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投资创业活力,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健全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开展“xx”行动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派
企业服务专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主要从县直各单位和部分乡镇的党员后备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其他非正式党员的后备干部协助企业服务专员参与指导工作)。由县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企业选择、县委委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派。
二、服务范围
企业服务专员要实现对全县xx户规上工业企业和xx户重点“小升规”企业全覆盖。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工作职责
企业服务专员要充分尊重企业发展主体地位,坚持“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的原则,切实履职尽责,深入企业开展党建指导、政策宣传、助企纾困、风险排查等工作,并认真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全力营造“放心、舒心、安心、尽心”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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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关于选派企业服务专员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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