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根据《xxxx关于印发平顶山市xx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规定,区财政局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加大城乡环境污染防治财政投入。
2.将环境监管网格化运行年度经费和环境保护部门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评估、技术咨询和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经费支出。
3.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和经济政策。
4.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部门涉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具体工作
近三年来,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对照财政部门承担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环保专项资金,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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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环境保护督查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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