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12火攻篇·精解

2022-12-01 09:03:52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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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12火攻篇·精解


   《孙子兵法·火攻篇·第十二·精解》——

   【题解】

   水火无情,两者均可成为战争利器。本篇强调火攻与水攻均为战争进攻的重要辅助手段,所谓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但由标题可知,火攻是本篇论述的中心题旨。张预曰:以火攻敌,当使奸细潜行;地里之远近,途径之险易,先熟知之,乃可往。故次《九地》。陈启天曰:本篇主旨,乃论战争进行中实行火攻之方法。战斗以能击败敌人为目的,然有时仅恃兵力,尚感不足以击败敌人,不得不用火攻以补助之,庶易于取胜。此在实行决战前及实行决战时,最有斟酌使用之必要,故次于《九地篇》而论之。上引分析,均有助于人们理解本篇何以编次于《九地篇》之后。

   本篇前三段集中论述了火攻的类型、条件、实施方法、重要性等。孙子将火攻分为五类,即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实施火攻必级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烟火必素具,需提前准备好火攻的器具;二是选择气候适宜的时日。在《孙子兵法》的《计篇》中,五事之一,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天地孰得则为七计之一;《地形篇》则有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不穷的精譬表述,将知天列为四知之一,但两篇却仅此而已,均未展开论述。本篇谈火攻条件的相关文字,能够稍稍弥补此憾,分析了合适的天文气候条件是火攻的前提,说明用兵者必须知天方能实施火攻。在谈到火攻方法时,孙子提出了一条原则,即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二字,凸显了这一原则的思想基础实即因利制权,在进行火攻时,要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变化,机动灵活地采取相应的办法对付敌人。孙子还通过比较火攻与水攻,来凸显火攻的重要性,认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火攻具有更为强大的威力。在孙子所生活的春秋后期,火攻战例并不很多,但他却看到了火攻的重要,并设置专文加以研究,足见其见识超前,眼光独到。

   在最后一段,作者集中阐释了他的慎战思想。战车一旦发动,便很难适时停止。孙子提醒统治者在取得作战胜利后,要适可而止,不要沉迷武力,更不要受一时恼怒情绪的支配而悍然兴兵。非利不动,非得不用,不危不战,或有利于国,或稳操胜券,或陷入危境,在类似情境下方可出兵作战。战争不是儿戏,一旦失败便有亡国丧家的可能。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这几句犹如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的主题变奏,充分展示了孙子安国全军的慎战思想。作者为什么在《火攻篇》的篇末郑重论述其慎战思想?赵本学解释得好:愚谓水火之害,酷烈惨毒,固仁人所不忍为著。然水火无,情之物,其机难制,攻人而一不中,焚溺之祸反在于我,要亦不可恃之以为利也。故孙子于上篇,虽深入死地而其机变活转绝无危词,独于《火攻篇》深以用兵为戒。如医者之用毒,切切为病者丁宁,岂其恶其惨、畏其危而言之慎欤!

   [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注释】

   1一曰火人;李筌曰:焚其营,杀其士卒也。杜牧曰:焚其营栅,因烧兵士。吴起曰:凡军居荒泽,草木幽秽,可焚而灭。蜀先主伐吴,吴将陆逊拒之于夷陵。先攻一营不利,诸将曰:空杀兵耳。逊曰:吾已晓破敌之术矣。乃敕各持一把茅,以火攻拔之。一尔势成,通率诸军,同时俱攻。斩张南、冯习及胡王沙摹柯等,破四十余营,死者万数。备因夜遁,军资器械略尽,遂呕血而殂。火人,指焚烧敌寨,烧杀人马。火,烧。

   2二曰火积:李筌曰:焚积聚也。杜牧曰:积者,积蓄也,粮食薪刍是也。高祖与项羽相持成皋,为羽所败,北渡河,得张耳、韩信军,军脩武,深沟高垒。使刘贾将二万人、骑数百,渡白马津,入楚地,烧其积聚,以破其业。楚军乏食。隋文帝时,高颎献取陈之策曰:江南土薄,舍多茅竹,所有储积,皆非地窖。可密遣行人,因风纵火;待彼修葺,复更烧之。不出数年,自可财力俱尽。帝行其策,由是陈人益弊。火积,指焚烧敌人的粮草。

   3三曰火辎,四曰火库:李筌曰:烧其辎重,焚其库室。杜牧曰:器械、财货及军士衣装,在车中上道未止曰辎,在城营垒已有止舍曰库,其所藏二者皆同。后汉末,袁绍相许攸降曹公曰:今袁氏辎重有万余两车,屯军不严;今以轻兵袭之,不意而至,焚其积聚,不过三日,袁氏自败。公大喜,选精骑五千,皆用袁氏旗帜,衔枚缚马口,从间道出入,抱束薪。所历道有问者,语之曰:袁公恐曹操抄略后军,遣兵以益备。闻者信以为然,皆自若。既至围屯,大放火,营中惊乱,因大破之,辎重悉焚之矣。火辎,指焚烧敌军的辎重。火库,指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

   4五曰火队:吴九龙说:《左传·文公十六年》:楚子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以伐鄘。,《广雅疏证·释宫》云:队,与隧同。谓分为二道以伐庸也。《穆天子传》:于是得绝钘山之队。郭璞注:队为谷中险阻道也。施子美《讲义》引张昭曰:候敌军行在蓊秽草地,可以发火而焚之。意皆近。贾林、何延锡注曰:隧,道也。烧绝粮道及转运也。其说是。当为焚烧敌军交通和转运设施,意在切断敌军事交通运输线。火队,指焚烧敌军的粮道与运输设施。队,或解释为队仗兵器,或解释为舟船,或解释为攻城的冲锋队或地道。可备参考。

   5行火必有因:张预曰:凡火攻,皆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居近草莽,因风而焚之。因,依靠,凭借,这里指火攻依据的条件。

   6烟火必素具:曹操曰:烟火,烧具也。杜牧曰:艾蒿、荻苇、薪刍、膏油之属,先须修事以备用。兵法有火箭、火簾、火杏、火兵、火兽、火禽、火盗、火弩,凡此者皆可用也。素,平时,平常。具,准备好。

   7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梅尧臣曰:不妄发也。张预曰:不可偶然,当伺时日。

   8时者,天之燥也:意谓天时是指天气的干燥。曹操曰:燥者,旱也。梅尧臣曰:旱嫫易燎。

   9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李筌曰:《天文志》:月宿此者多风。郭化若说:据天文学家们的考证,二十八宿的名称是到汉代才逐渐完备的。但在孙子时代有些星宿早已被人们注意和利用了。二十八宿都在赤道附近,被天文学家们用作天空的标志。它们的名称是: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壁、奎、娄、胃、昴、毕、觜、参、井、鬼、柳、星、张、冀、轸。古人间接参酌月亮在空中的位置(所以叫宿),来推测太阳的位置。由太阳在二十八宿的位置来推知一年的季节。其实这只是在历法方面的事,同气象(风雨)是没有关系或没有直接关系的。不过当时的天文学家都认为月亮行经箕、壁、冀、轸四个星宿时多风。他们说四星好风,月宿在此时必多风。《洪范》载有星有好风,星有好雨。西方也有类似的传说,如巴比伦就以星为风星。箕、壁、翼、轸,二十八宿中的四个。

   [译文]

   孙子说:一般说来火攻的方式有五种:一是烧杀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的辎重,四是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的粮道与运输设施。运用火攻必须条件具备,火攻器材平常必须准备好。放火要选好天时和日子。有利于火攻的天时指的是天气干燥;有利于火攻的日子指的是月亮运行经过箕、壁、翼、轸四星位置的时候,凡是月亮运行到这四个星的位置时,就是起风的日子。

   [原文]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注释】

   1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梅尧臣曰:因火为变,以兵应之。张预曰:因其火变,以兵应之。五火,即人、积、辎、库、队也。应,根据,利用。五火,指上文提到的五种火攻方式。应,对付,应付。

   2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曹操曰:以兵应之也。杜牧曰:凡火,乃使敌人惊乱,因而击之,非谓空以火败敌人也。闻火初作即攻之;若火阑众定而攻之,当无益,故曰早也。梅尧臣曰:内若惊乱,外以兵击。张预曰:火才发于内,则兵急击于外,表里齐攻,敌易惊乱。

   3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李筌曰:夫火发兵不乱,不可攻。杜牧曰:火作不惊,敌素有备,不可遽攻,须待其变者也。梅尧臣曰:不惊挠者,必有备也。何氏曰:火作而敌不惊呼者,有备也。我往攻,则反或受害。

   4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曹操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杜牧曰:俟火尽已来,若敌人扰乱,则攻之;若敌终静不扰,则收兵而退也。杜佑曰:见利则进,知难则退。极,尽也。尽火力,可则应,不可则止,无使敌知其所为。何氏曰:如魏满庞征吴,敕诸将曰:今夕风甚猛,贼必来烧我营,宜为之备。诸军皆警。夜半,果来烧营,庞掩击,破之者是也。极其火力,意即大火烧尽。一说加强火势。

   5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李筌曰:魏武破袁绍于宫渡,用许攸计,烧辎重万余,则其义也。杜牧曰:上文云五火变须发于内,若敌居荒泽草秽,或营栅可焚之地,即须及时发火,不必更待内发作然后应之,恐敌人自烧野草,我起火无益。汉时李陵征匈奴,战败,为单于所逐,及于大泽。匈奴于上风纵火,陵亦先放火烧断蒹葭,用绝火势。张预曰:火亦可发于外,不必须待作于内,但有便则应时而发。黄巾贼张角围汉将皇甫嵩于长社,贼依草结营,嵩使锐士间出围外,纵火大呼,城上举燎应之,嵩因鼓而奔其陈,贼惊乱,遂败走。以时发之,指在合适的天时、日子里放火。

   6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曹操曰:不便也。李筌曰:隋江东贼刘元进攻王世充于延陵,令把草东方,因风纵火。俄而回风,悉烧元进营,军人多死者。杜牧曰:若是东,则焚敌之东,我亦随以攻其东;若火发东面,攻其西,则与敌人同受也。故无攻下风,则顺风也。若举东,可知其他也。

   7昼风久,夜风止:曹操曰:数当然也。杜牧曰:老子曰:飘风不终朝。”’梅尧臣曰:凡昼风必夜止,夜风必昼止,数当然也。

   8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杜牧曰:须算星躔之数,守风起日,乃可发火,不可偶然而为之。张预曰:不可止知以火攻人,亦当防人攻己。推四星之度数,知风起之日,则严备守之。数,指箕、壁、翼、轸四星运行的度数,引申为适合火攻的天时或日子。

   [译文]

   凡是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变化而采取机动灵活的办法对付敌人。火在敌营里面烧起来,就要预先在外面接应。火烧起来敌兵安静不乱,我方就要等待而不要进攻;等大火烧尽,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可以在敌营外面燃放,不必等待内应,只要在合适的时候放火就行。要在上风口放火,不要在下风口进攻。白天风刮得久了,夜晚风就会停止。军队必须懂得五种火攻的变化,在适合火攻的时候要严加防守。

   [原文]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注释】

   1故以火佐攻者明:梅尧臣:明白易胜。张预曰:用火助攻,灼然可以取胜。明,明显。杨丙安《会笺》则认为互文,云:《左传·哀公十六年》传与不仁人争明,王引之《经义述闻》引王念孙云明,犹强也,并谓《国语·周语》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妨王宫,亦义。故在此与下文异文同义。可供参考。

   2以水佐攻者强:张预曰:水能分敌之军;彼势分,则我势强。

   3水可以绝,不可以夺:曹操曰:火佐者,取胜明也。水佐者,但可以绝敌道,分敌军,不可以夺敌积聚。张预曰:水止能隔绝敌军,使前后不相及,取其一时之胜,然不若火能焚夺敌之蓄积,使之灭亡。若韩信决水斩楚将龙且,是一时之胜也。曹公焚袁绍辎重,绍因以败,是使之灭亡也。水不若火,故详于火而略于水。绝,隔绝,分隔。夺,夺取。

   [译文]

   用火来辅佐进攻的效果是明显的,用水来辅佐进攻的势头是强劲的;水可以分隔敌军,却不能夺取敌军的物资。

   [原文]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②。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注释】

   1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意谓作战取胜、攻下城邑,却不能适可而止,停止战争,这是危险的。不修其功,有四种解释。第一,指不能及时论功行赏;第二,指不能巩固胜利果实;第三,指不能建立战胜攻取的功业;第四,指建立战胜攻取的功业之后不能适可而止。杜牧、张预等取第一种解释。杜牧曰:夫战胜攻取,若不藉有功举而赏之,则三军之士必不用命也。张预曰:战攻所以能必胜必取者,水火之助也;水火所以能破军败敌者,士卒之用命也。不修举有功而赏之,凶咎之道也。赵本学取第四种解释,他说:修,戢也,止而不极之义。《左传》曰:兵犹火,不戢将自焚也。’……言战既胜,攻既取,则当自戢其功,不然者凶之道也。本书认同此论。凶,危险。

   2命曰费留:杜牧曰:有凶咎,徒留滞费耗,终不成事也。张预曰:财竭师老而不得归,费留之谓也。李零说:“‘指耗费资财,即《谋攻》、《用间》所说日费千金等等;指淹留不归,即《用间》所说相守数年等等。命,称呼,命名。费留,意即军队消耗资财,长期作战,滞留不归。又,关于费留,还有多种解释,如:吴九龙说:《公羊传·襄公十六年》:曷为遍刺天下之大夫,君若赘旈然。徐彦疏云:又作,本又作,旌旗之旈,为装饰、摆设。意谓君失其权,形如虚设。赘旈费留音近,义似可同。此句当谓战胜而不修事功,则胜利如同装饰,无实利,久将为害。郭化若注引《字义探微八则》谓:“‘费留乃费财留工、烦人留日等古语的简称或缩写……孙子所谓费留者,乃费旷之谓也。

   3明主虑之,良将修之:杜牧曰:黄石公曰:夫霸者,制士以权,结士以信,使士以赏;信衰则士疏,赏亏则士不为用。”’张预曰:君当谋虑攻战之事,将当修举克捷之功。修,研究。

   4非利不动:李筌曰:明主贤将,非见利不起兵。杜牧曰:先见起兵之利,然后兵起。又,梅尧臣曰:凡兵非利于民,不兴也。梅氏的解释是将《孙子》理论儒学化了,所注入的爱民思想,应非《孙子》原义。

   5非得不用:杜牧曰:先见敌人可得,然后用兵。

   6非危不战:曹操曰:不得已而用兵。梅尧臣曰:凡用兵,非危急不战也,所以重凶器也。张预曰:兵,凶器;战,危事。须防祸败,不可轻举,不得已而后用。

   7主不可以怒而兴师:王皙曰:不可但以怒也,若息侯伐郑。张预曰:因怒兴师,不亡者鲜。若息侯与郑伯有违言而伐郑,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

   8将不可以愠而致战:王皙曰:不可但以愠也,若晋赵穿。张预曰:因忿而战,罕有不败。若姚襄怒苻黄眉压垒而陈,因出战,为黄眉所败是也。怒大于愠,故以主言之;愠小于怒,故以将官之。君则可以兴兵,将则止可言战。愠,恼怒,愤懑。

   9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曹操曰: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也。杜佑曰:人主聚众兴军,以道理胜负之计,不可以己之私怒。将举兵,则以策,不可以愠恚之故而合战也。张预曰:不可因己之喜怒而用兵,当顾利害所在。尉缭子曰:兵起非可以忿也。见胜则兴,不见胜则止。”’刘邦骥曰:必合于利而始动火攻,不合于利则不用火攻,恐其反有害也。此二语曾见于《九地篇》,然彼乃论九地之利,此乃言火攻之利,读者以为重出,非也。陈启天曰:决定战争之最重要原则,非个人之喜怒,而为国家之利害。国家有利则战,无利则不战。

   10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张预曰:见于色者,谓之喜;得于心者,谓之悦。

   11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杜佑曰:凡主怒兴军伐人,无素谋明计,则破亡矣。将愠怒而斗,仓卒而合战,所伤杀必多。怒愠复可以悦喜,言亡国不可复存,死者不可复生者,言当慎之。张预曰:君因怒而兴兵,则国必亡;将因慍而轻战,则士必死。又,《战国策》录有吴起之语,曰:国破不可复完,卒死不可复生。赵本学曰:此申言人心怨怒之气,有时而复平,亡国丧师之悔,将无时而可追。所以明君良将畏慎警戒,凡见利而后动,有得而后用,临危而后战也。刘邦骥曰:故曰:明主因火攻而加慎,良将因火攻而致警,然后可谓安国全师之道也。孙子于《九地篇》虽深入死地,而其机变活转,绝无危词,独于火攻则深以为戒,岂非恶其惨、畏其危,而言之慎欤?吾故曰此仁将之言也。

   12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梅尧臣曰:主当慎重,将当警惧。张预曰:君常慎于用兵,则可以安国;将常戒于轻战,则可以全军。刘寅曰:故曰:明哲之主慎于用兵,此安国之道也;良能之将戒于轻战,此全军之道也。愚按:水火之用,古人多出于不得已焉耳。三代之前,圣帝明王安肯用此以漂流焚荡,使生民糜烂,靡有孑遗哉。论者谓火攻为孙子之下策,然自战国以来,诡诈相尚,而用之者多矣。但水火之害,酷烈惨毒,贤将之所深慎也。孙子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以此言之,火攻但示人不可不知,非专恃此以为胜也。吴如嵩说:孙谬为什么在论述火攻这样一个技术战术问题时会讲到安国全军的大战略呢?是不是错简所致?……我认为在《火攻》篇论慎战不是错简问题,而是古人的一种观念使然。《左传·隐公四年》:鲁大夫众仲说: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古人认为,兵像火一样,兵不可玩,火不可玩,水火无情,玩火必自焚,所以,孙子把慎战思想放在这里讲。

   [译文]

   作战取胜、攻下城邑以后,却不能适可而止,停止战争,这是危险的,这种情况可称之为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君主对此要慎重考虑,贤良的将帅对此要认真研究,没有好处不要行动,不能取胜不要用兵,没到危急关头不要作战。君主不可因一时愤怒而起兵,将帅不可因一时恼怒而出战;符合国家利益就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可以重新转为欢喜,恼怒可以重新转为喜悦,但是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再建立,人死了就不能复活。所以明智的君主要慎重,贤良的将帅要警惕,这是关乎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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