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聚焦“依法严惩、标本兼治、长效常治”目标,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扫黑除恶斗争是新时代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黑恶势力犯罪呈现“隐性化”“网络化”“行业渗透化”等新特点,部分领域如工程建设、市场流通、金融放贷等仍存在乱象,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公平正义。党中央明确要求将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治理,强调“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穷追猛打”,并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确立法治化保障。为落实中央精神,我市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态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法、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28个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党委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机制,将扫黑除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2024年以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2次,印发专项督办函23份,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累计投放公益广告5000余条,开展“扫黑除恶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300余场,覆盖群众超百万人次。推广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设立24小时举报专线和邮箱,建立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2024年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举报线索*条,兑现奖励*万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建立“三级联查”机制,即基层网格初查、行业部门筛查、政法机关深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2024年,全市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条,其中群众举报占比*%。推行“一案三查”(查黑恶犯罪、查“保护伞”、查监管漏洞),对重大线索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例如,在侦办某涉黑案件中,通过深挖细查,牵出公职人员“保护伞”*人,实现“打伞破网”重大突破。
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原则,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公检法司联动机制,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快侦快诉。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个、涉恶犯罪集团*个,抓获犯罪嫌疑人*名,破获刑事案件*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件,法院一审审结*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占比达*%。典型案例包括:某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通过“一案一专班”攻坚,依法严惩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群众的宗族势力,该案入选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某行业领域涉黑案:查处利用“软暴力”垄断市场的犯罪团伙,追缴涉案资产*亿元,有效净化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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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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