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规章制度
机关党组(总支)职责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1、党员大会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参加。
2、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党员大会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4、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可列席支部党员大会以。党支部召开有发展党员议题的党员大会,区委区直工委或机关党委要派人列席。
1、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2、支部委员会会议有需要表决事项时,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原则,需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前,应当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1、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以支部全体党员为一个党小组开展。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2、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党小组主要任务是落实党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交办的具体任务,完成支部工作安排。
1、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好党课教育,每年都要制定年
度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
2、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
3、党课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来安排。党课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与单位实际紧密结合,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4、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内容,要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或者党小组形式召开。
三、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除必须参加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带头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于增强党员党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对照“四个合格”的要求,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自我评价,党支部书记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出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谈心谈话是党内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谈心谈话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城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谈心谈话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时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突出谈心谈话重点,改进谈心谈话方式方法,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达到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的约谈。
主题党日制度
党支部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员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政治生日”制度
党员“政治生日”是一种政治仪式,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党员“政治生日”在机关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中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可与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合并进行。本着“务实简便、注重教育、重在实效”原则,主要围绕“七个一”开展,重温一次入党誓词、重读一次入党申请书、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讲述一段党员心声、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组织一次关爱行动、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也可以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政治生日”花名册,由专人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能过上有意义的“政治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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