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印发做好“小金库”治理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三年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我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在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静纪〔2009〕16号)、《静安区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静治金办〔2011〕1号)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开展了自查自纠。我局属行政机关性质,财务由区机管局统一管理。我局能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的制度和规定,没有其他银行帐户,也没有资金收支活动,不存在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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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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