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纠治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本次整治行动聚焦我县在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责任落实、政策执行、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以作风攻坚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向上向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
1.村务监督委员会紧盯监督重点事项,对发现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涉及反映问题重大的,由县纪委区监委提级办理。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场)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2.乡镇党委、纪委每月听取1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向党员、村民代表报告财务收支明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事项及监督情况,乡镇包村领导干部和乡镇纪委派员参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3.县委组织部会同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乡镇党委汇报,会商解决村务监督工作中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二)实现县级对村巡察审计全覆盖。
1.县委巡察机构在县委一届任期内对全县村党组织至少巡察1次,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运用“巡乡带村、直接巡”等方式强化监督。
牵头单位:县委巡察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
3.对群众实名举报村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和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Xx县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乡村振兴特别是村干部监督管理领域不正之风)
链接地址:http://www.bbxzwk.vip//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399938.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