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
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坚决纠治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
3个月
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
总体目标本次整治行动聚焦我县在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
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紧盯责任落实、政策执行、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
着力解决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切实以作风攻坚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
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向上向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
具体措施(一)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1.村务监督委员会紧盯监督重点事项,
对发现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涉及反映问题重大的,由县纪委区监委提级办理。
牵头单位:
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场)
配合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完成时限:长期2.乡
镇党委、纪委每月听取1
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每季度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向党员、村民代表报告财务收支明细、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事项及监督情况,
乡镇包村领导干部和乡镇纪委派员参加。
责任单位:
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
长期3.县委组织部会同民政、
农业农村等部门,每半年至少听取1
次乡镇党委汇报,会商解决村务监督工作中的问题。
牵头单位:
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民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长期(二)实现县级对村巡察审计全覆盖。
1.县委巡察机构在县委一届任期内对全县村党组织至少巡察
1次,
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运用"巡乡
带村、直接巡"等方式强化监督。
牵头单位:
县委巡察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
长期2.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审计、
民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采取交叉审计、
聘请第三方机构审计等方式,开展村党组织书记、
村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届中至少进行
1次任期审计。
对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由县级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审计。
审计结束后,逐人形成审计报告,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
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审计局、县民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
长期3.对群众实名举报村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对贪污侵占、
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和利用宗族、
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形成震慑。
牵头单位: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
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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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5年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乡村振兴特别是村干部监督管理领域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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