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线,更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根本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政治成色的“试金石”。今天,我们齐聚专题读书班,就是要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以“常”的韧劲、“长”的恒心,推动全市检察系统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一、溯百年征程,在“风正帆悬”中领悟作风建设的“根”与“魂”
(一)作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因密码”。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发展脉络看,作风建设始终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自毛泽东同志将作风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来,我们党便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熔铸于党的血脉。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的作风是其阶级属性的外在表现,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理论纲领上,更要通过务实清廉的作风来彰显。对检察机关而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就必须把作风建设作为“政治必修课”,始终保持“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作风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作风正则民心聚、事业兴。从苏区时期“夜打灯笼访贫农”的为民情怀,到新时代“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的担当作为,优良作风始终是我们党战胜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其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如果听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必将损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优良作风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先手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口,推动全党作风实现根本好转。实践证明,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就是抓党性、抓纪律、抓廉政。对检察机关来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贯穿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全过程。要通过常态化教育、精准化监督、长效化制度,坚决破除“庸懒散拖”“冷硬横推”等顽瘴痼疾,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二、观时代之变,在“知重负重”中把握作风建设的“时”与“势”
(一)以“两个维护”统领作风建设全局。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检察机关的第一属性。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把“两个维护”体现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体现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中。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系统落地见效。同时,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体现政治导向、政治要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以“司法为民”厚植作风建设根基。“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检察机关的人民性决定了作风建设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刑事检察中,要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在民事检察中,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执行难”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公益诉讼检察中,要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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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交流发言:以“铁律”铸检魂,以“清风”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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