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1日开始进行党委换届工作,为确保乡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数字赋能,突出全程全面高质量,适应新发展阶段乡特点,扎实有力开展乡换届,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结构优良、心齐气顺、“两专”兼备、实干争先、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强的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与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相匹配,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打造“一地三区”的XX窗口形象和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乡换届,着力实现“五好五新”。“五好”,即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五新”,即构建基层整体智治新格局,以换届强化乡党委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提升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新时代乡干部队伍;推动班子整体功能新升级,实现层次格局、专业素养、梯次结构、战斗活力跃迁升级;重塑乡干部选育管用新体系,把这次换届作为完善干部工作体系的具体实践,形成更加科学精准的基层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基层政治生态新优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两个担当”良性互动,打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团队文化,使换届过程成为积势蓄能、干事奋进的过程。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XX乡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XX乡第七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
6.通过“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代表条件、比例结构及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严格对照代表资格条件要求,把好政治关,确保政治合格。党代会代表应当体现先进性、纯洁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注重代表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注意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防汛抗台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产生人选。
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九个一律”不得推荐提名要求,即:(1)政治上有问题的;(2)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3)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4)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5)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6)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7)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8)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9)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委员人选。
从严把握“九个不宜”推荐提名要求,即:(1)在疫情防控、防汛抗台抗旱、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或阻碍重点工程项目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的;(2)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赌涉毒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被处罚的;(3)存在严重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尚未整改,或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4)存在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或干预司法行为的;(5)存在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6)近5年内存在非法经营、无故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经济法规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7)属于近5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的;(8)属于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非公经济人士的;(9)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处分期),或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原则上不推荐提名为代表委员人选。
2.代表名额分配及比例结构。根据上级规定,乡党代会代表名额以40名为基数,再按每50名党员增加1名代表计算,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53名,占全乡党员总数的7.5%。乡党代会代表按两类划分:党政干部代表,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乡党政干部代表的比例建议一般不超过30%(即不超过15名);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不少于70%(即不少于38名);年龄45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少于50%(即不少于27名);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业主代表的比例不超过上届。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选举单位,要安排适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党员代表。注重选举创新创业人才、村播直播从业者、新农人等方面代表。乡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可适当交叉。对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人员,符合条件的作为党代会代表,为保证质量,一般也要作为人大代表人选。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党员人数、经济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详见代表名额分配表。
3.代表的产生方法。乡党代表采用“一推、两审、一察、一选”的办法产生。“一推”,选举单位组织召开党员推荐会(党员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乡党委沟通后,再按照不少于26%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两审”,乡党委、市级相关部门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两级联审。由乡党委按照党代表资格条件“九个一律”“九个不宜”的原则要求,对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提出明确审查意见。组织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人力社保、卫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审计、信访、综合行政执法、工会、工商联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审查小组,采取资格联审在线平台“云联审”和线下联审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联合审查。“一察”,乡党委参照干部考察办法,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一考察。谈话范围包括组团团长、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联户群众等,尤其是考准考实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倾向和表现。同时,选举单位组织党员、群众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开展“信任度”测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乡党委审查。“一选”,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报乡党委审批后,在本乡范围内集中公布。具备条件的村在代表选举前,可组织代表候选人进行履职承诺。
四、党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
乡党委换届工作从2021年6月1日开始,至10月20日左右结束,具体分六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96天,6月10日至9月14日)
1.召开乡党委会,讨论确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讨论确定有关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讨论确定乡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有关资料的基本框架和撰写责任人员。
2.召开由换届工作指导组和乡机关干部参加的工作动员会,明确换届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
3.开展分析排摸,摸清底数,合理划分选举单位。
4.在深入调研座谈基础上,撰写乡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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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乡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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