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光奖学金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鲁光奖学金是由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金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山东国际经济基础开发公司、潍坊市投资公司等单位出资组建的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的宗旨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要求,推动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创造高精尖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促进科教兴国与科教兴鲁战略的加速实现。
第三条奖学金面向山东省高校,办事机构设在山东大学。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奖学金的任务是:
(一)按照科教兴国与科教兴鲁战略的要求,增加对山东高校优异人才的教育投入,加快其成才步伐。交学金重点奖励山东省高校在校生优秀研究生(含博士生),培养高精尖管理及科技人才。
(二)奖励的学科范围将由单学科到多学科,逐步推开。
(三)资助山东省高校的中青年学者出版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与学术论著。
(四)完成符合宗旨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管理
第五条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出资人、高校负责人及其他人士共同组成鲁光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奖学金进行管理。
第六条奖学金本金存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其增值部分用于奖励及其他费用。
第七条奖学金单设帐号,单独核算,未经管委会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有关各方将以科教兴国的历史责任感,相互尊重,真诚相待,及时协商,同舟共济,全力把奖学金办好。
第九条管委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委员及委员各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管委会将聘请有关学者、专家及社会知名人士担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