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下发以后,县人社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及时对四年来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为了配合搞好这次检查活动,积极开展《劳动法》专项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贯彻实施《劳动法》主要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思想统一, 人社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企业党、政、工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总的来看,我县在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工作扎实,效果明显。《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狠抓《劳动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
劳动法颁布实施十七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贯彻实施《劳动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
1、为贯彻实施好《劳动法》,县里成立了“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部门,负责抓具体工作落实。为依法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设立了“XX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数企业还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组织等,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三个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劳动关系矛盾的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同时,针对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特点,我们狠抓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从提高仲裁员、监察员素质入手,制定了《仲裁员职责任务》、《劳动保障监察员守则》、《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处理程序》、《监察员仲裁员岗位责任》等工作制度,并与每一位仲裁员、监察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二是强化对仲裁员、监察员的定期考核和培训,从机构成立以来,多次派遣仲裁员、监察员参加了省里举办的劳动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参加人员全部通过考核并取得了上岗资格,逐步建立起了一支熟悉劳动法规政策、群众威信高的劳动争议、劳动监察队伍。目前,我县共有专职仲裁员4名,专职监察员6名。三是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热心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排忧解难,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下大力气狠抓《劳动法》的宣传教育培训。我县把对《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通过组织全县性的大型宣传活动、开展知识竞赛、网站、杂志、 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法》。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0000多份。与此同时,还注重抓好培训工作,抓住“四五”、“五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把《劳动法》培训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集合起来,把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知识讲授与经验交流结合起来,仅“五五”普法期间,全县共开办《劳动法》、《未成年工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近60000人(次)。
(二)认真做好《劳动法》监察和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以建立和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同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对有关约定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对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特别是近四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排查本辖区内建设等行业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用工情况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狠抓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巡视监察用人单位1326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6872份,追缴社会保险费352万元。
2、以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为重点,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近四年来,我县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优势,进一步明确任务,以查处非法职业中介、非法使用童工、拖欠社会保险费及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等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案件专查和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初步形成了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新型用工机制。特别是2008年以来,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创建平安家园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多次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89家,涉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劳动者14680人次。同时,以建设领域为重点,认真做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工作,通过加强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随意延长工时、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疏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向农民工发放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卡,对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的同时,会同建设等有关部门抓紧对历史陈欠资金的清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累计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2160万元。
3、以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能力建设为重点,落实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方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逐渐增多的情况,我县从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能力建设入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受理一起,处理一起”,使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保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有可能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争议案件密切关注,加强重点监控,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四年以来,就累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430多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000多人次,为劳动者讨回工资和各类待遇433万元。另一方面,为了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按照市里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执行了最低工资制度。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我县及时开展了最低工资制度宣传活动,每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都利用报刊、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特别是2009年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发布后,会同工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最低工资规定》的宣传周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最低工资政策,使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了解最低工资政策及标准,增强了依法维权意识。
(三)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融入劳动保障各项改革工作之中。
1、以“保生活、促就业”为重点的再就业工作扎实有效,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一是抓责任落实。从再就业工程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再就业工作。为使工作落到实处,政府每年与各镇和县属有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一级抓一级,确保了再就业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抓政策落实。通过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等活动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就业服务、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社区平台等十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各有关部门累计减免各项税费1768万元,为4758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9985万元,对下岗失业职工兑现社保补贴3789万元 。 三是抓就业培训。针对全县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单一、再就业困难的状况,我县坚持以“围绕就业抓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为指导,构建了“纵向到社区、横向到基地”的就业培训网络,先后确定了12个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作为承担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开设了电脑、美容美发、驾驶、保健按摩、家政服务、服装裁剪、电气焊等有影响的培训项目,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3500余人。四是抓岗位开发。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拉动就业增长的火车头,按照省市委“改革抓企业、发展抓项目”的要求,扶优扶强冶金、建材、化工和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使一批龙头企业快速崛起,这些企业提供了大量新的就业岗位,累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800多人。 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扶持援助760人就业 ,有效缓减了就业压力。
2、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险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劳动法》赋予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经过改革与探索,我县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逐步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救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原则的社会保险体系,并正在向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方向迈进。
——基本养老保险。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建立并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统筹范围已经覆盖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目前,全县共有参保单位273个,参保人员18106人,退休人员5742人。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失业保险。我县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统筹范围已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目前,全共有参保单位162个,参保人员16070人。失业保险基金不但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还确保了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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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人社局贯彻实施《劳动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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