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
为规范村级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村级治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村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党务、村务、财务、民生、项目等各类信息的公开管理,涵盖信息生成、审核、发布、更新及反馈全流程。
第三条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集体利益。
2.全面真实: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杜绝虚假、误导性信息。
3.及时高效:常规信息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即时公开。
4.便民利民:采用多样化公开方式,确保村民便捷获取信息。
第二章公开内容与分类
第四条公开范围
村级信息按性质分为以下五类:
1.党务信息
党组织决议、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村务信息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两委”成员分工、村规民约修订、村务监督结果。
3.财务信息
集体资金收支明细、债权债务台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村干部补贴发放表。
4.民生信息
低保户/特困户名单、宅基地审批结果、惠农补贴发放、医疗养老参保情况。
5.项目信息
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招投标公告、施工进度、验收报告、资金拨付记录。
第五条禁止公开内容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2.尚在讨论未形成决议的敏感事项。
3.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第三章公开方式与渠道
第六条线下公开渠道
1.村务公开栏
在村委会、村民聚集区设置标准化公开栏,分设党务、村务、财务等专栏,每月10日前更新。
2.村民会议
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等现场通报重大事项,每年不少于4次。
3.纸质手册
定期编印《村情简报》,发放至各户,内容涵盖政策解读、村务动态等。
第七条线上公开渠道
1.村级微信公众号/微信群
开设村级政务公众号,实时推送通知公告;建立村民微信群,发布日常事务信息。
2.乡镇政务平台
接入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同步上传村级数据,实现“一网通查”。
3.数字电视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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