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为保障本规划的顺利推进,应从全市的角度加强组织统筹,健全组织领导保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人才支撑、资金投入和考核评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与制度保障。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
正确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战略意义,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放在全市工作的突出位置。增强大局意识,树立系统思维,统一思想,加强对全市社会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
把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加强统筹推进,设立常设办公室主抓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调机制,建立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重点研究确定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各级部门之间、各类组织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逐步形成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社会建设工作体系。
三、强化责任担当
强化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市、县(区)、镇(街道)三级书记靠上抓社会治理,把党管社会治理的要求落到实处。区、县、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落实上,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位市级领导联系一个镇,每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村,加强对社会治理的工作指导。树立“一盘棋”“一张图”理念,各部门按照职责,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协同配合,在工作谋划、项目安排、措施保障上目标同向,在重点工程项目上集聚资源,在工作推进上相互衔接、上下联动、整合力量、集中突破。强化督查指导,2021年起,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制定督察考核及排名办法,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提高队伍能力
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落实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深化社会工作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建设政法网宣铁军和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创新完善“三同步”机制,精准引导、稳妥处置各类涉法敏感舆情。充分发挥市域内各类大专院校、党校等资源人才优势,借外脑、聚众智,建立专家库和专业人才库,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和队伍培训,打造一支精干队伍,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加大财政投入
一、加大政府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