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制度、办法等。
(二)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移交、销毁等工作。
(三)认真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写参考资料,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四)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库房、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五)对本单位各科室、二级机构(站所)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认真做好档案的查询、借阅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片、音像制品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于次年六月底前归档完毕,凡属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各科(室)、二级站所必须于次年二月底前收集齐全,经核对无误后,向档案室移交,由档案人员负责整理。
2、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于次年二月底前立卷归档完毕,在本部门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3、声像档案由摄影(像)者,录音者或承办部门于一项活动、一次会议结束十天内整理完毕并编写说明后向档案室移交。
4、科技档案中的基建档案,由责任科室于一项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立卷完毕,向档案室移交;引进或购进设备、仪器时,应通知档案室派人员参加开箱验收,随机全部材料交档案室统一整理立卷。
5、荣誉(实物)档案(如:证书、奖旗、奖状、奖杯、奖牌、奖章、赠品等)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凡属归档范围内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必须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2、凡是归档的档案必须收集齐全、完整,加以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符合案卷质量标准,便于保管和利用。
3、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要归档二至三份。
四、档案保管制度
(一)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我单位设立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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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乡镇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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