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我们筑牢政治忠诚、锤炼过硬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契机。借此机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就如何以优良作风厚植人民情怀、践行司法为民,谈几点体会。
一、溯源理论根基,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找准司法为民的“思想罗盘”
(一)唯物史观奠定司法价值底色。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本质规律,为司法工作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坐标。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案件受理到审判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应体现人民意志、回应人民关切,让司法裁判成为维护人民权益的坚实屏障,使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崇高理想在司法实践中得以生动诠释。
(二)无产阶级政党性质明确司法立场方向。《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党的根本立场,也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XX中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坚守人民立场,将“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在处理民生案件时,要着眼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在化解重大矛盾时,要统筹考虑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以司法裁判传递党的温暖、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三)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指明司法作风路径。列宁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力量源于人民”的论述,深刻揭示了作风建设与党群关系的内在联系。对法院而言,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通过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强化执行力度等具体举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作风的转变。
二、回望奋斗历程,在司法实践中厚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传承红色基因,筑牢司法为民初心。从革命年代“一切为了群众”的朴素实践,到新时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引领,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XX中院应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为民理念融入现代司法实践,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方式,让司法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使红色司法基因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
(二)聚焦主责主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审判执行是法院服务人民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罚与教育功能,严厉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守护社会平安;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案件,保障民生权益;强化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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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交流发言:以作风之笔绘就司法为民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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