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
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
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要
理由和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的内容)。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
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
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