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0年度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根据《XX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X委发〔2020〕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项目
设立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集体和个人表彰项目。
二、表彰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XX省贯彻《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实施细则》《XX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等。
三、表彰范围
评选表彰对象主要从我委各村(社区)、机关、辖区单位党支部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选,推荐对象要注重向农民工、退役军人、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成员(含援藏和援彝综合帮扶工作队成员)等特殊群体倾斜,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统筹考虑曾获得工会“五一劳动奖”、团委“五四青年奖章”“两红两优”、妇联“三八红旗集体(手)”的人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已撤销党组织和已故党员不推荐,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四、表彰名额
截止目前,我委现有党员575名、基层党组织13个、专兼职党务工作者26名。根据《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基层党委集中表彰数量,个人一般不超过参评对象的15%,且数量不超过50名;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对象的20%,且数量不超过30个”之规定,2020年表彰先进党组织3个(占比23.1%)、优秀共产党员42名(占比0.7%)、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占比0.1%)。
五、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1.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思想引领力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
3.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党组织书记有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干事创业,共同奋斗,群众组织力强。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社会号召力强。
5.在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抓好支部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