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修订印发,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下面,我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2013年,党中央制定出台《条例》,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了基本遵循,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楼堂馆所的豪华”等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尽管党中央三令五申,个别党政机关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此次修订《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修订印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党中央坚持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鲜明态度。市政府党组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政府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新修订的《条例》共14章85条,与2013年《条例》相比,新增19条,修改76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全面贯彻党的XX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明确基本原则。《条例》明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从严从简、依规依法、提质增效、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深化改革6项原则,要求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经费管理。《条例》强调,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非税收入,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单位账户使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相关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三)规范公务活动。在国内差旅方面,《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方面,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在公务接待方面,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在公务用车方面,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在会议活动方面,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经批准的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严禁购置奢华物资设备。
(四)加强资源节约。《条例》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节约用电,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照明设备能耗,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长流水”现象,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节约办公用品,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提倡双面用纸,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节约粮食,在机关食堂就餐时,应当践行“光盘行动”,杜绝浪费。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废旧物品回收制度,对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废旧物品进行分类回收,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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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发言材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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