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站位与理论领悟问题
(一)“两个确立”领悟不深:日常工作里,虽说知道“两个确立”这一重要表述,可在思想深处,并未将其视作引领所有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与根本政治规矩。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状况和多元思潮的冲击,没办法时刻拿“两个确立”当指引,精准校准自身的政治方向。学习时,大多停留在表面文字的理解上,缺乏深入探究“两个确立”背后深刻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主动性,没充分认识到它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决定性作用,这就导致在学思践悟的连贯性和深度上,存在不小的差距。
(二)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少系统性规划。学习计划随意性大,常常是碎片化学习,没能构建起完整的理论知识体系。对于这一思想里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钻研得不够深入,一知半解。在实际工作场景中,很难灵活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去分析、解决碰到的复杂问题。比如说,在处理涉及多部门利益协调的监督工作时,没法迅速从理论里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不足。
(三)政治监督方式单一:开展政治监督工作,主要靠常规的文件审查、会议检查等传统手段,方式比较单一。对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往往只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到决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和基层末梢。监督过程中,对潜在政治偏差缺乏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判断力,难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举例来讲,在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政治监督中,只关注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规定时间节点,却忽略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与政策初衷相悖的隐性问题,使得政治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
(四)推动“四个意识”落实乏力: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工作方法比较单一,多是传达文件、组织会议,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和考核机制。没有把这些政治要求细化成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指标,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执行情况没办法进行量化评估。压力传导过程中,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致使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这些重要政治要求不够重视,在实际工作中没能充分展现出应有的政治担当。
二、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问题
(一)关键岗位监督漏洞多: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存在不少漏洞。监督范围上,有些重点岗位长期处于监督盲区,对这些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决策缺乏有效监督。监督措施方面,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多停留在一般性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层面,缺少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督细则和具体办法。监督频率也明显不够,没有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难以有效防范权力滥用风险。
(二)年轻干部管理宽松:培养年轻干部时,过于侧重业务能力提升,对他们廉洁从政、作风建设方面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重视。缺少系统的年轻干部廉政教育课程和常态化的作风建设培训,使得部分年轻干部对廉洁纪律认识模糊,作风意识淡薄。日常工作中,对年轻干部的行为关注不够密切,没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他们在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一些年轻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出现作风问题。
(三)监督方式创新不足:在信息化时代,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可实际工作中,监督方式方法创新不够。还是过度依赖传统的人工检查、实地走访等手段,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探索不足。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平台拓宽监督渠道、收集监督信息。比如,面对海量的财务数据,还是采用人工逐一核对的方式,效率低下还容易遗漏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对及时性、精准性的要求。
(四)执纪问责偏软:处理违纪违规问题时,有时候会心慈手软、顾虑重重,没能严格按照纪律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导致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情节较轻但性质恶劣的违纪行为,存在用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的情况;对于一些涉及重要岗位人员或复杂利益关系的违纪案件,处理时畏首畏尾,不敢动真碰硬。这就使得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没能充分发挥,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纪违规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五)“四种形态”运用不当: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存在简单化、一刀切的问题。对于轻微违纪问题,没有充分考虑具体情节、主观态度以及一贯表现等因素,而是机械地套用某种形态处理。在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上,批评教育的方式方法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没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目的;在第二、三种形态的转化上,缺少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导致形态之间的转换不够顺畅,没能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三、意识形态与作风建设问题
(一)意识形态工作忽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有偏差,在工作规划和资源分配中,没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到应有的重要位置。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缺乏敏锐的洞察力,没能及时留意到新兴媒体、网络社交平台等领域出现的不良思想倾向和舆论动向。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到位,存在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格、舆情应对不及时等问题,致使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党员干部教育不足: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引导工作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教育内容陈旧,多是理论说教,没结合当下社会热点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进行生动阐释;教育形式单一,主要通过集中授课、文件传达等方式,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这就让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淡薄,面对错误言论和思潮时,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精神,甚至还会出现随声附和、传播错误信息的情况。
(三)作风建设机制不完善: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还没健全。对“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的研究分析不够深入,没能及时更新整治措施,所以在应对一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制度条款笼统、可操作性差的问题,对作风问题的界定、监督、考核和问责等环节缺乏明确规定,使得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发挥有效的约束作用。
(四)整改与制度建设不力:问题整改工作中,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跟踪问效不到位。缺少有效的整改督促机制,没能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导致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出现反弹回潮现象。推动制度建设方面,没能充分挖掘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制定的制度往往针对性不强,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整治违规接待问题时,虽然制定了相关接待制度,但因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违规接待问题还是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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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纪委书记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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