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J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GHJ镇村干部管理制度
GHJ镇基层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事制度
(一)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 镇党委工作,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镇党委集体 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镇党委是本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全 镇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组织和思想领导。
(三)镇党委会议遵循“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原则。
(四)镇党委会议事范围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 府决定的具体意见、措施。
2、研究部署本镇党的建设,包括本级班子、村和机关党的 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本镇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 作计划,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要求。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 推荐、提名、任免、调整、调入调出、奖惩事项、年度考核等次评 定、表彰等事项。
5、研究审定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
6、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对需要由党员代
表大会表决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7、讨论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 村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政、信访、安全稳 定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8、研究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和材料。
9、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 讨论审批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10、落实上次党委会决定的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11、其他需要镇党委研究的问题。
(五)镇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紧急问题 需要及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 员到会方可举行。参加人员:党委成员及与议题有关的相关人员。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 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 记或副书记可相机处置,但事后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六)镇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一般按照“事前告知、充分 讨论、末位表态、如实记录” 的程序进行:
1、事前告知:召开党委会议前,党政办要提前将议题单告 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原则上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 律不上会,不得临时动议。
2、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一把手”不得事先定调,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就事论事,畅所 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思谋串通。
3、末位表态: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 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讨论发言时,从排名末位的班子成员开始依 次发言,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 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 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4、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和事项,党政办必须指 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 终决策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七)镇党委会议由党政办负责记录、保管,并按有关规定 存档。
(八)党委会与会人员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 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问题,违规作出的 重大决定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党委委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讨论干部任免、 奖惩等事项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提出申请 并回避。
(十)党委委员对应该保密的党委会内容、讨论表决情况必 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十一)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委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 实施,决策实施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接受党委监督。
(十二)党委委员对党委会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 可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必须执行党委决定;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
况可提请党委会重议,但在党委会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任何 人不得擅自更改党委的决定。
二、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岗位目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镇党委领导班子岗位目标。做到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 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方法得当。
二、推行“统分结合”的双重工作责任机制。班子成员既要 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维护集体权威与领导,又要切实履 行分工负责之职责,做到职责分明。
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 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努力改善各种条件, 为出色完成任务打好基础。
四、制定奖惩措施,实行绩效考核。对班子成员统一进行责、 权、利三挂钩,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实行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 结合,严格奖惩办法,做到奖惩分明。
五、认真进行工作总结。采取分管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 全年工作与环节性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定期结帐,做到工作 有布置、有总结,表彰先进,鞭笞落后,推进整体工作上台阶、 上档次、上水平。
三、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
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 作,特制定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
二、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基层党建工作,主要包括农 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精准扶贫和新农 村建设,每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 1 个行政村。
三、联系基层党建工作主要任务: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 发现基层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基层党员、干部 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新阶段基层党建工 作的特点和规律;2、指导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 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3、 帮助指导联系点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4、帮助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 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帮助指导联系点加强党 员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实 际,提供必要条件;6、总结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新做 法,为镇党委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四、联系基层党建的班子成员每周深入联系点不少于 2 次, 并把抓联系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四、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一、为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 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 解难事、做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二、帮扶对象主要是农村特困家庭、低保户和未纳入低保范 围的特困家庭以及其他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帮扶的困难群 众。
三、结对帮扶内容主要是: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 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 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实现再就业,增加收入,切实改善 生活水平。3、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特困家庭,采取建立长期 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4、对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 资、 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四、结对帮扶形式主要是每名班子成员每年分别联系 3—5 户困难群众,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 四个一”。即:每名班子成 员至少有一个特困家庭作为结对帮扶对象;班子成员上门看望特 困家庭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每个特困家庭每年在“艰苦创业、安 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 员在党委、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 生活会制度。
二、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在次年的 1 月底前完成。镇党委班子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 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会。
三、会议时间和议题确定后,应提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并 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会后 15 日内要向市纪委和组织部呈报 会议召开情况。
四、党委班子成员和支部委员在会前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 会议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并开展交心谈心,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 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 教训, 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要认真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保证会议质量。会议由党 委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 到会方可召开,原则上不得缺席。会上要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查 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讨论、交流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情况,实行 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等。
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 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 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 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 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 1—2 次, 民主评议前应通知 做好总结准备。
二、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 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 绩,按照民主评议的环节分别评议。
三、 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 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支部 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适当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群 众代表参加, 以便广泛听取意见,共同受教育。
四、民主评议党员必须防止走过场,流于形成,不解决任何 问题,必须防止借题发挥,泄私情、图报复、恶意攻击,制造矛 盾,防碍团结。必须充分发挥民主,让党员畅所欲言,广泛发表 意见,防止一言堂,坚持群众观点。
五、每个党员无论作为评议者或评议对象,都应积极参与, 实事求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努力 方向。
七、党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党委的凝聚 力、号召力、战斗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等,努力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改造世界观。
三、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定期向党委汇报思想和工作情 况,全面解剖自己,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四、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决 定,坚决维护党委的权威,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
五、坚决维护班子的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 于团结的事不做。
六、党委书记是党委班子的班长,要以身作则,作风民主, 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对班子存在的问题组织会议及时解决。
八、镇党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经常学习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文 件,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防腐抗变能力。
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 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清廉为政。
三、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抵制奢侈腐败作风。在工作中严 禁饮酒、严禁用公款到歌厅、舞厅进行娱乐活动,坚持不吃请、 不受礼,为人正直,公正办事,一尘不染。
四、财务工作要实行定期审计、帐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办法, 增强透明度。
五、接待工作,减少应酬,一切从简,不超标准,不胡支乱 花、变相贪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六、增强公仆意识,克服官僚主义,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 听取群众意见,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党员群众权利。
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汇 报自身廉政建设情况, 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检查监督。
八、凡违反廉政建设制度者,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交镇纪 委,责任人是公务员的,在本年考核时评定为不称职。
九、定期培训党员、干部制度
一、培训任务:镇党委负责培训镇、村支部书记以外的其他 干部和农村党员,集中到镇培训,每年轮训 1 次以上。
二、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 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市场 经济知识以及农业实用技术、农村经济发展途径等为主的理论、 科技知识。
三、培训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参观考察相 结合,注重培训效果,讲究培训质量。
十、党委定期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镇党委坚持每年至少 3 次专题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年初,对当年工作进行安排,制定计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 半年,分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年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分析问题, 找出差距,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镇党委研究党的建设工作要注重质量,针对农村党组织政 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 采取有力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加以解决。
十一、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1、坚定理想信念;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5、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7、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8、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2、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十二、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 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切实纠正党的组织生活庸俗化、平淡化、 随意化倾向,有效建立严格党组织生活的常态化机制,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结合本镇 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 至少召开 1 次,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传达学 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讨论并决定支部重大问 题;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 1 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 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处理 支部日常事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 1 次,组织党员学习、讨
论党支部决议,分析群众思想状况,做好群众工作;各党支部书 记或包村领导每季度上党课不少于 1 次,重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各支部要指派专人规范记 载“ 三会一课”及党员活动情况。
第三条 严格程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班子要借鉴 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 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深入学习深化认识、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以诚相待谈心交心,深查细照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力求做到见人 见事见思想。会中要动真格有辣味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 提批评意见不少于 2 条,坚决防止民主生活会形式化、庸俗化、 简单化的不良倾向,使党员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锻 炼,达到“ 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和整改清单,靠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召开民主生活会前 5 天要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镇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 15 天内,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第四条 严肃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每年召开 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深入学习、广泛谈心、认真撰写简要 对照检查材料。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要认真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在党员大会上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 子对照检查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镇 党委要指派党委委员指导好各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五条 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结 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员评议工作。每名党员都要对理想信
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全面 的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各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确 定评议内容和重点。
镇机关党支部要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履职尽责、敢于担当、 扶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开展评议。
评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步骤进行,党支部分别对党员做出优 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给予 表扬或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 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玉门 市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作出组织处理。
第六条 全覆盖地抓好特殊群体党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各 党支部要对流动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实行动态化建档 和常态化联系管理,采取寄送学习资料、电话短信沟通、上门入 户走访、定期情况反馈等切实可行的方式,确保“ 三会一课”民 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无盲区、全覆盖,维护党的组 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保障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 监督权。切实加强无职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七条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镇党委委员要积极主 动参加所联系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坚持每年为党员讲 3 次以上党课,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 和自我批评,严把思想发动关、谈心谈话关、查摆剖析关、相互 批评关和民主评议关,切实把党内组织生活真正开展起来,确保 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扎实、程序规范。
第八条 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各支部要结合本单位、本 村工作实际及党员教育管理需要,不断丰富基层组织生活形式, 增强党内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要深入开展“ 三型五好”班子 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铁人先锋”行动等活动。要结 扶贫攻坚行动的开展,积极到联系村、帮扶户开展慰问帮扶活动。 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镇组织的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党支部要 组织党员经常性地到党员党性、警示、廉政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增强党内生活的针对性。注重利用新兴媒体资源增强党内生活的 吸引力,提倡党员开通微博、微信,利用新兴媒体平台进行在线 交流讨论,传递党的声音,引导党员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吸引力。
第九条 从严执行党的组织生活纪律。每个党员,不论职务 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 理和监督,不允许党员以任何理由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党支部对 1 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予以谈话提醒;连续 2 次无故不 参加的,要予以严格告诫;连续 3 次无故不参加的,要召开专门 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 6 个月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要按自 行脱党处理。对组织生活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 量不高的党支部,镇党委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要进行组织调整。
第十条 加强党对组织生活的领导指导。镇党委要切实增强 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做到党的组织生活年度有安 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并将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
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抓实见效。 党组织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 责,亲自主抓,率先垂范,着力形成书记抓、抓书记和一级抓一 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十三、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镇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 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 层、面向群众,不避重就轻, 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镇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 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 报告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酝酿、考察预告、任前公 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6、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7、本镇重 大建设项目情况.8、本镇民政工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等方面情况。9、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党 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11、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
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12、 有必要公开的党务政务其它事项。
四、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 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重要 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 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 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重大决策作出后 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五、党务、政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 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 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六、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设立 党务政务公开栏等不同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 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 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七、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邀请村监委会监 督,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 度提供基础保障。
十四、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是密切党群关系、组织带领群众完成
好党组织交办工作的一项措施,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 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在镇建立综合服务中心,及时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要 有服务大厅、服务流程图、服务内容和各种服务手册及相关资料。
三、每名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由所包村党支部根据具体 情况确定分别联系 3-5 名群众。
四、主要任务是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做好 思想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支部定期听取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汇报,镇党委会每半年 至少研究一次群系群众工作,对好的作法予以总结推广,对行动 好的党员给予表彰。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七、将党员联系群众的实绩,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条件之一。
十五、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1、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培训要有长计划、短安排, 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2、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学习不少于 1 次。每 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镇站所办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开展一次集 中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 重要指示和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 知识和业务知识等。
3、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讲究学习效果。
4、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的放矢,学以致用,努力 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5、集体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 文章。每位党委委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份量的理论文章。
6、坚持督促检查,每半年自查一次,各党支部每半年抽查 一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领导带头 学习的情况、学习效果等。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一、镇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各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 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 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学习时事 政治,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
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等有关知识。
十七、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 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 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 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 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 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 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 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 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 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 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
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 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 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 党。政审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 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 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 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 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 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 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 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 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 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
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 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 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 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 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 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 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 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 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 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 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 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 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 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 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 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 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 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 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 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
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 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 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 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 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 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 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 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②党小组讨 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 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 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 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 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 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 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 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 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 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 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
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
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 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 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GHJ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一、镇村干部五项纪律
一、严禁镇村干部在工作日期间的任何时间, 以任何形式、 任何理由、在任何场所饮酒;
二、严禁镇村干部无证驾车和酒后驾车;
三、严禁镇村干部使用办公电脑上网聊天、购物、打游戏、 炒股票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严禁镇干部工作日期间“走读”,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下 班期间未经批准私自回家;
五、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镇村干部决不允许发表 与上级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相悖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 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
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实行统一管理。机关各站所办不得设立独立建帐 户,出纳、会计由财政所干部兼任,各站所办不得私设小金库或 公款私存,一经发现,先停站所办负责人职务,财物全部上缴财 政。
(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适度 从紧、保障供给”的原则,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经办人、分管领导 签字,数额在 3000 元以内由分管财务副镇长审批,政府镇长监督 审核;数额在 3000 元以上的必须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方能报 账。
(三)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由各站所办提出、党政办公室 填报、经镇长审批后,党政办、财政所统一采购,各站所办不得 私自购买,所需办公用品只能在党政办签字领用,所需办公用品 每季度申报一次。
(四)机关站所办用水、用电要严格控制,厉行节约,不准 公作私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各 种经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方能报销。 所有款项必须转账支付。严禁私人借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 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禁以谋取私利采用编造事实、造单 据报账,一经发现,一是清退、二是教育,情节严重的,由镇纪 委查处。
(六)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由站所办负责人提 出方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研究决定实施;项目验收,由项目 实施站所办、财政所共同验收签字;项目报销,凭项目验收单, 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镇长终审。
三、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履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做好会议筹备、 组织和服务工作,特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一)会议召开原则: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多会合一原则。
(二)会议的组织与落实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会议的组织工作、会 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由镇 党政办负责。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工作由镇党 政办负责,并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布置。
3、每周星期一召开重点工作例会,全体机关干部参会,汇 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重点。会议的组织、记 录工作由镇党政办主任负责。
4、每周星期一, 以分管领导为单位召开站所办会议,安排 部署本周工作。会议的组织、考勤工作由各站所办负责人负责, 记录工作由站所办指定人员负责。每个季度将考勤记录、会议记 录交镇纪委监察室督查并签字。
5、坚持每周星期一上午组织政治学习, 由党政办负责组织 学习内容。参加人员为全体机关干部。
6、 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镇性的大型会议, 由镇党政 办牵头落实,具体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考勤、会议记录及后勤服 务。
7、各站所办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镇党委政府的安排, 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的,应提前两天向镇党政主要领导请示并告知 党政办,由镇党政办安排会议室。会议的筹备、组织及后勤服务 由各承办单位负责。
8、参加上级单位及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镇党政办在接到 会议通知后,要及时落实参加会议的人员。参会人员在会前要认 真了解会议内容,如需到会汇报,要做好汇报的准备工作。会后 要将会议决定事项报告主要领导并负责落实,如相关内容涉及其 它站所办,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协调。
(三)会议纪律
1、出列席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的机关干部或其他人员必须 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准时参加会议;不得 无故缺席,也不得迟到或中途擅自离场。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退 场,需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方可离开会场。
2、市级部门召开的会议, 由镇党政办按会议通知的要求, 通知指定人员参加。被通知人不得擅自更换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如因故不能参加或确需更换其他人的,必须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 况,经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 办公室可直接协调人员参会。
3、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会议或活动,如与上级的会议、活动 有矛盾时,应服从上级的安排。镇党政领导或各站所办安排的会 议或活动,如与全镇统一安排有矛盾时,应服从全镇的统一安排。
4、参加会议的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做好相 关内容的保密工作,未经会议主持
人的允许,任何人不能擅自泄露有关内容。
5、开会原则上不得请假。
四、公文处理办法
(一)公文发文原则
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精简、准确,重大事项必须经镇党委 会议研究后发文。
(二)公文的起草: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及各有关业务站所办 起草。
(三)公文校核
1、公文文稿送镇党政领导审批之前, 由分管领导审核,起 草人负责校核,并签署意见。
2、党政办校核的主要内容是: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密 级、印发传达范围、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 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3、分管领导校核的内容是: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 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涉及有关 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所提措施和办法 是否切实可行;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
4、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应当与原起草站所协商或请其修 改。
(四)公文签发
1、 以镇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必须报经镇党委书记签发, 以 镇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必须报经镇长签发。主要领导签发后,不 得随意更改公文内容。
2、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明确签注办理意见的,有党政综 合办负责跟踪督办落实,并及时向签注办理意见的领导报告办理 情况。
3、领导签发公文,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
(五)公文的办理、传递和立卷归档
1、镇党政办负责公文的签收、登记、拟办、请办、分发、 传阅、承办、催办以及发文的核发、登记、印制和分发。
2、公文办理完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六)公文的管理
镇党政办专人负责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五、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 各类印章要专管专用。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 武装印章由镇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各站所办印章由站 所办负责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并按规定手续用章。专管人员因事外出,须将印章交部门负责人 管理,并完善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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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乡镇工作制度汇编合集4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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