

 

对河道、堤围、滩地、水库大坝、水库边、河边、水浸、内涝的网格事件,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45

平安法治

组织开展涉矛盾纠纷“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卫健局

配合

 

 

1546

 

协助发现农村集体资产经营、财务管理、股权、山林、水域权属、医疗等纠纷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47

平安法治

组织开展涉宣传“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司法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

 

 

1548

 

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体活动、精神文明、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劳动法律法规、税法知识、食品药品安全等宣传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49

社会保障

组织开展探访帮扶“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民政局

配合

 

 

1550

 

协助开展民政“急难”对象救助、定恤定补优抚对象日常探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关爱单亲特困母亲、社区矫正、生育关怀服务计生困难家庭等工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51

平安法治

组织开展其它“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

 

 

1552

 

协助发现疑似精防人员,开展流动人员信息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外国人实有人口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入读小学登记、优抚对象信息收集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53

社会管理

组织开展税务管理“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税务局

配合

 

 

1554

 

协助开展纳税人信息收集、税务漏征漏管户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55

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市场管理“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城管局、区教育局

配合

 

 

1556

 

协助开展小贩游商未经许可从事经营行为巡查,以及巡查是否存在利用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校外培训的情况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57

城乡建设

组织开展城乡设施“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交通局、区经促局、区城建水务局

配合

 

 

1558

 

协助开展架空电缆、路灯、道路及附属设施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59

城乡建设

组织开展施工管理“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城管局

配合

 

 

1560

 

协助开展建筑工地是否采取围蔽、防漏和降尘措施以防止污水外流和扬尘污染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61

城乡建设

组织开展街面秩序“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城管局

配合

 

 

1562

 

协助开展违规露天烧烤巡查、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碍市容村貌的情形巡查、在户外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音的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63

城乡建设

组织开展市容村貌“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城管局、区城建水务局

配合

 

 

1564

 

协助开展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碍市容村貌的情形巡查、不整洁的垃圾存放点及露天或未密闭的垃圾存放点巡查、雨、污水井盖缺失或破损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65

交通运输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交通局

配合

 

 

1566

 

协助开展交通设施安全可靠、整洁完好、规范有序巡查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67

城乡建设

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城建水务局

配合

 

 

1568

 

协助开展侵占破坏绿化、非法砍伐、损坏古树名木,非法毁坏、占用林地巡查,以及风暴过后及时处理树体或枝叶清障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69

生态环保

组织开展水利管理“协助发现、采集类”网格事项业务培训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区城建水务局

配合

 

 

1570

 

巡查内河涌水面及岸边是否有漂浮垃圾、杂物,是否存在往河涌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现象

3.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配合

 

 

1571

平安法治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处罚,28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72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73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74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1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75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未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未清理作业场地,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的行政处罚,1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76

 

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堆放生活垃圾;未将家庭装修废弃物或废弃沙发、衣柜、床等大件家具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而将其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内的行政处罚(投放253,随意68,大件家具1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77

 

对餐饮垃圾产生单位未落实餐饮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责任,未将餐饮垃圾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未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量、作业时间等因素,按时收集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规定的转运或处置设施、垃圾运输线路未避开水源保护区;餐饮垃圾处置单位将餐饮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产、食品加工,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饲养畜禽的行政处罚(未交给有证单位4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78

 

对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未实行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擅自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擅自收集、运输处理境外和省外垃圾的行政处罚,1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79

 

对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工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的行政处罚,1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0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或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1

平安法治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破坏城市绿地内的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 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2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超过占用期限的行政处罚,1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3

 

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和设计,建设单位委托不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进行无证设计和施工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4

 

对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在城市绿地内的对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在城市绿地内,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在城市绿地内,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在城市绿地内,以树承重、就树搭建;在城市绿地内,采石取土、建坟的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擅自砍伐、迁移城市绿地内树木花草、绿化设施;损害城市绿地内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擅自迁移、砍伐城市绿地内古树名木,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行政处罚(擅自改变性质5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5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304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6

平安法治

对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7

平安法治

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损坏或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行政处罚,2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8

平安法治

对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89

 

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政处罚(室内违法改建1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0

 

对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行政处罚,33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1

平安法治

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等物品进行查封的行政强制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2

 

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等物品进行扣押的行政强制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3

平安法治

对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或者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经营管理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罚,16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4

平安法治

对建设单位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5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违反国家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6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7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8

 

对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599

 

对个人未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建设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经许可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高度、层数和面积的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建设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经许可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高度、层数和面积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0

 

对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建设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经许可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高度、层数和面积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1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2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未经验线;验线不合格,建设工程擅自开工的行政处罚,25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3

 

查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施工现场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4

 

强制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建设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5

平安法治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6

 

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7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8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64宗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09

 

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0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1

 

对违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2

 

对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建构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3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4

 

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5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6

 

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7

平安法治

对违反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8

平安法治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19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20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21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22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依照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23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24

平安法治

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二)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三)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25

平安法治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626

平安法治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1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27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不符合本市城市容貌标准的,13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28

 

在临街阳台、窗台、景观台、外墙、外走廊、屋顶吊挂、晾晒、堆放有碍市容物品的,5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29

 

安装防盗网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0

 

未经批准擅自在镇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2415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1

 

在镇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12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2

 

未经批准擅自张挂悬挂宣传品的,619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3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70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4

 

(广告主)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5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废水外泄沾污路面,5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6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工地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7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停工场地未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8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39

 

城市照明的设置单位、管理单位未对污损的照明设施及时进行清洗、修复或者更换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0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或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1

 

随地吐痰、便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2

 

乱丢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4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3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清扫、抛撒、堆放各类垃圾、污水污油、粪便及其他污物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4

 

运输液体和散体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5

 

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木柴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1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6

 

在公共厕所墙壁、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7

 

在公共厕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8

 

在公共厕所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废弃物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49

 

在公共厕所毁损设施、设备或者将其移作他用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0

 

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未能达到要求,4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1

 

饲养人不及时清除其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2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工作责任,4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3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4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5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6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7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8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并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59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0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按照要求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主管部门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2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未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3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4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5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6

 

单位或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7

 

单位或个人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8

 

单位或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18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69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0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1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3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2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的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3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4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运输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38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5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8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6

 

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14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7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8

 

建筑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79

 

未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0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或者配备卫生设施,室内外环境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1

 

个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废电池以及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2

 

城市市区内违法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3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未即时清理动物的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4

 

违反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5

 

养犬人取得犬只初次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备案或备案未提供真实信息,27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6

 

犬只备案证明、犬牌损毁或者遗失后,养犬人未申请补发犬只备案证明、犬牌,1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7

 

养犬人遗弃犬只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8

 

养犬人虐待所饲养犬只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89

 

虐待非本人所饲养犬只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0

 

未对烈性犬和三年内有伤人行为记录的犬只实行圈养或者拴养的,或者违反规定携犬外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1

 

未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2

 

未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器具,或者装入笼内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3

 

未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4

 

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5

 

未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6

 

对犬只的粪便未即时清理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7

 

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区域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8

 

养犬人或者犬只管理人未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699

 

养犬人或者犬只管理人未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留检场所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0

 

在从事犬只寄养、美容、配种、培训等经营性活动中,乱倒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破坏环境卫生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1

 

违法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饲养、经营犬只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2

 

设计单位违反规划许可内容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3

 

设计单位违反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4

 

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图纸所示不相一致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5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具正式的设计施工图纸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6

 

建筑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承建、监理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7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5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8

 

未取得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21条第1、2项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50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09

 

未取得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能拆除情形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0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1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而损坏相关设施、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2

 

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3

 

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4

 

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5

 

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6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7

 

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8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19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576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0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1

 

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2

 

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3

 

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4

 

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5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5

 

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6

 

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理系统连接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7

 

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8

 

擅自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29

 

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0

 

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拒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或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1

 

未经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2

 

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及因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除外)而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87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3

 

未经批准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作业时间超出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4

 

机动车辆使用高音喇叭、怪音喇叭或在禁鸣喇叭路段和区域鸣喇叭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5

 

机动船舶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6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7

 

在城市市区镇、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8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未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39

 

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和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0

 

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区高声叫卖、高声喧闹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1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204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2

 

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3

 

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5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4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清运1宗,遮盖6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5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6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136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7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2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8

 

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4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49

 

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0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1

 

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违法行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2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3

 

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4

 

封堵、改变专用烟道和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5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在施工工地周围未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位于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低于两百五十厘米;其余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低于一百八十厘米。围挡底部设置低于三十厘米的硬质防溢座。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拆除围挡、围墙及防溢座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不具备条件设置围挡或者围墙的,未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6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内侧未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未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7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按时对作业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四十八小时内不作业的裸露地面未采取定时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超过四十八小时不作业的,未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未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8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未进行硬底化,并未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59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在施工工地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未密闭存放或者覆盖;未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未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未定时洒水;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0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土石方、地下工程、拆除和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未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1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不溢流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2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在施工工地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未采取封闭、降尘等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未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3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未设置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布)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4

 

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待建工地,需要移交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应当及时移交;未能及时移交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开工建设的,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5

 

进行城市道路绿化作业时,在路面裸露堆放泥土,产生的垃圾未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未采取覆盖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6

 

进行城市道路绿化作业时,树穴在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未采取洒水、覆盖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7

 

进行城市道路中心隔离带、分车带及路边绿化时,回填土边缘未低于路缘石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8

 

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者透水铺装,绿化带实施翻土施肥、消毒时,未采取定时洒水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69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未对裸露地面进行全部覆盖;超过三个月的,未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0

 

施工单位未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应急措施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1

 

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2

 

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未采取防止遗撒的措施,54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3

 

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4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5

 

违反城乡规划的建(构)筑物拆除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6

 

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的无照经营行为,255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7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在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8

 

装修人未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1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79

 

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80

 

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81

 

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的,1宗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82

 

损坏或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83

平安法治

对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执法事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法律法规

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配合

 

 

1784

平安法治

对因建设、装饰、装修、举办活动需要临时占用镇两侧和公共场地的申请进行审批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85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86

 

对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申请进行审批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87

 

对饲养犬只信息备案、补办犬只备案证明、犬牌、变更犬只备案信息和注销犬只备案信息申请进行审批

法律法规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788

平安法治

政府交办的专项巡查任务;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89

 

西樵镇节假日和宣传文体活动的安保维持秩序工作;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0

 

领导交办的临时支援其他部门的行动;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1

 

镇政府的三防抢险抗灾工作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2

平安法治

12345热线工单的跟进处理及回复;

“12345”热线工单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3

 

接待群众的相关疑难情况咨询;

“12346”热线工单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4

 

信访的处置和回复

“12347”热线工单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5

平安法治

对于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相关行为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6

 

及时制止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相关行为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7

 

对拒不整改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相关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8

 

核实南海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违法用地卫星图片坐标实际情况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799

平安法治

打造执法宣传品牌“移动的‘法’堡”走进村(社区)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00

 

向群众宣传综合执法的资讯、法规、政策,接收意见和建议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01

平安法治

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执法工作行动方案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02

 

根据上级部门下派的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研判开展工作的方案,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03

 

根据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派员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04

平安法治

通过深入社区举办多样宣传活动、开展备案专场等形式,显著提高群众养犬规范意识。

“三定”规定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805

 

在镇内各大住宅小区积极组织开展 “养犬宣传和备案进社区” 服务及养犬管理执法专项行动。

“三定”规定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806

 

大力宣传倡导养犬群众备案犬只信息,领取养犬凭证

“三定”规定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807

 

配合镇农林服务中心开展犬只注射疫苗工作。

“三定”规定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808

平安法治

指导和督促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备案专场,配合做好养犬管理备案工作

“三定”规定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809

 

 开展“一站式” 养犬备案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至村(社区)各个角落,成功为 超过100只犬只建立电子档案。

“三定”规定

南海区城市管理局

配合

 

 

1810

平安法治

组织开展村(居)主要道路、市场、公园绿地、公厕、工业片区等区域的乱张贴、乱写乱画和乱拉乱挂问题,镇内的厂企、商铺设置的棚架和广告牌进行排查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11

 

核实涉嫌乱张贴、乱写乱画和乱拉乱挂问题、涉嫌违规棚架和广告牌的位置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12

 

对找到当事人的乱张贴、乱写乱画和乱拉乱挂,对违规棚架和广告牌,劝导其配合自行清理、拆除。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13

 

清理无主的乱张贴、乱写乱画和乱拉乱挂。违规棚架和广告牌,劝导厂企、商铺配合拆除。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14

平安法治

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建构筑物补办不动产权手续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南海区人民政府

配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建构筑物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2020】63号

 

1815

平安法治

组织各执法机构研究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具体方案。将推动落实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镇年度工作要点,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16

 

合理调配行政执法人员,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17

 

组织各执法机构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公告的授权事项和相关文件的委托事项以及区政府公告实施时间实施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18

 

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19

 

组织各执法机构研究确定市、区级职能部门新增下放镇、镇的执法事项目录以及承接方案。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0

 

指导各执法机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按照“一队多能、一岗多能、一人多能”的要求,参加政治素质、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各类培训。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1

 

组织各执法机构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行政执法“两平台”)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2

 

协调处理我镇执法机构之间、镇之间、镇与市、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争议问题。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3

 

协调处理涉及跨镇、跨专业执法领域、与上级行政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4

 

根据镇政府的授权,代表其依法对重大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集体讨论。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5

 

负责对各执法机构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执行年度执法计划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7

 

按照功能和用途分为办案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设17个功能室,各区可根据实际类别做相应设置,加强执法场所、服装等规范化建设。

“三定”规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责

 

 

1828

综合政务

财政政策数据资料统计分析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29

 

收费政策、项目、标准、票据、收入等统计分析管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0

 

组织开展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编制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1

 

部门预算的审核、汇总和财政年度预算调整(草案)编报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2

综合政务

撰写政府财务报告和财政政策数据资料统计分析,财政(部门)预算公开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3

 

组织开展财政决算编报工作,做好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4

 

负责编制镇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并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5

 

组织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6

综合政务

制订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7

 

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8

 

制订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39

 

制订财政性资金基建工程、指标、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0

 

制订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1

 

行制订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2

 

制订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3

综合政务

审查单位提交的项目立项资料是否完整,不完整的项目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单位所欠缺的相关材料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4

 

审查各项支出的计算依据,调查支出的合理性包括到实体店、厂家询价以及在网上查询报价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5

 

对项目是否立项提出本部门的意见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6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概算等资料进行预审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7

 

建设单位根据财政办出具的概算结果意见办理项目立项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8

综合政务

项目库入库审核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49

 

协助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0

 

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受理预算单位提交支付申请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1

 

财政资金拨付审核,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支付凭证、支付通知单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2

 

负责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留解、退付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3

 

做好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的发放和个税申报、缴纳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4

 

发送支付令到银行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5

综合政务

建立预算单位支出总账及分类账管理系统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6

 

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和开具的支付令,进行相关的支付会计核算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7

 

加强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8

综合政务

按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会计报表编制等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59

 

编报镇各类财政数据统计汇总

微信、粤政易、APP通知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0

 

日常数据报送工作根据上级出纳工作要求,对本镇各银行账户金额统计汇总

工作总结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1

 

落实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的审批和各类印章管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2

 

审定大额收支计划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调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3

综合政务

管理专项债“借、用、管、还”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4

 

坚决遏制隐性债务新增,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5

 

落实政府性债务统计管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6

 

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及负责债务监测平台数据管理相关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7

综合政务

财政监督、绩效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8

 

对纳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单位支付业务的监控情况、预警信息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处置,编制监控月报、季报和年报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69

 

数字财政系统、广东省镇(乡)公共财政管理系统维护工作

工作总结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0

综合政务

接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或政府委托财政部门审查的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评审申报,包含预算编制与审核、结算审核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1

 

确定评审中介单位按照程序选取本年度公开招标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并和中介单位做好评审资料的交收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2

 

对各项评审申报资料进行审阅,确认每项支出的合理性;资料细项遇到不清晰内容、疑问,书面发出函件要求业主书面答复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3

综合政务

中介单位编制与审核预算、审核结算资料的过程中遇到的疑问由我办确认真实性和必要性后要求业主书面答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4

 

中介编审出初稿后我办初步审核、整体梳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5

 

现场勘查,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方、中介单位等(参与单位根据预算、结算不同而按需参加)对评审申报资料、初稿和现场进行核对,按实记录、计量按需增加现场勘查次数,确保初稿与评审申报资料、施工现场形成闭环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6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调整初稿,发业主等单位业主等单位可以对初稿提出不同意见并形成纸质资料提交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7

 

评审报告会审,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介单位等参加会审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8

 

根据会审结果调整初稿,并最终形成评审报告终稿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79

综合政务

出具评审报告终稿,批转评审意见并进行监督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0

 

接收建设单位“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立项评审申报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1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概算等资料进行预审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2

 

财政办出具的概算结果意见办理项目立项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3

综合政务

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变更进行审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4

 

政府采购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5

 

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6

 

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7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进行核准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8

 

定期汇报分析招标、采购、交易情况并向有关行业主管和行政监管部门报送业务信息和统计数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89

综合政务

负责各单位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的财政月报的收集,并汇总、上报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0

 

收集、归档各单位提交的资产处置审批表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1

 

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上进行处置审批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2

 

行政事业性资产委托经营、使用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3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要报废的资产进行实地评估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4

综合政务

收集有资产评估的单位的各类盖章资料,包括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产处置审批表及明细表、资产申报明细表、资产清查核实明细表等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5

 

整理资产拍卖挂网资料,包括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西樵镇公有物业交易方案录入申请表、标书、西樵镇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等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6

 

组织竞投意向人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7

 

对竞得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与其签订《竞得确认合同》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8

 

出具成交确认书和收款依据,协助竞得人与产权单位进行标的的产权交接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899

综合政务

核定预算单位公用经费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0

 

核定伙食补助标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1

综合政务

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会计员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认真审核每一笔业务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2

 

结合会计核算工作贯穿于经济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全过程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3

综合政务

每月由单位出纳员提交原始单据、银行对账单及收付报告至会计员,会计员需审核单位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及规范性,确保报销单据符合财务管理,

“三定”规定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4

 

各项经费支出报销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备的审批手续

“三定”规定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5

综合政务

会计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编制会计分录,出具会计报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6

 

严格核算单位财务收支,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7

 

为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分析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8

综合政务

每年度组织会计员到单位检查出纳员的财务基础规范及备用金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09

 

检查单位出纳员是否分类别做好支票、汇票的登记工作,是否及时登记支票、汇票的使用明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0

 

检查单位是否配置保险柜保管支票、汇票和财务印鉴,并检查保险柜是否存放私人物品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1

 

检查单位是否开通网银转账等功能原则上单位只允许开具网银查询功能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2

 

检查单位是否落实备用金管理要求,是否有长短款和白条抵库的现象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3

 

检查单位是否存在一人保管多条密钥的情况;指导单位落实密钥分离保管,资金支付实行三级审核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4

 

检查单位出纳员是否做好日清月结工作,及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5

综合政务

审核会计凭证、报表、审批制度、合同资料是否齐全(和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等)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6

 

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等是否齐全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7

综合政务

审核预算单位是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8

 

审核预算单位会计报表是否正确编制,表内、表间数据是否一致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19

 

审核预算单位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并监督严格按照审批制度执行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0

综合政务

审核各单位工程是否执行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发票管理情况,大佛山市外的发票是否有附所属地税务局完税证明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1

 

审核各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2

 

审核是否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工程、按金收入等台帐)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3

 

审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合理对主管部门(上级)下拨的专款跟踪审查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4

综合政务

审核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5

 

审核五公经费是否按规定执行,各项开支是否规范,票据领销存手续是否完善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6

 

审核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规范情况,公务卡规范使用管理情况,指标对帐情况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7

 

审核对各单位的专项款中的业务接待费所占的比例及是否执行三单管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8

 

审核单位有否存在大额现金结算业务,是否正确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帐结算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29

综合政务

指导并协助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30

 

指导单位做好各类资产的管理台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31

 

每年末组织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有效防止资产流失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32

综合政务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配合

 

 

1933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注销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配合

 

 

1934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配合

 

 

1935

综合政务

地方会计事务管理,负责会计专业资格证申考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36

 

会计类继续教育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37

综合事务

建立和完善公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38

 

监督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公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产统计等资产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39

 

监督所监管企业工程、采购招投标及租赁管理等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0

 

根据政府授权依法设立公有企业。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1

 

对公有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2

 

指导所监管企业投融资、发债等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3

 

审核和指导所监管企业战略规划、主业发展、投资经营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4

 

负责“僵尸企业”出清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5

综合事务

建立和完善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6

 

监督和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规范体系建设。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7

 

负责所监管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决算情况等综合评价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8

 

调配所监管企业资金。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49

综合事务

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0

 

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1

 

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2

 

组织所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3

综合事务

制定公有企业改革提升工作方案,推进公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4

 

指导所监管企业业务板块整合,公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5

 

指导公有企业建设“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机构。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6

 

构建公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公有资产管理权责清单和公有资产管理决策工作规则。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7

 

指导所监管企业与非公企业合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8

 

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薪酬分配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59

综合事务

负责所监督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或建议任免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60

 

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61

 

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激励制度。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62

 

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动。

法律法规

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责

 

 

1963

城乡建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64

 

施工许可证核发前期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审核、施工前现场准备条件核查、施工合同网签备案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6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6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发。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67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68

 

房屋建筑工程拆除施工备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69

 

工程完工后,审核施工相关验收申报材料,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现场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发出联合验收意见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1

 

办理宅基地和国有土地(限额以下)自建房施工、验收报备手续。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2

 

办理限额以下工程开工信息登记和竣工验收报备手续。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4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5

 

制订监督计划,组织参建单位进行现场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交底会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6

 

监督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开展对基坑支护、地基基础、建筑材料、结构实体质量、建筑设备、室内环境、用水水质等进行检测,跟进处理检测发现问题。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7

 

开展对在建工地的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巡查,排查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8

 

监督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玻璃幕墙、装饰装修、分户等开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79

 

组织、督促工地开展模拟基坑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触电、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应急疏散救援演练。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0

 

协助开展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1

 

开展对自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日常、季度、专项、飞行检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2

 

组织开展对村(社区)工作人员、施工企业开展个人自建房相关业务、“安全生产月”专题、安责险专题、常见质量问题通病治理及预防培训,定期召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3

 

配合开展对自建房涉“两违”行为认定。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4

 

跟进自建房相关案件、工单和请求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5

 

办理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续期和拆卸告知手续。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6

 

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或拆卸期间,检查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及安全教育记录,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7

 

在工地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期间,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及安全教育记录,抽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等。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8

生态环保

制定西樵镇建筑工地大气污染精准防治工作方案,签订建筑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告知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89

 

转发空气监测信息和大气污染预警信息,督促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协调和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管理职责。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90

 

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工作。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91

 

组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观摩活动。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92

 

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检查。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93

 

开展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清退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94

平安法治

开展对镇内报建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交底工作,督促工地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1995

 

加强对建筑工人劳务用工管理政策宣传教育,张贴和派发相关宣传资料。

上级文件规定(含政府公告)

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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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乡镇工作事项底单(事务性767项,具体事项51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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