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凤还巢”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

2025-04-09 07:03:52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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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凤还巢”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返乡务工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基础工作,稳步实施在外务工人员“凤还巢”工程

1、摸清底数,做好“跟踪回引”。经摸底统计,我区在外务工人员17.7万人,工作地点以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为主,就业形式以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居多。各镇街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在外务工人员信息底册,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其定期发布用工信息。要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居,实行定向、专人联系制度,切实与外出务工人员及其留守家人定期沟通情况,宣传家乡的发展状况、用工信息、投资信息、优惠政策,用乡情、亲情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2、加大宣传,做好“信息回引”。制作重点企业宣传资料,通过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就业驿站”平台、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报纸、宣传栏、宣传单、微信等手段,推介辖区内重点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企业的就业环境、工作待遇、食宿条件等,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发挥好“信息回引”的功能。

3、改善条件,做好“环境回引”。 努力改善回引就业、投资环境,本地各类企业的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企业改善工人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工资待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定期组织企业生产、生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人性化、科学化的劳动关系。

二、优化服务措施,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

1、建立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发布平台。区人社局汇同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梳理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缺工情况,准确掌握用工需求、工种、待遇等情况,由区人社局统一通过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及各镇街村居就业驿站、劳务合作社进行宣传引导。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依托就业驿站在“三公里”半径范围内打造充分就业社区,完善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和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区人社局会同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定期举办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促进供求双方精准匹配。

3、搭建返乡人员创业服务平台。为返乡创业人员建立项目库,对创业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提出可行性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对返乡创业人员创业项目使用标准化厂房的,在租金上给予优惠,在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上予以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回乡创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及时为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返乡创业人员需要办理的落户、子女入学、办证、办照、融资等事宜,区相关部门应协调帮助优先办理,手续从简,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支持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载体。鼓励社会力量依托我区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盘活闲置厂房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办公入驻、政策咨询、财税代理等服务。园区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入驻项目可享受3年的房租、水电补贴。园区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的给予120万元奖励,入驻项目按规定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5、深化返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注重返乡人员技能训练及职业能力培养,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返乡人员技能水平及就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可免费参加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以及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三、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力度

1、返乡就业补贴。对在我区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主体,下同)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返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首次在芜湖市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我区企业吸纳鸠江籍返乡务工人员就业满3个月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

3、一次性就业补贴。对返乡就业的鸠江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小微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在市级现行政策基础上,区级另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中职、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由区级财政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4、稳定就业补贴。对在我区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5、一次性交通补贴。对返乡人员在区内企业工作满1个月并首次在芜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6、发放招才奖励。对集体经济组织(劳务合作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返乡人员到区内企业稳定就业并首次在芜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介绍一人给予500元的招才奖励。

7、创业担保贷款。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不超过LPR+150BP,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8、创业培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均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9、一次性创业补贴。鸠江籍返乡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市级现行政策基础上,区级另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0、返芜创业补贴。2021年10月26 日(含)之后,返芜创业的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工)首次在芜创办市场主体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不少于3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10000元返芜创业补贴。

1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返乡未就业劳动者以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可按规定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返乡人员,可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免费参加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返乡就业人员,可免费参加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技能等级鉴定的,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的补贴标准给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促进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创业工作富有成效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镇街要把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返乡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将就业创业政策编印成册,通过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就业驿站”平台、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报纸、宣传栏、宣传单、微信等渠道宣传,积极营造返乡就业创业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镇街和区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各尽其力,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政策兑现工作;宣传部门要推广先进典型;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创业资金的投入;市监、税务等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发改、经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作用,抓好产业布局和发展,全力为返乡人员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发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附件:1.鸠江区外出务工人员“凤还巢”返乡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

2.“凤还巢”目标任务考核细则

附件1:

鸠江区外出务工人员

“凤还巢”返乡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

 

为扎实做好返乡务工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工作,有力推动稳就业和促进居民增收,增加创业主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凤还巢”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返乡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主体,下同)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鸠江籍返乡人员。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1、对在我区企业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鸠江籍返乡人员。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首次在芜湖市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企业为我区纳税企业。

(四)申报材料

1、《鸠江区返乡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三代社保卡。

3、相关外出务工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户籍地所在的镇、街道提交申报材料。

2、镇、街道受理材料后,通过社保系统、智慧就业系统核验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汇总、统计花名册,报区人社局。

3、区人社局汇总各镇、街道花名册,汇同区财政局审核确认。按季度将花名册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季度拨付至申请人三代社保卡金融账号。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吸纳鸠江籍返乡务工人员就业的我区企业。

(二)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1、我区企业吸纳鸠江籍返乡务工人员就业满3个月的。

2、与劳动者首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企业为我区纳税企业。

(四)申报材料

1、《鸠江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2、《鸠江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花名册》。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纳税所在的镇、街道或鸠江开发区管委会等载体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镇、街道或鸠江开发区管委会受理材料后,通过社保系统、智慧就业系统核验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汇总、统计花名册,报区人社局。

3、区人社局汇总各载体单位花名册,汇同区财政局审核确认。按季度将花名册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季度拨付至申报企业账号。

三、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对返乡就业的鸠江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对已成功申报市级现行政策的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区级在此基础上另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中职、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由区级财政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1、对在我区小微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鸠江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中职、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2、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首次在芜湖市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企业为我区纳税企业。

4、毕业年度是指自然年度,如:2022.01.01-2022.12.31。

(四)申报材料

1、《鸠江区返乡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毕业证书、三代社保卡。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户籍地所在的镇、街道提交申报材料。

2、镇、街道受理材料后,通过社保系统、智慧就业系统、市监总局小微企业目录网站、学信网核验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汇总、统计花名册,报区人社局。

3、区人社局汇总各镇、街道花名册,汇同区财政局审核确认。按季度对花名册对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季度拨付至申请人三代社保卡金融账号。

四、稳定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对在我区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鸠江籍本科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对在我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鸠江籍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

2、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首次在芜湖市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企业为我区纳税企业。

4、高校毕业生,指毕业两年内的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

5、可与一次性就业补贴重复享受。

(四)申报材料

1、《鸠江区返乡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毕业证书、三代社保卡。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户籍地所在的镇、街道提交申报材料。

2、镇、街道受理材料后,通过社保系统、智慧就业系统、学信网核验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汇总、统计花名册,报区人社局。

3、区人社局汇总各镇、街道花名册,汇同区财政局审核确认。每年年终将拨付花名册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拨付至申请人三代社保卡金融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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