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为党赢得历史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进入新时代,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纯洁干部队伍,维护了党的形象,巩固了红色江山,赢得了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的历史主动。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断,对于我们坚定信心、保持清醒,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自我革命的高度自觉,严厉惩治腐败,及时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提高政治免疫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
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传承和发展了党拒腐防变的先进品格。毫不留情地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也是其先进性的重要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以彻底解放全人类为最高理想,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一性质决定了党同腐败水火不容,决不允许腐败分子藏身党内。对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作过许多精辟论述。马克思说,“我们的党在这个19世纪由于它的纯洁无瑕而出类拔萃”。恩格斯指出,“当各种腐朽分子和好虚荣的分子可以毫无阻碍地大出风头的时候,就该抛弃掩饰和调和的政策,只要有必要,即使发生争论和吵闹也不怕。一个政党宁愿容忍任何一个蠢货在党内肆意地作威作福,而不敢公开拒绝承认他,这样的党是没有前途的”。列宁说,“只要有贪污受贿这种现象,只要有贪污受贿的可能,就谈不上政治”“在容许贪污受贿和此风盛行的条件下,实施法律只会产生更坏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警惕并坚决惩治腐败,这是我们党始终赢得人民衷心拥护、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历史经验,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代代相传的红色基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严厉的措施坚决清理革命队伍中的贪污腐化分子。1926年,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1927年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1933年,中华苏维埃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其中规定“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1938年,陕甘宁边区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其中规定“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5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新中国成立之初,为巩固新生政权、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防止党内意志薄弱分子被糖衣炮弹击倒,我们党及时开展整风整党和“三反”“五反”运动,坚决清除贪污腐败分子,处决刘青山、张子善。毛泽东同志说,“大贪污犯是人民的敌人,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或朋友,故应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将他们肃清,而不应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党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反对腐败,推动解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取得重要进展。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虎”、“拍蝇”、“猎狐”,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显著成效,使党拒腐防变的先进品格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真正做到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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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课讲稿: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为党赢得历史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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